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把人民當次等公民當白痴
官僚貪污腐敗不認罪,就狡辯是歷史共業是制度問題,而不是他們貪污腐敗,之後就
用修法,用總統特赦大赦,逃避法律責任,卻對交通罰單死咬著不放,罰單沒繳罰金不能
換駕照,不能換行照,甚至不能驗車,罰單和換駕照,換行照,甚至驗車,是不同的事,甚至
是兩件事,三件事,扯在一起,硬柪成一件事,交通部還苛求說不可原諒,罰單有何了不
起,很多都是惡法苛求造成人民違規,結果政治官僚犯重罪,犯貪污罪,卻要用儘不擇手
段脫罪,叫人民情何以堪?人民繳稅養官僚卻得此下場是萬萬不能服氣,又無法申冤!
備註:歷史共業,制度問題是馬英九氾貪污罪的狡辯之詞,請勿被利用而拿來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