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私立小學到大學的學雜費,可能出現貴族化現象!立法院上午初審通過私校法部份條文修正案,辦學績優的私立學校,未來將可向學生收取更高的學費。此外,立法院還初審通過:「未來企業或個人只要不指定捐款給特定學校,申報所得稅時都可以全數扣抵,讓公私立大學站在平等的立足點」。(陳映竹報導)
近來台灣首富郭台銘對台灣大學的大手筆款,除了羨煞旁人,也讓私立大學不平現行法令對捐款的扣稅規定。依照目前私校法規定,企業或個人捐款給公立大學,申報所得稅可全數扣抵;如果捐款給私校減免百分之五十。
如今立法院放寬規定,初審通過私校法第61條修正案。未來企業或個人捐款只要不指定特定學校,申報所得稅時可以全數扣抵;但是為了避免成為逃漏稅的途徑,如果捐款給特定學校,則依現行規定處理。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對此樂觀其成。「私校對募款的需求比公立大學更殷切但募捐遭到的困難更多,整個私校多年來都希望這項規定能有所改變。」
此外,為了符合公平原則,讓辦學績優和績效不彰的學校有所區隔,立法院初審通過私校法第56條修正案,未來三讀通過,各級私校將定期進行自我評鑑,結果將作為獎補助依據和增設系所、遴聘校長甚至收取學雜費的依據。辦學績優的私校,可以向學生收取更貴的學費。但教育部次長呂木琳保證,教育部仍會建立審查機制,不會放任無限上綱亂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