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LIFE/X3/3131536.shtml
廢「促醫法」 令醫界悲憤
【廖國超】
立法院本會期慘澹業績中,赫然看到廢止「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法案,內心悲傷與憤怒不禁油然生起。
紐約時報的主筆保羅克魯曼,於紐約時報專欄中,倡議美國應該學習台灣全民健
保,他以台灣全民健保實施10年為例,整體醫療費用僅增加一點點,反觀美國高昂的醫療費用,讓美國民眾就醫意願相形低落,對台灣全民健保持肯定態度。從國
際比較的亮眼成績而論,我國醫療保健支出占GDP比率,從1995年的5.27﹪,上升至2003年的6.26﹪,即便如此,仍比OECD國家2003年
平均8.76﹪低,更比美國15﹪、英國7.7﹪、德國11.1﹪,以及加拿大的9.9﹪低。我國整體健康表現在2000年的英國經濟學人期刊「世界健康
排行榜」為全球第2名,僅次於瑞典,高於美、日等國;2003年10月,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也以「健康理想國(Health
Utopia)」為題,報導我國健保之制度與成就。
台灣引以為傲的健保,背後是多少醫療產業人員與全體國民共同努力的成果。醫
療從業人員不要求掌聲,只要關愛的眼神,學習經濟部及財政部對所屬企業團體所做的努力。例如,經濟部協助製造業千禧年序危機應變計劃,除同意企業處理千禧
危機問題的經費可視同研究發展,適用投資抵減優惠措施外,也可以做為當年度辦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抵減項目,相關人員薪資、諮詢顧問費用及重購設備或汰
換者,也均適用,相關的軟硬體設備也可以比照適用「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優惠貸款」,享有減息2.125%低利優惠措施。相對地,醫界非屬公司行號之產業限
制,享受不到政府德政。再談財政部面對金融機構合併所提之金控六法,全力協助金融業起死回生,此舉讓醫療業者更感慨同一政府體制,卻有天壤之別?
醫界長期犧牲奉獻為國民健康作守護神,但為提升醫療品質及服務,引進高科技
醫療儀器作研究發展,進而仿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立法精神,八十九年立下“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明定“為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以健全國內醫療體系
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特制定本條例”,以保障國民健康,協助台灣經濟發展。此小小願望卻因主管機關預算執行不力,創下由主管機關主動提出廢法之醫界恥辱。
(作者是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
【2006/01/23 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