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自河出圖洛出書《河洛易經》成書以降,用最原始分析『情感』分析『人』,就中斷了,幾千年,我們對『人之初之戀』一無所知。
愛,人與人互助互惠互利共享與合作共存之最小表現,兩個人,才需要愛的存在與相愛的方法,世界上若只有一個人而已,就無需『愛的方法討論之必要』。
是由『身體(精),心情(氣),靈魂(神)』,一體組成,能達到這個最高境界,是人生之『極樂』。
因為『身體,心情,靈魂』,可以組成,也可以分開,所以,肉體,心情,靈魂,各有不同之感受。如:『身的自由,中國說:解放』,身體自己自主與自由開放,身體不犯罪,心與靈犯罪就自然不會與無法顯示出來,不會害死人,在不犯罪下,只有身體肌膚的愛,就能轟轟烈烈,因為,身體,是『生理機能的機械性』,身體,要重複的『刺激』,要『撫摸』要『接觸』,才能在刺激中,獲得『持續刺激的快感』,當然,從肉體,才能得到『高潮』,自慰會高潮,會舒坦心靈,但終究不是被愛,由愛人相助,慾望的滿足,可達上乘『高潮跌起,慾罷不能境界』,這點,是所有人類學與醫學,全無法否認的『生理自然慾望之展現』。最古談到『肉體相隨』有《易經隨卦:『係小子,失丈夫』(紅杏出牆)。討論到肉慾擁有之感覺,肉體是無法兼得而快樂。『拘係之(被綁票),上窮也』,其意是強摘的瓜,乃為從之,若『從之』則又會快樂》,所以,古今中外,都很尊重『身體』的羞於接觸,這也使壓抑,憂鬱,形成現代病之一。又,『咸』感卦,咸其股,志在隨人(私奔),所執下也!《易經》,下體被摸後,就要隨人去了,不太好(現在有法律規範)。在此,引經,說明古早,祖先智慧,對『身體,肉體』之保護警告。【身體很容易受限制,很容易被綁架,很容易被強迫,所以,對身體之安全與自衛,都要有周全之準備】
心『有經驗才有記憶』,無經驗是什麼都不知的系統,心,也因為生理,產生『慾望』,但是,從未有過『性刺激』也就是在肉體無(不曾)磨擦與性交經驗者──這是無從知道:『什麼叫做高潮,什麼叫做撫摸的舒暢』,所以『心』,是由『經驗學習的過程』產生『心思』,故,事事把情感,歸給『心智耗弱』,是有待檢討,有待更進一步檢視『肉體經驗影響心理認識』,只談心,不對,心智,一切是接觸之過程『酸甜苦辣』感覺之記億,然後憑經驗再需要在需索。心,盡管歌頌,沒有『肉體』之觸動,絕不會產生『靈動』,有『愛』也一定不會刻骨銘心──單戀一輩子,不會感動『被愛』。【心,很容易看到喜歡,新的歡喜,忘記『身體本來在做什麼』,心,很容易事過境遷】心的犯罪,很容易,心的出軌,很容易,不得不慎。『心』,是想著如意,如自己心想的慾望之意,要戰勝,要得到,得到,勝利,就心興奮,這是心理的高潮,但是,得不到,失敗,會使人用『毀滅,毀謗,毀譽,毀損,傷害,打擊,凡文攻武略』都要搬回一成而後快『這是負面犯罪的心態』,也是『戰勝』的一種,採取的方法不對,損害了別人,也會損害自己。這種負面的『亢奮』,是很恐怖的,這是犯罪心理之最基本,一直連續犯罪之心態考證。
靈,就是生命,等著別人贊美與獎勵的『壞成份』,等著別人的愛的魔鬼,依賴別人又要排斥別人的『靈』,也就是人的魂魄,是人之『意志清高或意志消沉人喪志,消沉,更有採犯罪手法,殘害自己也殘害別人,靈,受辱,很容易就產生毀滅性行為,不是突然進步,就是突然擊發,否則就是憂鬱寡歡,悶悶不樂,就如一個失業的人,毫無尊嚴,意志會消沉,抬不起頭來一樣,所以,靈,所受之『熱』與『冷落』,是人之『原罪』《聖經舊約》我稱為『人的原動力』,靈,受損,對別人不一定有害,但是,對個人一定有負面影響,積極的思想,會突起猛進,會更具奮鬥性,戰鬥力更堅決與強化。談到【靈,隨身,隨心,還會不安】──這是違反社會習俗,違法,都會使靈不安,靈,寄於安全,如,國家安全──家庭安全安定,人生活一起安定,物質,金錢,精神都要安定,靈才會安定──愛國之熱烈與忠貞,【神明】快樂女神林默娘,會保佑你!『靈』,會產生『熱忱,熱烈』這是正面的反映,負面靈不安,會『冷,淡,甚至於冷言冷語,冷潮熱諷,更甚,變冷血的恐怖了』,所以,靈,有了皈依,皈依女人,會愛不釋手,皈依男人,會養男人,靈,皈依給家庭,是最平安的一種『安全感』,皈依給國家,要國家安定,國家安全無問題,否則有投降者更有奮戰者躲起來者,國安,靈,才會平安,永恆的皈依,是永恆的奮鬥,永恆的皈依給神明,心與人,會自己覺得渺小,微不足道,但是,會更具信心,會更安寧──這是『靈』的安頓。神明的信仰,是『熱情的永恒持續力』,是個人光明的靈魂。
靈,不安,與生活之貧窮富貴又有關,所以,創造『高品質物質生活』,加上『高品質之肉體生活』,還要『健康的身體』肉體生活才會美滿,若有缺陷,也就是『心,靈』都會創傷,身安全了健康了,愛充滿了熱與幸福,靈,自然安頓──憂鬱,自然解除──不犯罪,是社會的健康──切記,人類,為了『護衛靈──自己的靈的定位』,才會發生『震撼人間的大事』,所以,社會每一個人的尊重,就是對別人『靈的尊重』,否則,不尊重別人的靈,別人的靈也不會為你的靈拍手叫好──靈,需要鼓舞,需要振奮,需要別人的掌聲,更須要『愛』,無論大愛或小愛,愛別人,只希望別人接受,想想,你,全部接受別人的愛嗎?──用在自己,安自己的靈,與,用在別人,去安撫別人的靈──這是兩套標準,兩套哲學,兩套是非──所以,身的生命要存活,心,情感與理智要和諧,靈,要高等的安與慰,身心靈之最高和諧,就只有『互愛』『互利』『互助』『互惠』『互存』,引用為『自己為中心』中國文化,只談『自助,人助,天助』,所以中國人,很自私,因為在中國2000年來之哲學中,沒有助人,如果,自助,助人,人助,而後天助──這是台灣哲學的圓滿,這是『愛,身心靈合一』,從個人,而兩人,從家,到社會,從政黨,到國家,進而『愛世界』,都是小小『愛的哲學──身心靈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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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2006/01/28 12:21 修改第 1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