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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無敵打工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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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王俐文、易小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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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錢永遠嫌不夠,想要買東西的慾望,實在太強烈了。

「親愛的金賢重,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來把我帶走?帶我走!帶我走!我願意跟你定居韓國,願意跟你到天涯海角……嗯……吧!」

拿著韓版流星花園裡的偶像金賢重的劇照,我又親又吻的,幻想著他是我的男朋友。

如果可以親眼見到他,那我真是死而無憾了。

唉!可是想當一個追星族,口袋裡放的除了Money還是Money。我知道爸媽不會讓我瘋狂地追著偶像的演唱會跑,殘念啊!

但就算不能見上一面,蒐集偶像的相關東西,也是一種賺錢的動力。

偏偏我爸媽就不能理解這種少女懷春的夢想,不過就是崇拜一下偶像,有那──麼嚴重嗎?

  「不行!迷戀偶像,就不能專心念書。」

  「有錢沒地方花嗎?每天只會亂買一些偶像的照片、抱枕、鑰匙圈,妳到底有幾支鑰匙可以放啊?」

  「浪費錢!浪費錢!不曉得父母賺錢很辛苦嗎?」

  「演唱會?免談!」

  「加零用錢?不可能!」

  「想要花錢,自己賺。每天早上到漢堡店幫忙,一小時50元。」

  綜合上述,全都是已經遺忘自己也曾經年輕過的我爸媽,阻擋我追星的理由。可是就我所知,在我媽十幾二十歲的主流年代裡,她也曾經是個鳳迷啊!(註:老牌歌星鳳飛飛的歌迷。)

  大人,您們啊!一但長大之後,腦袋裡都裝些什麼東西呢?

  「賺錢啊!」我媽這麼說。

  也是啦!每學期都要負擔念大學、國三以及小六的三個孩子的學費,確實是會叫人把夢想拋棄,不敢舊夢重提。

  追求夢想的喜悅,早早已被沉重的經濟壓力的這根稻草給壓彎身驅,不得不為五斗米折腰的。

  可是我還處於半大不小的年紀,賺錢與夢想,就好比魚與熊掌,我統統都想要兼得。所以我每天五點半就要起床,在自家漢堡店裡辛苦工作。

  「小冰奶、烤草莓吐司一份。」

  我流利地重覆著客人的點餐,一邊動作俐落把切邊吐司放進烤麵包機。轉個身,再拿起小紙杯加點碎冰塊,從裝著紅茶的桶子裡倒出茶水,然後在八分滿杯的水面上用力擠三圈奶精,如此水乳交融,一杯冰奶茶於是大功告成。

  算好了時間,我再將適時跳起來的吐司分別各塗上一層鮮豔的草莓醬再夾起來,就像兩張貼近的紅唇,趁著香脆口感還在時,趕緊交到客人手上。

  「愛玲動作真快,我最喜歡吃妳烤的麵包了。」

  「謝謝啦!」

  我綻放出一朵大小通吃的親切笑花。通常會說這種話的客人,大多是街坊鄰居的叔伯阿姨輩份的長者,所以嘴巴必須夠甜,這是一定要的。

  至於一些跟我同樣念國中,或者穿著高中生制服的男生,包括一些看起來很像是學生的男性上班族,通常都是點完要買的早餐之後,就默默地退後幾步遠等在一旁,看我變魔術似的迅速將他們要的東西打包,趁著收錢找錢的時候,這些男生就會露出一臉靦腆的微笑,再輕聲地說聲「謝謝」。

  那感覺真有說不出的美妙。彷彿他們都是為了欣賞我才來買早餐的。

  「愛玲啊……妳知道客人在背後,替妳取什麼綽號?」

  「錢嫂嗎?」

  「那是我叫的。私底下男客人都稱妳漢堡西施。托妳的福,咱們家早餐店一直充滿競爭力,沒被其他同業給搶走顧客。」

  瞧我媽笑得合不攏嘴的樣子。我猜除了上揚的業績之外,她應該是自我感覺良好。對於能夠生下如此標緻又能招財的女兒,感到與有榮焉吧!

 

       幸好不是東施效顰。

  晉升漢堡西施後,我終於可以體會何謂「行行出狀元」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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