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其實很簡單
只是一份『甘願,甘受』而已。
如果『沒有『甘於受(苦、難、災、咎),甘於願,願,是一整個付予』,就不算是『愛』,快樂的給予,歡喜的接受,忍,是在苦、難、災、咎上頭。
被愛
其實一樣很簡易
只是一份『甘於被愛,甘於接受別人的付出』,這個『甘』,就是『快樂甜美,彩虹般的蜜』,有這樣感覺,是一份『感動,感恩,感激,與感謝』。
長久嗎?因人而異,因環境而異,因時間而異。
純真的愛
除了『甘願,甘受』外,沒有想要從被愛身上,獲得什麼。
戀愛
除了『愛』還渴望『被愛』,兩個人同時都『戀』,在一起相愛最甜蜜。
單戀
就是『愛別人』,戀,沒有被愛。(可以暗戀,可以明戀,通常,一方不愛,會看不起對方)
愛戀不到(心真暗戀),留在心中藏最久。(很多都是終生)
【非愛】賞識,崇拜,無戀的心,平常友誼,刺了就沒了。『朋=肉肉』,兩塊肉,分享一樣大,叫做朋友,否則,不平等之友誼,久了,心就反了!合作、共利、共享、共存!
【大愛】協助弱勢,幫忙落難者。如果是沉淪者,刺痛是無用的,心,可以感悟,自心感悟,更容易使『沉淪者回頭』,可是,金不換之難。
【敬神明】是一份熱愛,寄托給『神明』,這樣的自己,不會膨脹起來,不會自大,任何事,做了都歸給神明,一切榮顯歸給神明護祐,愛情甜美,歸給神明保祐。
本文於 2005/10/04 17:10 修改第 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