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名女大學生的家長,8月下旬繳交5萬3000元學費後,開學當天女兒決定休學,他立即辦手續、退費,但只領回3萬5000元。他投書本報,認為一堂課都沒上,就被扣近1萬8000元,實在不公平。校方表示,學生註冊後休學,扣款是成本考量,也符合教育部的規定。 潘姓警員的女兒就讀嶺東科技大學,今年8月底他繳交學費後,女兒在開學當天決定不讀了,他立即辦妥休學手續,並要求退費。潘姓警員說,繳了5萬3000元,卻被扣款1萬8000元,一門課都沒上,休學代價高得離譜。
嶺東科大教務長詹定宇說,依註冊後、上課前休學,學校會退還三分之二學費,雜費全退,學校招生名額固定,學生註冊後又休學,校方已無法增補學生,也影響到教學成本,才扣部分款項。
詹定宇強調,扣款類似門檻限制,希望學生慎重考慮三思,以免占據其他人的入學名額。教育部技職司表示,許多家長向教育部反映此問題,但學校合理衡量辦學成本,因學生休學造成學費收入減少,才有扣款規定。
【2005-10-07/聯合報/C2版/台中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