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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生怕死」也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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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mar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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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小禾
錦瑟

  俗話說「螻蟻尚且偷生」,好像即意味著生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更有「理由」可以「不擇手段」「光明正大」求生存;然,真的是這樣的嗎?那為什麼,同樣卑躬屈膝、忍辱偷生式的貪生怕死,有人會讓人不齒(如《連城訣》中的花鐵幹),也有人會使人「津津樂道」(像《鹿鼎記》裡的韋小寶)?

  以下,吾人試著由正常與不正常(如戰亂、大饑荒等)兩種情況,來探討人類為了求生存,是否真的可以不擇手段。


一、名實相符(有無義務)==>有理可循的法治(俠義)世界

  或許,「貪生怕死」就是老天給人類「不滅種」的「最後理由」吧!?好比一位剛剛想結束自己生命之人,若正好經歷了台灣921大地震、或美國紐約911恐怖攻擊,而能倖存下來,想必也會慶幸自己的「大難不死」吧!?

  因此我們說,在一個「安和樂利」、或者說有法治的社會裡,人類「當然」還是怕死,尤其是在一個突然、巨變的事件、環境下,相信人的第一個直覺,除了震驚以外,一定是求生存。所以,即使是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下,人~尤其是沒有責任的普通人,仍是有「權利」可以貪生怕死,更不用說像《鹿鼎記》中那位不學無術、慵極性懶的真實小人物--韋公小寶。

  只是,既然是在一個法治(同武俠小說中的俠義)社會裡,有「權利」,便會有所謂的「義務」!於是,身負「保障人民生存權利」之義務人,如軍人、消防隊員--如美國911進入大樓內救難的那些人等等,他個人本身,就不能比普通人來得更「先」貪生怕死。

  就像武俠小說中,負有為國為民、剷奸除惡、打抱不平等等「俠義之名」的大俠們,他們當然就不能想一方面保有令譽俠名,另一方面又想在遇到救人急難時,溜的比誰都快、比販夫走卒更「先」貪生怕死;而且要知道,「大俠」可不是那麼好當的!可不像現在參選民意代表,想當就當、說不幹就回家吃自己;除非,你完成了「金盆洗手」、或從此退出武林,如《神鵰俠侶》最後的楊過、小龍女;否則,你一輩子都得擔著這份俠名;因為,武俠世界裡,講究的是「正」「邪」不兩立。

  《連城訣》中的花鐵幹,是「落花流水」「南四奇」之一員,俠名在外,當然有義務「先天下之憂而憂」!不過,我們看他在藏邊雪谷,為了求生存,不但對那邪惡淫僧血刀老祖卑躬屈膝,比那無名小卒狄雲,更先貪生怕死,而且咱們花大俠似乎忘了,還有一位水笙姪女,需要他的保護;更不堪的是,為了保住他那可笑的俠名,在出得雪谷後,居然先下手為強的反咬水笙、狄雲一口,中傷她們二人。

  就算,我們將花鐵幹對血刀老祖的曲意奉承,當做是一種「權變」措施;但,我們從被封山的雪谷中,最後只剩下花鐵幹、狄雲、水笙三個活人,吃著水笙原來坐騎之馬肉,一個月後當馬肉已所剩不多,狄雲已盡可能吃得極少極少、只是吃那麼一小片,不過他所省下來的,全都給花鐵幹老實不客氣的吃到了肚裡,連水笙都在想「一位成名的大俠,到了危難關頭,還不如血刀門的一個小惡僧」;即可知道,花鐵幹是如何的有負那俠義之名!

  所以,在正常情況之下,會讓人看不起的「貪生怕死」,是那些本來應擔負著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俠義之士,也就是那些有義務之人,卻名不副實的「先天下之溜而溜」!我們討厭的,是那些個「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君子;反而,會對那些在現實生活中,無可奈何求生存的小人物,如韋小寶,感同身受而寄予同情。


二、主動被動(窮途末路)==>弱肉強食的叢林(邪惡)世界

  馬丁路德說「不擇手段,為達最高道德」;不過,大部分人只知道要「不擇手段」,不曉得重點在後面那句「為達最高道德」(才能不擇手段)。

  現在,我們拿個極端的例子來比喻;在大饑荒時的「換子而食」,合不合乎道德呢?人都餓死了,還能拿什麼來實踐道德?活著,才會有希望,不是嗎?當然啦,也有人會以寧願餓死的清流自居,如「不食周粟」而死的伯夷、叔齊兄弟;這是人生觀的問題,不是這回要討論的重點;我們今天先將尚無定論的「最高道德」懸虛在一旁,先自降一格,只就「為了生存,不擇手段」這點,來論說一二。

  那麼,怎樣的情形下,才能為了生存而不擇手段呢?就算我們不了解啥是最高道德,但至少我們可以從它字面所指引的方向了解到,非到萬不得已的窮途末路時,是不能動用不擇手段的!像《笑傲江湖》中,令狐沖回答風清揚「就算他是正人君子,倘若想要殺我,我也不能甘心就戮,到了不得已的時候,卑鄙無恥的手段,也只好用上這麼一點半點了」;同樣的話,在《鹿鼎記》裡,韋小寶也對何惕守(何鐵手)說過。

  也就是說,在窮途末路選擇不擇手段,是萬不得已被逼的結果,是處於「被動」狀況;因此就不像在還有選擇權時,「主動」選擇了對自己「最方便」的途徑,那般令人不齒、厭惡!

  像《連城訣》中的花鐵幹,明明可以向狄雲要鳥肉來吃,書上說若他來要,狄雲也是會給,但他卻為了某些我們不詳知的「莫須有」理由,寧願去挖他好朋友的死人肉來吃,這樣的求生存方式,實在讓人惡心!如此一來,與書中的血刀門惡僧寶象,又有什麼不同了?寶象只因為自己懶,在荒郊野外,沒得食物吃,想「就近」的拿狄雲來吃。

  所以,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下,若真的非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能動用到不擇手段;否則,不管你是正是邪、是大俠還是無名小卒,都必將遭人非議!

  我們拿《倚天屠龍記》中,華山派的薛公遠、崆峒派的簡捷來說明好了。他們對張無忌恩將仇報這一點我們先不說,就拿他們當場明明可以「選擇」不用殺小張無忌、楊不悔來吃,因為旁邊還有二個剛被打死之人;另外,朱元璋偷得到張員外的牛,那他們應該也有別的不傷人方法可以保命才對!卻只因張楊二人「細皮白肉、肥肥嫩嫩的」...真不知道如此行徑,即使他們不是名門正派人士,還能算是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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