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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公費生制度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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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頂的鋼鐵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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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h.gov.tw/cht/content.aspx?dept=R&class_no=25&now_fod_list_no=6747&array_fod_list_no=&level_no=2&doc_no=40194&show
目前位置:首頁上稿時間:2005/02/23 17:18:46
更新日期:2005/02/23 17:19:08
 
   
 
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分發制度改革

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分發制度改革

衛生署為建構「健康台灣」,將自九十四年一月至九十七年十二月實施「全人健康照護計畫」,其中有關醫師人力規劃、充實偏遠地區醫師人力,仍繼續採用培育公費醫師之措施,但針對分發方式,將作一重大變革。
在歷經SARS之衝擊後,更凸顯出公立醫療機構尤其衛生署所屬醫院之重要性,為強化其社會功能及支援偏遠地區醫療服務,以國家培育之公費醫師擔任該項任務有其必要性與正當性。故衛生署規定九十四年起畢業公費生,分發衛生署所屬醫療機構累計服務六年,其中區分教學醫院服務四年、非教學醫院服務二年。為確保公費醫師訓練品質,衛生署將責成各所屬醫院訂定住院醫師訓練計畫,並針對無法自行訓練之科別,與醫學中心洽談合作代訓,使公費醫師除可接受全人之醫療照護訓練外,亦有機會學習精湛醫療技術。基於權利義務應予相當,署立醫院也將負起充實偏遠地區醫師人力之責任,未來署立醫院將視偏遠地區民眾需求及當地資源現況,訂定醫療服務支援計畫,投入固定支援醫師人力或輪派醫師前往服務,以強化偏遠地區民眾醫療服務水準。
衛生署預期透過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方式之變革,以公費醫師分發至署立醫院服務,再由公立醫療體系支援偏遠地區醫師人力,將可穩定偏遠地區醫師人力之挹注,並達均衡醫師人力分布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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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頂的鋼鐵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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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口號」式的新聞稿,身為公費生會作何感想?辛辛苦苦唸書唸了半天,到了要畢業的時候,分發的方法全部改變,只要署立醫院可以訓練,都要在署立醫院進行住院醫師訓練,只有無法訓練的部分才可以到醫學中心代訓。聽起來署立醫院好像真的很厲害,但是真的是這樣嗎?這樣做完就可以達到「全人醫療」的崇高理想?騙人也要寫個高明一點的劇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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