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真卿祭叔姪文稿被有心人違法拿去日本展覽,你知道嗎?】
從法律程序的角度上來看,根據台北故宮「院藏品出借作業須知」,借方至少要在兩年前就向台北故宮提出申請,台北故宮也要於展覽前一年完成借展規劃。台北故宮前院長馮明珠查出,這次借展是前任林正儀院長於2018年5月簽訂。亦即,台北故宮很可能違反了「院藏品出借作業須知」須於展覽一年前完成借展規劃的規定,此事故宮並未依慣例發出正式的新聞稿。
依照「院藏品出借作業須知」,借展之博物館,應提供「相等質量之回饋展」,截至目前為止,台北故宮院方並未說明東京國立博物館要回饋什麼古物展覽給台北。
「祭姪文稿」與「自敘帖」等級幾近「三寶」,本不宜擅動,台北故宮輕易出借,又不主動說明,有鑽法律漏洞之嫌,頻繁外借,亦提不出利益之所在。這兩年台北故宮爭議不少,整個內部的法定審核流程,實有公開透明之必要。
很多人連整個事件有多少重大爭議都搞不清楚,就在網路上跟對岸網友瞎戰,甚至到處充滿了謾罵性、人身攻擊的低俗言論,讓人看了不得不搖頭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