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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教從警 我又逃回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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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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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教從警 我又逃回教職


林淑娟/教師、前女警(北縣中和)

雖然行政院長謝長廷否認院會有關流浪教師進修轉任彌補警力的決議,其實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回想起數年前在警察與教師之間的兩難選擇。  @ http://udn.com  

民國八十八年我在教師實習與警察特考受訓之間,選擇了警察,碩士畢業的我滿心希望換個跑道貢獻所學。我們依規定在警專進行一年的訓練,除了學科、術科,還包括生活訓練。其實我在受訓的一個月就後悔了,急於想逃脫,因為身心我都不能適應。當中最嚴峻的挑戰就是自由的喪失,老師鼓勵學生有自己的想法,警察講究服從,這對在外面呼吸慣了自由空氣的我來說,自然是一大挫折。幾經反覆,最終還是留下來了,除了長官的鼓勵與同期學員的勸說,最後是一股自我挑戰的期許,要肯定自己有能力熬過這一年。

寒假時我們分配到台北市的分局實習,開始基層警員的每日勤務,颳風下雨、艷陽高照、深夜巡邏、酒店臨檢、路邊酒測種種勤務的實際演練,才讓我親身感受到警察的辛苦。

在受訓過程中,我們仍然面臨受訓完畢無法銓敘的困境,因為依規定只有警員班沒有警察特考班這種班期。好在有法律系及前期學員的共同努力,結業之後我們終於取得銓敘資格。但是之後的掛階,我們與警察大學畢業的學生不同,一樣是大學畢業,我們是一線三星,他們卻是兩線一星的警官。在分發時,我們這期的九個女警全部分發新竹的靖廬與三峽的外國人收容中心,擔任戒護工作。這與我當初所設想的依專業考試、然後按專業分發,有很大的差距。

在衡量個人性向與生涯規畫之後,我放棄已經考上的警大研究所,回台北擔任代課老師,經過一番迂迴,我終於取得教師資格。這是上天給我的眷顧,我有幸比較兩種職業的差異,而且有機會回到自己的最愛。

不論行政院長是否曾有此議,其實我覺得這項創意很不錯。問題的關鍵在於相關法令是否能夠配合?準教師們對於警察生活的期待與現實之間了解多少?警界需要的是怎樣的警力,警察的生態是否歡迎這些一般大學的畢業生?這都要仔細思考。畢竟師資培育市場的供需失衡,已經造就一群流浪教師,怎好如行政院會決議所說的,再弄個「警察學分」讓警界面臨新的難題?

另外,在此也要鼓勵流浪教師,繼續努力爭取教職;如果不行,換條跑道也無妨,年輕是可以有很多選擇的。

【2005/06/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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