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函中油、台塑 說明油價調整依據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中油、台塑石化二大供油業者今年以來累計調整油價次數已達五次,其中三次調漲、二次調降。公平會認定,三次調漲沒有聯合漲價行為,二次調降還在查。公平會昨天並去函警示二家業者,應說清楚其油價調整的依據及相關成本結構。
中油與台塑石化過去曾因聯合漲價,在2004年10月間被公平會各罰650萬元。之後公平會也持續監控二家業者後續的調價行為。今年以來,二家業者共計調整五次油價,有三次調漲、二次調降。其中,4月間的調漲,二家業者先後調價,每公升一漲就是兩元。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表示,今年以來中油分別在2月14日、4月19日、7月7日三次調漲油價,之後台塑也跟進,沒有事證顯示兩大供油業者涉有以「契約」、「協議」、「其他方式合意」來聯合調價,無法認定二家業者涉有聯合行為。至於9月以來的兩次調降,是否涉及聯合行為?公平會還在查。
昨天公平會委員會議也決議去函警示兩大供油業者,要說清楚油價的調整和幅度,究竟是依據什麼樣的營運條件?以及應詳細說明影響油品價格的成本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