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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的父母個人保障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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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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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了子女,而且最後一個小孩降生,家庭成員不再增長,此時就是家庭滿巢期。滿巢期也可以稱為家庭成長期,指扶養、教育下一代是家庭十分重要的層面,負擔、責任也最重,最需要保障。

對已有保險的家庭而言,這個時期會需要提高保額,增加保障。但相對的也會增加保費的負擔,如果財力有限,可以增加保費較低的意外險的保額。若夫妻有收入,可針對主要收入者的意外險增加保額。

若夫妻都有了保障,需不需要替小孩買保險呢?就理財的觀點言,除非小孩也能替家庭帶來相當的收入,否則沒有必要為小孩買保險。而且,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為十四歲以下的子女買保險,目前是不能買死亡保險,只能買醫療險和子女教育年金保險。

就子女醫療險而言,若父母的保險已將被保險的子女納入保險範圍內,如公保或服務單位的團體保險,是否還有為子女投保醫療險的必要或該買多少額度,最好盤算清楚。如果子女不在保險範圍內,家庭預算也足夠,則可以考慮替子女買醫療險,以免子女有重大疾病時無法負擔醫療費用。

子女的醫療保險可以用附約的方式附加父母的主契約中加保,保費較便宜。事實上,醫療險本來就不能成為主契約單獨投保,一定要以附加險的方式附加於壽險的主契約中,所以可以用醫療附加險的方式為子女投保這方面的保險。

另外,如果父母原本就買有防癌保險,且屬於家庭保單,那麼防癌保單的效力也可以保障子女,如果是個人保單,子女就有在保障範圍內,要讓子女也納入保障,必須先改為家庭保單。

至於子女教育年金保險,是一種儲蓄險,以父母為主要被保險人,子女為次被保險人,在子女就學階段定期給付教育年金及滿期金。給付方式在子女的每個就學階段按投保金額的一定百分比(10%至30%)給付,期滿則領回滿期金。

這種保險的效用其實很有限,還不如以定期定額的方式進行投資(主要是證券相關投資),以籌措子女的教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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