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讓大家知道一件事,這個社會上有一些人,天生就是嘴賤,講白一點就是『狗嘴裡吐不出象牙』、自命清高、自以為是、狗眼看人低的心態,所以這種由過度的自卑引起的過度自大之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當遇到言語暴力時,最忌諱就是反唇相譏,除非你有自信能在對方惱羞成怒時,能很快的打得贏對方。
要知道,根據統計有言語暴力的人90%以上會有行為暴力的傾向,而剩下的10%只是為了羞辱對方,讓自己覺得爽的賤嘴一族。
言語上的暴力包含很廣,就算是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者、惡言相向者、惡言中傷他人者、語出挑釁者.......等,都算是在言語暴力的範圍之內。
所以若依法來說:這已經觸犯了公然侮辱罪、加重毀謗罪、誹謗罪等。
但事實上鮮少有人會為此告上法院,簡單的說:不相信台灣的司法。
像Facebook、BBS、論壇等,很多都是自以為躲在螢幕後面,就以為可以肆無忌憚大放厥辭,自以為這樣警方就捉不到。
其實並不是警方捉不到,而是警方願不願意去捉而已,所以站方都會提供類似黑名單的功能,認為只要阻擋不去看,就不會產生衝突。
但有些站方對於法律是非常守法,所以對於某些非法的言論,是採嚴格的審核標準,若是有人檢舉,是會依法處理。
所以對於發生言語暴力時,應先採取以下行為:
一. 搜證(有證據才能定罪)
二. 視情況去刺激對方(要多搜集證據)
三. 若是面對面的情況,盡量不要用言語再去刺激對方
四. 尋找共同的朋友去勸說
五. 依法處理
六. 讓對方法院每天跑不完
大家都會有機會遇到言語暴力,所以以下的話,大家一定要時時記在心裡~
別人生氣我不氣
氣出病來無人替
我若氣死他如意
況且傷神又費力
德國哲學家康德說:「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與大家共勉之~~~
冥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