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問:我母親因咳血被診斷為非小細胞肺癌第三B期,醫師告知要打化學針,請問療效如何? 台北榮總 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答:依腫瘤生物特性與治療方式的不同,可將肺癌分成非小細胞癌(約占85%)與小細胞肺癌(約占15%)兩大類。其中非小細胞肺癌又可細分為鱗狀細胞癌、肺腺癌,與大細胞肺癌等三種。這三種非小細胞肺癌雖然在臨床的表現可能稍有不同,但是在治療原則與預後方面則很相似,所以才統稱為非小細胞肺癌。 對於期別較早(第一、二期)的非小細胞肺癌之治療以手術完全切除為主,局部擴展期(第三期)病患則以複合式治療為主。第三A期採手術前的化學藥物治療(可能包括放射治療)加上手術完全切除,並對手術前化學藥物治療有效的患者在手術後給予額外的化學藥物治療;第三B期採化學藥物治療合併放射治療。第四期(遠端轉移)的病患則以化學治療為主。由於第三A期的複合式治療成效不錯,有些學者也嘗試在第二期的病患也採取複合式的治療。目前非小細胞肺癌的化學治療已推展到用於可接受手術切除的病患開刀後的輔助性治療。傳統認為接受手術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病患開刀後的輔助性化學治療,可延緩肺癌復發的時間(尤其是遠端轉移),但對病患的總存活期並無明顯影響。但是今年(2003)國外的臨床試驗報告則有延長病患壽命的結果出現。 對於不適合接受放射治療的晚期病患與已遠端轉移的病患,如不接受化學藥物治療,病患中值生存期只有6個月。治療這類病患,主要是支持性治療與化學治療。在80年代如果使用含cisplatin或carboplatin的化學藥物治療於此類病患,可得到20-40﹪的反應率。90年代後,使用新抗癌藥合併cisplatin或carboplatin 的效果則比傳統的VP-16加上cisplatin更好。臨床試驗證實對非小細胞肺癌相當具有的療效的新藥包括vinorelbine、gemcitabine、paclitaxel與docetaxel等。當這些新藥在合併使用含鉑藥品時,於第一線治療時效果都類似,約40-50%的反應率,沒有明顯差異,所能提供的存活延長也差不多。 最新的藥物包括使用上皮細胞生長素接受體(EGFR)阻斷劑,讓癌細胞內特定的酵素失去功能而影響其生長,如Iressa (ZD1839, Gefitinib)。臨床試驗證實Iressa用於曾經接受過化學治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也有部分療效,我國目前已同意它使用於曾經接受platinum與taxane藥物的患者。未來可能會將這種標靶治療用於早期的肺癌病患手術後的輔助治療,或在局部擴展期的病患於接受複合式治療不同的時間點加上標靶治療。
【 2004-01-02/台癌臨研發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