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其:論能無情者最能夠愛人
作者﹕林金其
【大紀元5月22日訊】「能無情者,不以自我私情為中心,都以他人之意而念茲;能無情者,不以私慾為佔有,全用尊重他人之愛而恩之。」凡能控制小我私情,而不發揮小我私慾,尊重共同生活之情者,始能稱為『真能無情者──對待自己』,面對愛人,則深深關懷與回饋恩愛,若此,世界和平矣。
而,沒有自我私情者,不見得無情,在愛心互重之共同生活中,已兼顧兩者所甘願付予之共愛私情,此乃真情。又,不用自我私慾,亦不見得就無私慾,兩口互愛之需,雙雙共享由愛所創造之人生,其一體合併自願託付慾望之甘,此是至愛。
反之,因愛而礙手礙腳,控制行動,一哭二鬧三上吊,此亦是情、是愛。然,此情此愛僅表現了人性之專制與統御弱點,故,此非真情也。又,情緒失控、嫉妒、進而以恐嚇期達制服另一伴,此亦非至愛也。常人,尤以私己之愛者,不足取之為例,因其不尊重生命之尊嚴,不體恤個體之自由,更不愛惜相處之緣,遇事相激,沒事互謗,只管自己私心感覺,不理會愛人心靈反映,終之,其情甚至於其愛,必然在不互疼中,分崩離析,況都各言自己有濃情厚愛,卻不能做到對自己之省儉。
故,一己之私,那堪對已以無情待之,那有真情與至愛哉!尤有甚者,那會因此而愛及民族,甚至於人類?
有真情者,必達觀,往往不見一己之私情,進而關照共同之情。然人各具其性,各取自需,卻不能因此而害及他人,影響共同生活之個別需求,此乃忘我私情之真無情者;有至愛者,必寬懷,不濫用私己之愛而顧及共同之愛,尊重愛之自然舒發,愛惜共同生活之身心健康,疼惜愛人之喜,避開愛人之忌,在人具人性弱點之下,怎樣始能處處遷就?驕縱!用忍焉!皆非也。所謂情與愛,無非是自心歡喜,情不自禁之表,自有一份難抑制之內心歡喜,此乃是人性潛在之願力,在甘願之共同凝聚力中,始能達忘小我而思大我,駕馭私己而顧愛之大局,此乃愛之大容納哉。故,何有小我!何有一己之私情!是故『能無情』而達擁有真情。又,何有己之私慾,何有一己之私愛,是故『無情者』始具有至愛。人一生所追求者是這份共同編織與塑造之情與愛,則人必然過著平安與快樂之浪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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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003 9:34: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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