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 政治犯 通常要經歷 「逮捕」、「刑求」、「判決」、「處決」、「牢獄生活」、 「家屬遭遇」、「出獄後的生活」等面向。 (當然如果是處死的 , 就沒有 「出獄後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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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認為
犯者,觸犯刑事法律者
政治犯,非因暴力行為,單純政治思想而觸犯刑事法律者,皆可稱之
不同年代的(平均)人權水準本會有巨大差異,隨著科技進步,人權水準會隨時間逐漸提升,而同一年代不同區域如歐美或東亞也會有不同的人權水準,以當今的人權標準去評斷70年前的統治行為,未免有失公允,和中華民國白色恐怖同期恐共的美國也有類似白色恐怖的麥卡錫主義
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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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卡錫主義(英語:McCarthyism)是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不忠、顛覆、叛國等罪,即莫須有。它也指「使用不公正斷言、調查方式,特別是對持異議者和批評者進行打擊。」[1]
在麥卡錫時代,不少美國人被指為共產黨人或同情共產主義者,被迫在政府或私營部門、委員會等地接受不恰當的調查和審問。被懷疑的主要對象是政府雇員、好萊塢娛樂界從業人士、教育界、工會成員。雖然沒有足夠證據能證明任何事實,但嫌疑人依然被定罪,而個人的真實或可疑的左派組織或信仰都被大肆誇張。許多人因此失去工作,事業遭到了毀滅性打擊;有人甚至被監禁。絕大多數被定罪者事後都得到了平反,[2]法案被判違憲,[3]解職令被判非法[4]或准許申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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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號稱民主模範生的美國,受害者得到了平反,但加害者是否受到懲罰呢?那些集團犯罪的幫兇們(含官議員,法官,雇主)是否一個個被揪出來判刑,沒收財產...?
也就是說當代的人權水準就那個樣子...放到今天的美國即便沒經過德國般的激烈轉型正義過程,會有這種狀況發生嗎?
人權水準除了和同時期同地區相比之外,更要和從前的自己比,也就是說要看是進步還是退步,中華民國建國後要和清朝比,台灣光復後要和日據時代比.基本上人權水準都是在進步的,但今天如果中華民國開始查水表言論入罪,那肯定是退步的.當然這裡面其實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干擾因子,也可能是真正的人權決定因素,那就是人均GDP
看看人家北歐監獄.服刑就像渡假一樣舒適!北歐監獄比五星飯店更豪華,還能養寵物.
http://www.storm.mg/lifestyle/73789. 先不說台灣的稅率養不起這樣"人權"的監獄,如果真的實施這樣的監獄,肯定有一些人會考慮刻意犯罪放棄自由去入住監獄...不過北歐人均GDP高,監獄待遇雖好,沒入監的人生活更好,沒這個問題,也就是說人權是要成本的,必須科技與經濟到那個水準人權才能到那個水準,大陸地區人均GDP目前還遠不如台灣地區,人權水準低於台灣也本不意外,所以兩岸並不需要急著統一,必須待對岸人權提升與民主化後...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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