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品質,交通部觀光局與旅行公會全聯會及品保協會達成共識,自96年1月1日起落實每
人每天接待團費至少80美元之方案。觀光局表示,該項方案已於95年11月1日起實施,經該局追?檢查,大多數業者仍未收足80美元,除與大陸組團社已訂
定「年度報價」有關外,主要癥結在於業者操作「購物」及「自費行程」。
為落實執行最低接待費用至少80美元方案並配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5年12月25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修正案,觀光局爰研訂有效控管措施如下:
一、 責成旅行公會全聯會查核旅行社團費及品質
(一)
確認團費
1.
兩岸通匯後:大陸組團社將團費直接匯至旅行公會全聯會專戶,經該會確認後始核發該團入出境許可證及將該團團費轉交台灣接待社。
2.
兩岸通匯前:台灣接待社送申請件時應出具「團費收訖確認書」交予旅行公會全聯會。
(二)
查核品質
旅行公會全聯會設立中區、南區辦事處並增加人員,依台灣接待社所報團體行程查核該團之住宿、餐飲、遊覽車、購物及自費行程等。
二、
責成品保協會查核「品保標章」購物商店之標價及佣金
團費每人每天最低接待費用80美元已包含旅行業者合理利潤、導遊人員酬勞及司機小費等,購物商店毋庸再支付業者高額佣金,故其商品標價及佣金必須合理,標價不能超過原商品價格或不實。為此,品保協會成立管考小組,查核購物商店是否清楚標價、定價是否合理及有無販售假貨。
三、
禁止安排自費行程
團費每人每天最低接待費用80美元已包含景點門票,目前大陸觀光團較常推之自費行程如日月潭遊湖,業者如有安排需要,應包裝納入旅遊行程內。
四、
移撥駐衛警人力至日月潭、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協助稽查風景區內店家有無販售假貨及任意哄抬售價等詐騙行為。
五、
持續會同相關機關檢查觀光團住宿之旅館、餐廳、遊覽車及行程等,維護觀光團安全及品質。
觀光局自95年11月起,會同消防、衛生、營建、警政、交通等相關主管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對接待大陸觀光團之旅行業、旅館、餐廳、遊覽車等派員稽查,對於有危及旅客安全之虞,本局將依該管主管機關檢查結果轉知旅行業者不得安排團體前往或使用。
六、
配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修正發布,賦予旅行業全聯會自律公約處分權,業者如在團費報價上或安排團體住宿、餐食、交通、行程等之品質未達最低接待標準;或安排團體前往未加入品保協會旅行購物保障制度之商店購物致衍生糾紛者,旅行公會全聯會得不予核發接待數額1個月。
旅行業者或導遊人員以購物佣金或安排自費行程彌補團費、安排旅客購買貨價與品質不相當物品、未使用合法之營業用交通工具、未使用合法之遊樂及住宿設施等,影響來台旅客權益與安全者,觀光局均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處以重罰。
開
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有助於兩岸民間交流,惟因低團費造成外界對台灣觀光之負面印象,觀光局籲請旅行業者必須遵守法令規定,堅持團費及品質,即日起將與
旅行公會全聯會、品保協會嚴格把關,落實提升品質之承諾,讓來台旅客能親身體驗台灣熱誠及友善,徹底拋開舊形象重新出發!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網站 http://www.taiwan.net.tw/lan/Cht/news_event/news_content.asp?id=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