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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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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真情與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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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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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
【融通真情與至理】
60 林 金其 於May 09, 1990
情,是心與心的吸引力,
情,是人與人接觸的媒介。
有單向,有雙向。
『唯情者』,多盲目,情之傷人與傷己於無形。
但,用情者卻不見得『通情』。
因為感情用事者──無理。
『能容情者』才具有真情,
真情能令人滿足與安定。
理,是人與人的溝通橋樑。
理,是智慧與智慧的交流。
一樣有單向,有雙向。
『唯理者』,亦盲目,理之傷人傷己於有知。
而據理力爭者一樣不見得『達理』。
因為理智用事者──無情。
『能通理者』才具有至理。
至理能令人真知與通達。
情與理是心與心吸引力與相斥力的為用。
情與理是心與心溝通橋樑的兩面。
情是人際間相處的原動力,
理是人際間相處的控制力。
無情者不能相處,無理者更退避三舍。
無情者不見得有理,就如無理者不見得有情。
有情者不見得達理,因為情不見得純。
有理者不見得通情,因為理不見得真。
有真情者必然達理,相同的
有至理者必然通情。
人之可貴者,是既通情又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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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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