國內線航班 美訂延飛準則
〔編譯鄭寺音/綜合華盛頓二十二日外電報導〕美國運輸部長拉胡德二十一日宣布,由於許多乘客投訴國內線航班常有長時間滯留跑道等候的狀況,自公布日起的一百二十天後,國內航班停留跑道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如等候時間超過時限,航空公司必須讓乘客返回航空站休息,違者將處重罰。
不該讓乘客受困
這項新規定要求,往後飛機若在跑道上等候超過兩小時,航空公司必須提供乘客食物與飲水,超過三小時就要讓乘客回航空站休息;如果未讓乘客返回休息,除安全因素滯留,或塔台建議機師,為避免造成機場營運混亂不要返回的情況之外,航空公司須依乘客數繳納罰金,每人兩萬七千五百美元。
據美國運輸部統計,飛機在跑道上等候超過三小時情況,一年高達一千五百班,受害旅客超過十一.四萬。運輸部為此更在上月首度對三家業者開罰。但業者抱怨,責任完全算在航空公司頭上不合理,國內線一向不供餐,新規定讓業者必須準備可能用不上的食物,對航空公司實在是雪上加霜。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對於美國新規定,民航局表示,台灣不若美國機場繁忙,也不曾出現旅客在班機內於機坪或跑道上等候超過兩小時的狀況,若因班機機械故障檢修,在無法確定時間下,都儘量先讓旅客下機,因此不會訂類似規定。
航空公司表示,要是讓台灣旅客在機上等候超過一小時,早就怨聲載道,因此通常會讓旅客在候機室等候,各業者也有標準作業程序,例如延誤超過一小時會提供飲料,碰上用餐時間還得發餐券,超過六小時則會安排旅客到旅館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