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三榜,謝謝大家的支持
JC鮮師-法律小屋的新書【愛情福利社-25個法律愛情麵包】的出版,若筆者沒記錯的話,當初還曾經就原先封面的那個「禿頭娃娃」給過建議,不過,筆者覺得這回的新封面「帥多了」,那「娃娃」跟作者本人的相似度增加了許多。
由博客來網路書店的介紹可知,JC鮮師-法律小屋的這本新書,其實分為兩種議題,也就是性侵、性騷擾等類似案件的評析,以及交往、訂婚、結婚、繼承、離婚等過程之相關案件的舉例和說明。以下,就讓筆者由一些人口統計資料來推測JC鮮師-法律小屋這本新書的市場罷。
首先,在Part I的部分,其實國內相關的社會案件,反而是以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報導頻次,遠高過其他兩性社會互動或社會關係的形式,畢竟牽涉情色描述,可以用煽情的字眼來吸引閱聽人,然而,由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署]2001~2007年「強制性交」被害人數的統計資料可知,最有需要和必要看這本書,以求取相關法律常識從而爭取權益者,是24至29歲的女性,其次是18至23歲的女性,因為兩者不僅被害數逐年增加,增幅亦可觀。
其次,在Part II~Part VI中,行政院主計處[主計處]「家庭」部分的統計資料,涵蓋了Part IV至Part VI的部分。其中,在Part IV的部分,資料顯示1991~2006年間,國內結婚對數、粗結婚率、男女性占初婚者比率、初婚率、女性再婚率皆逐年減少;15或35歲以上人口不論男女,其未婚比率皆逐年增加,且整體初婚與再婚的年齡往後延。基此,國人結婚意願,憑良心講,恐怕是逐年降低的,不過,這並不代表結婚的法律常識不重要,何況結婚對數始終皆超過十萬對。
不過筆者可以確定,Part VI的部分,也就是離婚的案例說明,會是相當具有市場需求的,因為資料顯示,國人1991~2006年間的離婚對數、粗離婚率、15歲以上人口離婚比率,很明顯,皆是逐年增加的;而且,新聞報導對離婚社會案件的報導頻次,幾乎不下於強制性交或妨害風化的社會案件,而且離婚還要打所謂的離婚官司,由法官判准方有效力,故而,Part VI可能會是JC鮮師-法律小屋這本新書當中,需求性與Part I旗鼓相當的。
至於Part V,如果這當中的「繼承」是指喪偶的繼承,那麼,由主計處的統計資料亦可證明,JC鮮師-法律小屋這本新書對「繼承」之案例說明以及所提供之法律常識的重要性與需求性,因為在1991~2006年間,15歲以上國人的喪偶比率,同樣也是逐年增加的,儘管增加幅度不及離婚比率。其他如Part II的交往、Part III的訂婚,雖然筆者還沒看到相關的統計資料,不過新聞報導倒是也有不少,特別是明星藝人的交往或訂婚。
整體上,筆者認為這本書應該會滿吸引人的,因為JC鮮師-法律小屋本人的法律評析可以說是老嫗能解、通俗易懂,將法律說得栩栩如生,但細部而言,根據前面警政署、主計處的統計資料,筆者推測,JC鮮師-法律小屋這本新書當中,Part I、Part IV、Part V與Part VI可能將會是整本書的四大賣點;Part II、Part III雖然無法由統計資料證明,但卻仍可由新聞報導的頻次加以證明。
題外話:這回的人口統計資料推論,除可證明JC鮮師-法律小屋【愛情福利社-25個法律愛情麵包】不可限量的市場需求外,其中未婚比率的相關統計資料,亦可證明,辜寬敏發表的「未婚女性」之論述,是背離人口現實的。
行政院主計處網頁:http://www.dgbas.gov.tw/mp.asp?mp=1
內政部警政署網頁: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mp?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