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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及統獨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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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娘是否可依國籍法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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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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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得申請歸化:
一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五年以上。
二 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 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 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國籍法第四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二款至第四
款條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
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
一 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
二 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 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養子女。
四 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未成年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其父、母或養父母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在
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雖未滿三年且未具備前條第二款及第四款條件,
亦得申請歸化。
阿扁不是說一邊一國???
很多"台灣人"更視大陸人為外國人
不知大陸新娘是否可以適用國籍法第四條以外國人身分歸化???
(國籍法可沒針對敵對國家設限喔...)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2275&aid=136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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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阿扁對憲法的解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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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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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權解讀憲法及法律
並非只有大法官才能解讀憲法及法律
只有當解讀不同有爭議時
才有申請大法官憲法或法律統一解釋的必要
對於"憲法是否規範中華民國領土及於大陸"
在下並沒有要求阿扁認知和在下一樣
但阿扁心中應該要有其唯一解讀吧???
1.如果扁政府對憲法的解讀是
中華民國領土及於大陸
那麼阿扁的一邊一國論已經違憲....
大家可以罷免阿扁
2.如果扁政府對憲法的解讀是
中華民國領土不及於大陸
那麼大陸新娘不是我國人民
故不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只知道1及2是互斥的概念
每個思考完整獨立的個體
只能選擇一個...
就不知阿扁選擇哪一個...???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2275&aid=1368419
大陸新娘變永遠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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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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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要直接給大陸新娘完整公民權
因為很少有國家會直接授與外國人完整公民權
但是現在台灣政府剝奪的
卻是其歸化我國的權利
不管大陸新娘是否來自敵國
一但歸化我國
便是我國國民
不再是敵國人民了
自然應該有公民權....
偏偏扁政府希望她們永遠是敵國人民....
話說回來
普遍性的"歧視敵國條款"
還有待獨派努力....
扁政府嘴上喊"一邊一國"
卻仍以"大陸地區人民"來處理大陸新娘
不禁令人懷疑"一邊一國"是否喊假的???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2275&aid=136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