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上名字錯誤,客人出得了台北,到了重慶,但從重慶回台時,卻遭當地機場擋駕,旅客自行掏腰包另買兩段機票返台,開票的旅行社不願全額理賠,責任在誰?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姚大光認為,可能旅客、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都有錯,其中尤以航空公司責任最大,如果出發前發現錯誤,都可及時更改,避免任何損失。
姚大光指出,只要旅客還在辦手續,航空公司機場人員發現旅客名字錯誤,均可及時請旅行社改正。他不了解何以旅客持名字錯誤的機票,航空公司竟未及時指出並補救。至於在重慶機場要返台時,當地機場不允登機,而要求另外買票,姚大光和新進旅行社總經理方世宗均指出,可能是當時機位比較滿,航空公司櫃檯人員才會挑剔。
方世宗指出,如果旅客另行開票搭機,原本的機票還可以退票,但如果機票已經用掉一半,就退不到多少錢,且如果大陸段又到是包機航線,更是一毛錢也退不回來。
不過姚大光及方世宗均指出,旅客也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因為拿到機票時,應核對一下名字,,若機票是在出發當天才交到機場等著出發的旅客手上,旅行社必須負全責,因為當時旅客已經沒有時間核對名字。
方世宗也指出,有些旅客不把護照交給旅行社,因此,鍵錯名字,不能全算是旅行社的錯,旅客也要負起核對名字的錯誤。因此,出發前都應該核對名字。
(來源:2006/10/31民生報/記者黃彩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