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下
少數固然應該服從多數
而多數也應尊重少數的意見
但多數該尊重少數到什麼程度?
即使少數失去決策權
但至少該尊重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
包括集會遊行的自由
但觀諸最近綠營支持者的一些反制行動
如圍堵民盟借關刀或率眾踢館者
以他人集會所在時地作為集會場所選擇要件
其集會行為目的不僅在表達自己意見
卻存有破懷他人集會
致他人意見無法表達之嫌者
我國法律若繼續縱容此等行為
只要多數人不滿少數人集會意見
都可以用集會之名去鬧場
將導致少數人意見被封殺
又如何再奢談"多數尊重少數"?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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