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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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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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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小禾
Rebec
左無月
Vi

  俠,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怎麼去解釋呢?金庸在他的第一部著作《書劍恩仇錄》(《書劍江山》)第十七回回目,點出「為民除害」方稱俠!而後在《神鵰俠侶》,藉由郭靖大俠之口,說出了「為國為民,俠之大者」!

  吾人查過《大不列顛百科全書》,沒有「俠」這個字的解釋、說明;而我們常用的《國語辭典》、《辭彙》、《辭海》,對於「俠」字,可歸納成三種解釋(其實不止三種,這裡只談我們比較熟悉的這三種);當動詞時,其解有二,一是「見義勇為,扶弱抑強之人」(如游俠、豪俠),另一個是「以權力輔助人」(如俠客、任俠);當形容詞時,是「勇敢而能扶弱抑強的」(如俠義)。

  若照我們一般人的情感來說,「見義勇為,扶弱抑強之人」或者「勇敢而能扶弱抑強的」,比較接近我們所「想像」中的「俠」;不過,就像郭靖對楊過所言,行俠仗義、濟人困厄,固然乃是本分,但這只是俠之小者,要成為萬民敬仰的真正大俠,心頭得牢牢記著「為國為民,俠之大者」這八個字。

  那麼,身為現代化、有國際觀的我們,若站在一個超然立場來看的話;所謂的「為國為民」,到底是為那一個「國」或那一些「國民」?因為,不但國與國之間會有利益衝突,在一國之內,民族與民族間、各黨派間、不同區域間等等,也會有所矛盾、衝突,幫誰才算為國為民呢?此國(民族)之英雄、風雲人物、大俠,會不會正是彼國之屠夫、劊子手、殺人魔?

  看到這,或許您對所謂「俠」的概念,又開始模糊了起來。為「此」地之民「除」害,在「彼」地之民觀之,有可能正在「殺」害、「加」害他們的生存空間!那麼,到底什麼是「俠」?難道,只是一種相對的概念而已?

  我們由《漢書.季布傳》:「季布,楚人也,為任俠有名。」注:「如淳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可知,要擔得起「俠」,是應該要在那一個時間、空間(地域)裡,與一般或特定人民,有相同之是非概念者,方能稱之。

  例如,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時,有些「民運領袖」,就是透過黑道人物、幫會、走私客的幫助,才得以離開中國大陸;因此,那些個黑道人物、幫會、走私客,在當時,對「民運領袖」或民運人士來說,無寧是可以稱之為「俠」。

  由此,我們可以反證,當郭靖在襄陽召開英雄大宴,那些個黑衣尼聖因、百草仙、人廚子、九死生、狗肉頭陀、韓無垢、張一氓等,行事忽邪忽正、喜怒不測之人,主動到郭襄房裡來與她喝酒、慶祝她十六歲生日;黃蓉擔心這些人的來到,會讓襄陽城龍蛇混雜、或有他變;但郭靖卻在想著這些人的生平行事...所以,這些人等,絕非所謂郭靖請都請不到的大英雄、大俠。

  隨後郭靖說道,要是那些人再駕臨,當曉以大義,請這夥朋友,同抗外敵;若這干人真有歹意,便與他們周旋一場...可知,在郭靖的心中,即使以前不屬於所謂正道人士,只要他當下能為國為民出力,就可算得上是英雄或俠,而符合本次「英雄」大宴之名。

  另外,若我們以必須要能仗義(義,宜也,合理之謂也)、濟人困厄(良知良能之展現),才能算是俠之小者來看的話;那麼,「俠」要與人共同擁有或者說共命的那一個「是非」觀念,絕非以殺戮為目的或己任,而是應該能合乎天理、且對得起天地良心才對!

  還有,大俠可不是那麼好當的!看到如淳那一句「相與信為任」沒有?俠,不但是建立在與人民「同是非」的概念下,更是相互間彼此信任的結果;所以,不可能是短時間或只幹過一二次,就能成為俠;因此,一旦身負著俠名,基於人民的「信賴關係」,若臨時或突然說「老子不幹了」,那就會被人認為是虎頭蛇尾、有始無終、沒有恆心毅力之人;必竟,愛,是有良知的俠者所必備之條件,是強者的道德,不夠堅強者,是不足以成之為俠!

  當然,就算有心與人民「同是非」、共命,但若當時當地之人民(如《天龍八部》中之大宋人民)對其(如丐幫幫主喬峰)已有所不信任時(懷疑喬峰是敵對國大遼國民),其之大俠或英雄身分,仍有可能被除名而棄之如敝屣!因為,俠名,並不是自己封了算,是要經過當時當地普羅大眾的認同,才足以堪當!

