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閱寶寶 KT52 寧靜姐
愈來愈多的中小學老師不願意站導護、不給家長聯絡電話、也不肯指導學生競賽及社團,但這些到底是不是教師份內的工作?全國校長協會今建議,教育部應訂〈教師工作守則〉,明確訂定教師的工時及工作內容,以免家長、教師認知不同,衝突愈來愈多。
【2011/02/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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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姐
要訂「教師工作守則」
就具體的訂明
不可以用概括用語(如「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這樣空泛的用語)
那是不是也該把規定清楚
是不是「教師工作守則」有規定的
教師就不能拒絕
是不是「教師工作守則」沒有規定的具體工作項目
教師就可以不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