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習』的平等與自由──從補習班『談老師不負責任』!
學校的老師,很多很多不負責任,就『學生再去補習一事』,可以知道『很多老師是教來』,所以學生需要再補習?為什麼『學校不教會學生呢?讓學生還要去補習班上課?』弄巧成拙的讓學生『睡眠部足、雙重課業的勞累』,又達不到『學生應該學習的『智、能』成果呢?
從2000多年前,孔夫子就率先『開辦補習班』至今,蔣介石帶來後,在台灣變成『求學過程的主流』,因為『孔夫子創造束脩』,凡古代至今還是上等『禮物』之鹿肉乾牛肉乾之類,都收。現在發展成『繳補習費用』,很貴,人民讀不起,教育改革──讓每位學生在『知』上,平等、自由,這是『學生學習的民權』。
我親身經驗了『國小的老師,晚上到老師家補習的學生』,他們知道得比我們沒去補習的學生多,他們在做答上,更靈活與巧妙,這是我小學五六年級的痛心。當年我爭取自己,非常用功,功課就是無法贏過去補習的學生。
來美之後,有幸與『台灣補習班權威人士成知友』,始知道,原來老師在學校留一手,蓋數學解法有幾個,最容易最簡便的法則,留在補習班賺錢用。這是『台灣補習班之勝利』,也是台灣教育總體之悲哀!
台灣的教育改革,如果不再是『一問一答,選擇,是非題』,那麼,補習班就無法存在了!
凡『題目』都用申論,從小學一年級起,認字以外,都要學生用自己的看法,不管看法有多偏激,只要『有到理』,就用『甲90分以上,乙80分以上,丙70分以上,丁60分以上,戊,就是不及格。』,這才是教育,這才是『輔導小孩知識與智慧的成長,更是小孩思考方向海闊天空之教育』。
在這裡『反對學校老師再兼補習班老師』,這樣可以杜絕『留一手,另外有束脩,另外可以賺大錢』,根除『孔夫子傳下來惡習──送老師補習錢』。學生的品質,也不會因為『老師補習與不補習學生之分』,因為『人』是看錢多少,對老師的好處有多少!
台灣教育要上軌道,應該要更用心在這項大改革上了──解答的方法,是多條,答案,不會只有一個,往往,隨人不同,答案會自然不同,隨時間、隨空間、環境與國家不同,答案都會有變化,甚至於,往往是沒有答案的,只有論一論,論得有理,不用做結論‧‧‧人一直在成長,過去、現在與未來,在同一件事上,結論都會不一樣‧‧‧。
老師的束脩,就在學校中應得的薪資獎金,這就是『教育、學習』的平等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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