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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禽流感 不再訂防疫特別法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因應禽流感,行政院已決定不再訂定防疫特別法,改依現行法律處理。不過,衛生署仍研議「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計畫」、物資儲備分支計畫,計動支經費一百廿一億三千六百萬元,希望能爭取特別預算來支應。
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卓榮泰指出,SARS防制條例有其實施期限,原本行政院有意訂定特別法因應禽流感,不過,黨政協調會報已決議不再訂禽流感防疫特別法,因為現行即有傳染病防治法及動植物傳染病防制條例可以因應。
雖然不訂定特別法,不過衛生署正在研議因應流感的計畫,並爭取特別預算。主
計處高層表示,衛生署的提案,財源是否以特別預算支應,還要再評估,目前政府財政十分緊絀,如果稅收增加有限無法支應,就有可能考慮訂定特別法,透過挪用
歲計賸餘或發行公債方式,以特別預算作為支應財源。
衛生署這項計畫,下分抗病毒藥劑採購與儲備、防疫設備採購與儲備、流感疫苗自製規劃與執行等。動員防治分支計畫,為一億七千八百六十四萬元,則分為各部會動員防疫作業流程,並編撰回應流感大流行動員防治作戰計畫。
根據衛生署預估,台灣一旦爆發大流行,將有五百卅萬人受到感染,七萬人需要
住院,一萬四千多人可能喪命。屆時,台灣將採取邊境管制等措施,透過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海巡署、農委會、陸委會、外交部、財政部等跨部會努力,全力
築起層層防疫防火網,其中也包括調整金馬小三通等措施。
衛生署並將協調國防部,屆時落實營區宣導和疫情管制措施,並研議配合營區調整,以及投入協助隔離工作,同時支援必要防疫物資。
主計處高層官員指出,衛生署這項計畫已報院,目前仍在聽取內容解釋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協商。
雖然其中有一筆爭取以特別預算支應,但是需要評估是否能以稅收增加部分支應,如果能夠找到財源,就不需訂定特別法,屆時仍要視國內景氣、財政狀況,乃至禽流感疫情嚴重性,做綜合評估。
【2006/01/0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