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沿途沒有回ㄧ槍,警方竟然開了51槍,其中最後的死亡地點就開了33槍,滿車弹孔。警方發瘋了嗎?這比抓張錫銘或陳進興更不理性的開槍。只不過吃強力膠,不能真的証明車上有槍枝,就ㄧ定要「格殺畢命」嗎?國民的人權何在?
死者的家人ㄧ定要申請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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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近九點,黑衣男子又到景美街一家寢具店偷走一只市價一千五百元的竹蓆。
九點十分,興隆路派出所員警在興隆路、福興路口發現未熄火的黑色福特轎車停在路口,一查車號正是要找的轎車;正準備上前盤查,仲長海突然從附近的超商跳出來,飛快地上車,開車逃逸。
員警呼請警網支援,九點廿二分仲長海在興隆路、興順街口衝撞警車,警員蕭同光先對空鳴槍,再朝車輪開一槍,但未擊中,仲繼續往前開。這時警備隊員加入追逐,在台電大樓、中正紀念堂前警方都趁堵車時下車對車輪開槍。
仲長海隨後駕車在景福門迴轉,由南海路進入萬華區,再由華江橋駛入台北縣板橋市。台北縣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員警也接獲通報,一名原本在文化路開罰單的警察,從無線電聽到仲的轎車駛來,隨即對駛來的仲長海轎車開槍。
雖然仲長海的轎車四輪都已洩氣,仍繼續往前開,再度由華江橋開回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方加入追逐,這時共有四輛警車、十輛警用機車圍捕他,但仲仍駕車穿過南萬華,由西園路、東園街再轉進萬大路。
在萬華火車站附近的康定路,仲長海倒車衝撞警車,眾警員持槍對著車子猛射。仲撞上一戶民宅鐵捲門停下。警方打開車門,仲血流如注,沒有意識。
警方將他送醫,十一點廿一分宣告死亡。
警方在仲長海車內右前座發現吸食過強力膠的塑膠袋,但沒有發現槍枝。
與警方展開長達近一個半小時、跨越台北市縣的大追逐;警方沿途開了五十一槍,仲身中六槍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