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夠關懷行為偏差的孩子?
教育部預備兩年花新台幣12億元推動「有品運動」。總統府資政、暨南大學前校長李家同於2009年6月20日表示,與其花大錢推動品德教育,不如鼓勵師長對學生多付出愛與關懷,可能更有用。
為什麼學生沒品,李家同先生認為鼓勵師長對學生多付出愛與關懷,可能更有用?因為每一個沒品或行為偏差的學生,幾乎都可以發現伴隨著沒品或行為偏差的父母(包括怪獸父母和直昇機父母)。當然近年來有不少比例,並不是父母沒品或行為偏差,而是父母根本沒有時間或沒有心力當父母。
李家同先生舉一個中部地區實際案例,有一名國中老師為輔導一名品德有問題、不愛做功課的學生,發現這名學生因為家裡貧困、三餐不濟,以致於常常心情不好,不愛做功課。為了幫助這名學生,老師每天提供一個便當給學生吃,但要求學生由老師指導做功課,只花了半年時間,這名學生又重回正常的軌道上。
以李家同先生所舉的例子來看,這個學生的問題並不嚴重,甚至於可以說是「微量級」的問題。在校園中,行為偏差的孩子有的從國小就已經偏差,有的是到國中之後行為逐漸偏差,偏差態樣非常的多。在台北市,有更多學生的行為偏差,不是因為家貧,而是因為家庭出現問題,想要協助這些孩子,就必須付出更多的耐心和愛心。
所以,對李家同先生主張的「鼓勵師長對學生多付出愛與關懷」,筆者非常贊同,也認為師長適切付出愛與關懷的行為,的確可以減少一些無品和行為偏差的小孩。不過,如果想要把它變成一種制度或工作要求,在實務面會遇到相當多的問題。
首先,「愛與關懷」的能力是一種人格特質,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得到的,當然也不是每一個師長都做得來的。輔導的方法和技術可以教、可以學,但「愛與關懷」的能力是很難教也很難學的。否則,只要在學校大量增設輔導老師就解決問題了。
其次,變成一種制度或工作要求後,就必須按照專家學者所設計的專業表格填具報表,列管追蹤,成為執行工作者的夢魘。
再者,認真的教師會有相當多的工作要做,備課、上課、出作業、改作業、出考卷、改考卷、解答學生疑惑和行政單位要求辦理的事務。可以用來對需要關懷的學生額外付出「愛與關懷」行為的時間實在不多,可能有的空閒是下課時間(教師要準備下一堂課或上洗手間)、沒有課的空堂(學生要上課)、中午吃飯休息時間(教師也要吃飯休息)、放學到教師回家的時間。事實上,有不少認真的老師都必須把工作帶回家做的。對學生額外付出「愛與關懷」行為,是完全沒有辦法因此而減少教師本來要做的工作。雖然這樣,但據筆者了解,還是有不少有愛心的老師犧牲午飯和午休時間,有時竟然就因而沒有吃中飯,為的就是「學生只有中午有空」。
又,需要額外付出關懷的學生通常會有比較多的障礙,或是學習障礙或是情緒障礙,有的會抗拒師長的關懷,有的甚至會對師長懷著敵意。這樣的關懷必須付出更多時間和耐心,可是師長還會有本身的工作要執行,還必須協助和引導一般學生的疑惑和困難,無法持續把心力用在需「額外付出關懷」的學生身上。
另,需要額外付出關懷的學生還有另一種問題,就是家長的問題。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會感激師長對其孩子「額外付出關懷」,師長還必須注意家長對「額外付出關懷」的反彈,有的家長會認為「學校管太多」,有家長會認為「老師想搶他的孩子」。而且在關懷個案發生事情時,通常受到指責的會是學校和師長。
要「鼓勵師長對學生多付出愛與關懷」,就必須給予想這麼做的師長更多的空間和信任,也必須尊重這些師長的付出。
最後,也許有人會舉人本團體的森林小學為例,表示森林小學裏,老師的教學方法和對學生的尊重。只是,他們大概都忽略了誰會把孩子送去森林小學?應該是相當教育理念的父母吧,應該是在社會上有相當水準以上的父母吧?!送去森林小學的孩子是那一種孩子,應該是受到庭相當呵護隙長大的孩子吧?!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父母,這樣的小孩,如果有問題,應該也是行為偏差以外的問題吧!
我常覺得,如果能夠挽救一兩個行為偏差的孩子,就可以減少至少一兩件社會事件,而減少一兩個社會事件就可以挽救一兩個家庭的悲劇。
我一直認為,如果最有人本教育理念的團體能把心力用來進行具體個案的協助與輔導,挽救這些需要愛與關懷的孩子,相信對台灣會真正產生一點正面效益,也才會獲得教育人員的尊敬。如果柿子老是挑軟吃,老是做批評學校和教師的事,卻迴避更困難的行為偏差學生協助與輔導問題,還是改名「學生至上」團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