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姊和二姊夫在六年前喪身在一場火災裡,留下兩個五歲的雙胞胎。大哥從結婚就希望能生個男孩,可惜不能如願,因此他領養了二姊的大兒子,而二姊的小女兒就由我領養。 我每兩個禮拜會帶小女兒去和她的哥哥玩。每一次到大哥家,我的心都很沉重,因為小女兒只要一進到哥哥的房間,就會吵著要買和他一樣的玩具。買玩具對經理級的大哥來說,輕而易舉,可是對我這「貧」民百姓來說,根本就是多餘的預算。
雖然大哥說要多疼疼孩子,但我的經濟真的有困難,因此,小女兒的玩具幾乎全是大哥買給她的。
當兩個小孩就讀國小二年級時,小女兒常常吵著要買和她哥哥同樣的那些書籍,我也盡力買一些給她,可是她閱讀的能力比我賺錢的速度快了三百倍,因此我只好帶她到書局,請她挑一本厚的,而且有一點難度的,結果她挑了一本《西遊記》。
後來,她不但看完了家裡的書,連大哥買給兒子的書,也全都被她看完了。
最近,她升上了四年級,她對我說,放學之後,她想要在書店等我。我每一次去接她,她都能看完兩本書左右。
一天,我工作到五點半後去書店接她,發現她在講故事給其他小朋友聽,我站在旁邊聽她講故事。六點多,我看見大哥帶著兒子來買書,大哥要我多買些書給小女兒,這樣她才能多懂一些,我對大哥說:「你試說幾個故事,她都知道,她一定比哥哥聰明。」大哥真的說了四到五個故事的開頭,她就自己講了下半段。
看她這樣,我真的很高興,我對大哥說:「要學東西有很多方法,但不能只用錢解決,因為生活環境不同,所以妹妹反而可以找到更好的方法,一樣得到她想要的。」
【2006-10-29/聯合報/E3版/家庭與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