  或許,在這種民智已啟的時代朝流下,能達到張載所言的「為生民(不止為某一特定國之人民,若再宏觀點以「與物有情」來看的話,那就不止是指對人類而已)立命,為萬世開太平」,才可算得上是「俠之大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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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俠之大者」~為眾生立命,為萬世開太平
    回應給: 左無月(sujan) 推薦3


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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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小禾
Rebec
左無月

>>「俠義人物」之所以存在,與當時的時代背景絕脫不了關係,也可以說是時代下的產物。(人心壓抑,故而期待『俠』或可稱之為俠義人物的出現)<<

  吾人贊同您這種說法!拙作那篇「九指神丐洪七公,有雙重標準?」第二段,就曾說過~在法律已不足以安頓人心、讓人信服,而道德秩序也已崩潰,理智的公平原則沒人奉行時...於是,為了要解決「生存」這個迫切問題,的確這時候,唯有強大的力量,才足以迅速的收到實際效果。


>>在正常的世俗眼光下,是不可原諒...然而只要冠以俠名,行諸俠事,便有了大轉變,成為人人口中的俠,可以寬容、可以原諒,甚至受人稱許、贊揚!<<
>>然而,俠客一定要殺人嗎?俠必以武犯禁嗎?不殺人,即不構成俠之存在嗎?<<

  上一段我們說了,正由於客觀的法治無法維持公平正義和秩序,人們才會希望有俠義之人的出現;而且,此時的人們已經難耐什麼「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大家要看到一個現世報,才會大快人心。

  這也正是吾人在那篇「九指神丐洪七公,有雙重標準?」第五段所說~洪七公所殺的那二百三十一人,都是些什麼人?...「若非貪官污吏、土豪惡霸,就是大奸巨惡、負義薄倖之輩」;也就是說,他所殺的這些人,都是會危害到國家或民眾的「生存」;生存,不管是不是在武俠世界,還是在別的世界中,都是最最重要的頭等大事;所以,他認為自己生平沒殺過一個好人。


>>何者為『俠』?這似乎是中國人的問題,外國人的字典裡恐怕沒有這個字的存在吧!?(說到這,不由想到一部小說──俠盜羅賓漢)<<

  說句玩笑話,若外國人沒有「俠」這個字眼,那就不該會有什麼《「俠」盜羅賓漢》小說 ^_^ 。這應該是我們在翻譯時,自己加上去的;正確的說法或許應該是《「大」盜羅賓漢》(不用「強」盜,以示好壞之別),或如電影【Robin Hood: Prince of Thieves】我們亦可直譯為【大盜王子羅賓漢】。


>>溫瑞安先生早期亦曾以一個堅持不殺人的方振眉為主角...雖然我個人蠻喜歡振眉才子這個角色,然則有時過於堅守一個不必要的原則,難免落了個「迂」字,不知變通了。<<

  雖然,吾人並未看過溫瑞安的武俠小說;但同意您最後所言~有時過於堅守一個不必要的原則,難免落了個「迂」字,不知變通了。

  就像若遇著一個會危害全武林、而其又不知悔改、放過他仍會繼續殘害荼毒全江湖的話,這時如果不學學上頭我們所講的洪七公,將這個壞胚除去,那就真的有點迂腐不知變通了!


>>俠之為何?見人見智,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但可肯定的是,不為己算,事事為人,應可與俠沾上一點邊兒吧!<<

  嗯,能「不為己算,事事為人」,確實難能可貴,當然可以「與俠沾上一點邊兒」。 ^_^


  最後,感謝您的抬愛,在看完某本專論「俠」之意義的書後,仍比較認同吾人最後之結論,謝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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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615&aid=1329497
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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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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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
Rebec

記得,龔鵬程先生曾寫了本書,專門探討『俠』之意義。但全篇看下來,吾還是比較認同您末句的結論。

何者為『俠』?這似乎是中國人的問題,外國人的字典裡恐怕沒有這個字的存在吧!?(說到這,不由想到一部小說──俠盜羅賓漢)

偷盜搶劫殺人放火,在正常的世俗眼光下,是不可原諒,甚至是十惡不赦的存在。然而只要冠以俠名,行諸俠事,便有了大轉變,成為人人口中的俠,可以寬容、可以原諒,甚至受人稱許、贊揚!

我這麼說,並非貶低俠之含義,而是覺得,「俠義人物」之所以存在,與當時的時代背景絕脫不了關係,也可以說是時代下的產物。(人心壓抑,故而期待『俠』或可稱之為俠義人物的出現)

然而,俠客一定要殺人嗎?俠必以武犯禁嗎?不殺人,即不構成俠之存在嗎?

溫瑞安先生早期亦曾以一個堅持不殺人的方振眉為主角,寫了三部小說,強調『俠』並不一定是『以武犯禁』,然則到了最後,好像不殺人只是振眉才子的專利,與他人無涉?!

雖然我個人蠻喜歡振眉才子這個角色,然則有時過於堅守一個不必要的原則,難免落了個「迂」字,不知變通了。

俠之為何?見人見智,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但可肯定的是,不為己算,事事為人,應可與俠沾上一點邊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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