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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明定:中小學導師 不能拒接家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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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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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明定:中小學導師 不能拒接家長電話

 

2012/09/18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教育部去年委託家長團體研擬「教師工作守則」,要求教師晚上十點前不能拒接家長電話,引發教師反彈。教育部經一年討論,訂出導師辦法及注意事項,明定國小到高中導師工作包括「親師溝通與家庭聯繫」,亦即不能拒接家長或學生電話,也不能拒留連絡電話給家長。

但注意事項並未述明晚上幾點以前要接電話。新頒布的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還規定導師必須配合擔任導護,早自習或晚自習也都要在校;若導師未遵守規定將扣考績,或調整職務。

教育部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過去導師聘任辦法由學校自行訂定,但各校規定不同,也沒有罰則,「蘿蔔、棒子在哪兒都看不到。」如今由教育部明確訂出原則,讓學校有依據。

武曉霞說,未來學校可針對導師在校時間長短、幾點前應接家長電話、及擔任導護等訂出更詳細的規定;但即使校務會議規定導師晚上九點前要接家長電話,九點後若有緊急狀況,家長還是可打給導師。

教育部表示,若導師表現不佳,可於學年度結束時調動職務,必要時可由教評會審議,將導師考績列乙等;若導師表現優異,學校可報請主管機關獎勵。

許多資深國中小老師不願意擔任導師,不少學校找兼任、代課老師擔任導師,引起家長不滿教育部在國中小及高中的導師辦法及注意事項中,也特別規定,只要是編制內的教師,都有擔任導師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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