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金庸小說之人,應該都能理解到,除了那一部不像武俠小說的《鹿鼎記》外,在武俠世界裡,是沒有什麼王法(法律)可言!若您執意要在武俠世界裡,講什麼王法的話,那您可能會如《天龍八部》中,初涉江湖的段譽一般,會看到一個十六歲少女(鍾靈),對您「臉現鄙夷之色」。
大部分人都知道,武俠小說是一種寓言式的隱喻、烘托寫法;也就是,在法律已不足以安頓人心、讓人信服,而道德秩序也已崩潰,理智的公平原則沒人奉行時,人們唯「力」是視、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唯「利」是圖!於是,為了要解決「生存」這個迫切問題,的確這時候,唯有強大的力量,才足以迅速的收到實際效果;所以,「武」因而誕生。
那,什麼又是「俠」呢?《神鵰俠侶》中,大俠郭靖已明明白白對楊過點出「為國為民,俠之大者」!緣因,在「武」的那種「弱肉強食」世界裡,「生存」才是首要之事,活著,才會有希望可言(這,難道不是從古到今中國人的寫照嗎)!因此,能夠為國家民族或人民的生存,盡心維護、付出之人,才堪稱為「俠」。
言歸正傳,來談談洪七公,他在華山第二次論劍時,曾對裘千仞說道,他這一生殺過二百三十一人,個個都是惡徒;於是,有人就質疑,那為什麼在海上時,洪七公會對大反派歐陽鋒「以德報怨」?又,為什麼七公會放過歐陽克及梁子翁這等「壞人」?然後,就以洪七公殺那二百三十一時,是依法律層面在執行,而放過那一干子壞坯,則是循什麼江湖道義來解決,述說咱們九指神丐有所謂的「雙重標準」!真的是這樣嗎!?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洪七公所殺的那二百三十一人,都是些什麼人?《射鵰英雄傳》第三十九回「是非善惡」,說得清清楚楚「若非貪官污吏、土豪惡霸,就是大奸巨惡、負義薄倖之輩」;也就是說,他所殺的這些人,都是會危害到國家或民眾的「生存」;生存,不管是不是在武俠世界,還是在別的世界中,都是最最重要的頭等大事;所以,他認為自己生平沒殺過一個好人。
好了,那您一定要問,歐陽鋒不是殺害了江南五怪,洪七公為什麼不除掉這個危害別人生存的惡棍?對此一事,很多人都沒搞清楚「時間順序」;洪七公是直到《射鵰英雄傳》第三十九回最後,由桃花島養傷(被歐陽鋒毒蛇咬傷,內力全失)歸來,與魯有腳相遇,才得知靖蓉二人之大略事;應該在這時候,洪七公才知道江南五怪是歐陽鋒所殺。
那麼,在為郭靖求婚後,從桃花島回來,在海上碰到歐陽鋒,救了歐陽鋒,反而被歐陽鋒恩將仇報的以毒蛇咬之,那時候歐陽鋒根本還沒殺害江南五怪;別說江南五怪,在歐陽鋒甫一出場時,書中有記載他曾殺了誰嗎?當然沒有!洪七公當然沒有理由除掉西毒;況且,西毒對武功及毒的研究方面,有獨到之處,「水」(西毒的武功及對毒的研究)能覆舟、亦能載舟,西毒歐陽鋒或許對人類的「生存」,會有著極大或革命性的突破及貢獻,洪七公當然有理由救他!
別說洪七公在書中的最後才知曉歐陽鋒殺害了江南五怪,就算在七公內力尚未恢復前(像八月十五煙雨樓之會),九指神丐又有什麼能耐除掉西毒呢?就像七公在知道裘千仞通敵賣國時,也是在他功力未復之時,當然也只能先口中罵一罵了事,然後等到第二次華山論劍,洪七公功力也恢復時,咱們洪老爺子,不是大義凜然的說裘千仞是他第二百三十二個要殺的惡徒嗎!?
附帶一提的是,最後洪七公功力恢復了,但不是也沒殺了西毒歐陽鋒嗎?嘿嘿,華山二次論劍當時,我們不難看出,東邪黃藥師北丐洪七公,誰也不是瘋瘋癲癲的歐陽鋒對手,誰又有那能耐可以除掉「武功天下第一」的西毒呢?
現在,讓我們來說說歐陽克,為什麼洪七公會說,看在他叔叔歐陽鋒面子上,放過了他?雖然,洪七公在當場曾對黃蓉說:「這小子專作傷天害理之事,死有餘辜...」,但這應該是給歐陽克下馬威的口頭警告;我們綜觀《射鵰英雄傳》全書,歐陽克真有做過什麼傷天害理之事嗎?還不就是「貪花好色、敗人名節」!而且,好像也沒看到書中有何敘述到他敗人名節之事。
前面我們說過,在武俠的世界裡,道德秩序已崩潰,最重要的就是「生存」,好死不如歹活,被敗名節者,一定會尋死嗎?而且,看在歐陽克身邊的那些姬妾們,好像都心甘情願似的!因此,就算敗人名節的貪花好色,也還沒到罪該致死的地步吧!?況且,西毒歐陽鋒的武功及對毒的研究等等絕學,恐怕也要由眼前這個登徒子來繼承吧!?...權衡的結果,當然是放了歐陽克!
那您一定又要問,為何七公對梁子翁就比歐陽克來得嚴厲?不是同樣都是貪花好色,為何梁子翁就被拔光滿頭白髮?那是因為,梁子翁在練什麼採陰補陽,專找處女來破身,想想看以前大家結婚的早,若不是找那些未成年者,又那來的處子之身來讓他破身;所以,要是真的讓梁子翁得逞,對那些未成年者而言,身心所受的傷害,恐怕離「除死無大事」也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另外,還有人質疑,洪七公在《神鵰俠侶》中,不是也沒殺藏邊五醜?若我們看書看的仔細的話,就可以知道,洪七公本來是要一掌震斃作惡多端的五醜,只是後來西毒借由五醜加進來比併內力,使得五醜最後個個成為廢人,便是七八歲的小兒也敵不過的廢人;如此一來,洪七公還有必要再殺五醜嗎?
綜上,我們這樣一路分析下來,吾人實看不出,九指神丐洪七公,有何雙重標準可言!?倒是我們,應該反恭自省一下,有著雙重標準的,是不是我們這顆不中不西又不安的心呢?可笑的,往往不是法律、教條;可笑的,應該是我們這些製造法律、禮教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