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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色、財、氣」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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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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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龍公主 歌劇卡門演出之二
QContinuum
Rebec
小禾
涼涼

  金庸小說中,有很多經典戰役;像《天龍八部》,有天龍三兄弟,蕭峰、虛竹、段譽,少室山之役;又如《倚天屠龍記》中的光明頂之戰;但是,若真想實際參與這些戰役,沒有一點真才實學真功夫,恐怕是上不了檯面的!

  現代人,不管是不是已將金庸小說當成是成人的童話故事,但要練到像書中那種功夫,可說是沒有的了!不過,現代人倒是可以跟書中人物比一比,從古至今不管會不會武術功夫,都可說是人類最拿手的「酒、色、財、氣」。

  以下,咱們就來論論,我們這些讀者(泛指現代人),與書中頂尖(也可想成是人類有使以來最出色的)「酒、色、財、氣」人物相比,到底有多少勝算呢?也希望藉此,能讓我們從這些比較中,領悟到所謂的人生意義!


1.酒--《天龍八部》喬峰與段譽拼酒

  若您有辦法將半斤裝300cc的礦泉水、白開水,一次、或如書中所說「一頓飯」時間內,喝它個四十瓶...那~再考慮要不要參加好些!

  否則,您不是去那「喝」酒比賽,而是去「噴」酒比賽;可別當吾人是在胡說八道,曾聽一位從小住在台灣金門之人說及,他曾與人比酒,二人各自一口氣乾了一杯500cc的金門高粱;您知道勝負如何分嗎?是看誰先「噴」出來,後「噴」者勝!因為,真的是會「血氣翻湧」!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中國人才有「拼酒」文化?喝得比別人多,又怎樣呢?除非是比賽,有獎品獎金可拿;不然,喝得多,就能代表比別人行嗎?那方面行呢?是「喝酒誤大事」,還是「酒後駕車肇事」?貪杯者,或者得要有孔夫子所說的「唯酒無量,不及亂」之本事才行!


2.色--《鹿鼎記》韋小寶大床風光

  告子說「食色性也!」;畢卡索也說,藝術與色情,沒有分別;可見,中外皆然,「好色」並不是罪!真正「過分」的,是那個「淫」!

  像韋小寶,當初掉換「迷春藥酒」時,也只是想讓鄭克塽好看,但一想到阿珂與他拜過天地,就想到機不可失...其實,就算明媒正娶,他這種迷姦行為,也是不當!更何況,其他七八位(韋小寶都不知道七位還是八位,我那知道)女孩,並沒與他拜過天地...

  雖然,最後韋小寶是娶了她們幾位,但他那時的手段,卻不怎麼高明與光明!哦~是嗎,人家都當到一品鹿鼎公,還不夠光明嗎?那我們幹嘛在廟裡點什麼光明燈呢?不管如何,縱慾過度或好色過了分,對身心都是不健康的!大家還是適可而止的好!別的不談,對吾人來說,最重要的是,舍利子會少很多顆!


3.財---《連城訣》天寧寺尋寶活動

  俗語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那麼,是不是只要沒有書中萬震山、言達平、戚長發三師兄弟,謀害師父或者師兄弟互相殘殺之行為;在旁邊等著分一杯羹(像最後在天寧寺,搶奪金銀珠寶的某些人)、不做違法犯紀之事,就算取之有道呢?

  這是個人人生觀的問題,想必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太一樣!但我知道,若我們被財富所用,如書中之尋寶、現代人忙著賺錢、或者不知道財富之意義在那等等,而不是在用財富、讓錢財變為有意義,那就會像金庸書中人物的最後下場--中毒,像狂犬病般互咬。


4.氣---《天龍八部》少林藏經閣一役

  相信,很多騷人墨客都會感嘆,靈感稍縱即逝!殊不知這種天籟,有時會與後天所學成反比;也就是後天學的越多,就越不容易發揮本身的靈氣;這就是少林寺藏經閣掃地僧所言的「武學障」、「知見障」,也有人稱為「文字障」。

  甚至,才氣有時會在讓人達到某一高峰後,再也無以為繼,如再也寫不出那樣的詩詞文章等等;其實,又何獨才氣如此,人生不也一樣,如書中的慕容世家,一心想光復祖先的燕國,無奈時不我予,最後慕容博也只能體認到「燕國復國是空,不復國亦是空」。

  世事,有時很弔詭,您非得先放下了,才能體會出「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也才能再積極進取的再行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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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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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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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

我看過了

明白了

以後會注意看 是否有天機洩漏


獅子座的女人 無所不愛
獅子座的女人 無處不在
在每個白天與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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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具金剛相,猶是血肉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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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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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小禾
涼涼

  若您看過拙作「子不語」,或許會稍微了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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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帶髮修行的居士?
    回應給: 大師弟(davidmarduk) 推薦0


小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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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大師弟:

別的不談,對吾人來說,最重要的是,舍利子會少很多顆!

你是帶髮修行的居士?
  懷疑的大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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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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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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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小禾
涼涼

枯瘦黃馬 網友:

請問,在《「酒、色、財、氣」戰役》裡,好色與淫的分別為何?

又有關於好色的釋意,是否除了看所欣賞喜愛美的事物外,有其它解釋嗎?


吾人回覆:

  淫,除了我們一般所理解的那個不好的意思外,尚有過份之意,如淫雨霏霏。好色與淫之分野,就在有無超越正常之範圍而定。

  拿韋小寶大床風光那段來說,韋小寶即是在人際關係上過了份;本來,我們如正常的喜好美色,是應站在一個欣賞者角度,或者以正常的關係來喜好美色(如熱戀交往中的男女朋友,或夫妻關係);但是,咱們韋公小寶,卻超越了應有分際,等同迷姦了那七八個女孩,這就是所謂的淫。

  即使,韋小寶與其中一位阿珂有拜過堂(雖然是在阿珂不得不答應的情況下),就如我們現在有夫妻名分之人,也不能在另一方不願意之情況下,而強行要與其發生性行為一樣;因為,在不尊重夫妻一方意願之情形下,就等同過份了的正常關係。

  另外,關於「好色」之釋意,若我們不單單把「色」拿來作文章的話;那麼,「好色」這一詞,除了「愛悅美色」(《論語.子罕》:「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孟子.梁惠王》:「寡人有疾,寡人『好色』。」)這個解釋外,也有只單單表示「美色」之意,如《孟子.萬章》:「『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


枯瘦黃馬 網友:

問:對於「食、色,性也。」除了喜歡吃好吃的、看美麗的人事物,是人的本性外,還有其他解釋嗎?


吾人回覆:

  因為,「食色,性也」是告子所講;所以,若我們引用告子自己的解釋~「生之謂性」來說的話,那是應該沒有其他解釋的。

  不過呢,吾人認為告子把「食色,性也」這句話,講的太籠統含糊;難道,別人喜歡吃的東西,都會與我一樣嗎?如果是的話,那就不應該會有那句「海畔有逐臭之夫」。還有,我「眼睛吃冰淇淋」的「口味」,也會人人都相同嗎?若是的話,那就不會有人說「他吃重鹹」了,不是嗎?

  因此,就告子這句「食色,性也」中,所謂人的本性或生命自然現象,有標準可言嗎?您說好吃的東西,我嚐起來不見得也會可口;我認為美麗的人或物,您也不一定會欣賞,不然就不會有那句「情人眼裡出西施」。

  由上觀之,「食色,性也」這句話,還真的可以有另一種解釋;那就是,喜歡美食與漂亮的東西,是人的天性沒錯!但人人心中都各有一把尺,常常無法求得一致性,這也正是人性中的自然現象,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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