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生了一女一子,姊弟感情不錯,既不搶玩具,也絕不打架。 有人問我是如何教導他們的,我告訴他們:「誰的東西就是誰的,不必一定非得大的讓小的。而且當姊姊的有權利在弟弟不乖時,替父母教導他。」
記得小時候,由於我是老大,父母總要我什麼玩具都要讓弟弟妹妹玩。他們若把我的寶貝弄壞了,只消哭幾聲,父母便心軟原諒了他們。我老是一再退讓,吃悶虧,有時起爭執,忍不住罵或打了他們,他們哭著去告狀,還是我挨罵。所以我從小就很氣憤,為什麼大的非得讓小的呢?
我娘家的兄弟姊妹都是互叫名字,根本沒有長幼尊卑之分。我非但沒享受到當姊姊的威嚴,還會被呼來喚去當雜役。
所以我從小就決定,如果以後有了小孩,一定要教他們長幼有序,大的不必凡事都得讓小的,手足要互相尊重才行,沒想到這一招果然奏效。
現在女兒和兒子感情好得不得了。女兒的東西永遠是她自己的,她當姊姊當得很有成就感,而且弟弟也很尊敬姊姊,不但不會無理取鬧,更沒有老么的鴨霸心態。
【2006-10-29/聯合報/E3版/家庭與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