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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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所認知的言論自由,
應該是表述方可以充分表述其意見而不受干擾,
特別是在接收方合意接收下,
但不知哪一國的言論自由,
是表述方可以任意選擇接收方,並對接收方課以聽取其意見的義務,
當接收方迴避接收其表述時,還可主張接收方侵害表述方之言論自由?
這次那些聲稱言論自由的民眾,
如果是選擇不特定場所表述言論,還被警方阻止,
那我國言論自由的確有問題,
但若是刻意跟蹤特定人士,
違反其意願強制其接收表述,
這樣的強制行為被警方排除,不知有何戕害言論之說
這次與2000,2004凱道最大的不同,
就是示威地點並不固定,竟然是跟著一個特定人物(陳雲林)移動,
目的在強制他人接收自己的言論....
在下也贊成集會遊行改報備制,
但場所應該限於政府機關所在地,或公有廣場,不應該包括飯店等私人處所,
更反對這種課予他人接收言論義務的所謂"言論自由"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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