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創新教育協會
市長:凡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創新教育協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男女分手要和平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愛是佔有對方
 瀏覽514|回應0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本來是自願互相佔有對方的心靈約定

結婚

是兩家人願意承擔互相影響的?情感

所以

結婚

不是兩人個人的事

這太幼稚了

公證結婚

是法律前人人能自主決定自己

但是

要對家庭負責

法律是不管妳們怎樣結婚

都要朔及雙方家庭

所以

顯示婚姻的責任

是佔有對方

但是

是意願的佔有與自願的被佔有

不是強迫的

所以

結婚要雙方點頭

我認為

我們的法律應改為

離婚

只要任何一方簽字

就有效

但是

必需由法律適當分開權利與義務

孩子

財產‧‧等

有一點

不要再在一起

不要『誣蔑另一半』

這樣雙方在社會上

繼續好做人

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平凡的覺醒】【台灣創新教育協會】【熱門時事探真】歡迎光臨留言與指探討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626&aid=131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