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號是我的結婚週年紀念日, 時間真的過的好快啊! 一轉眼結婚已經八年了. 回想起這八年來的一點一滴, 實在很不容易啊!
在美國的留學生,如果不註冊念書,便不能待在美國必須回去自己的國家. 我實在不想再念書了, 覺得這是在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可是我更捨不得和我當時的男朋友(我現在的老公)分開. 總覺得感情如果分隔兩地太久便會淡了很可惜. 所以在註冊的當天,我的老公便問我要不要去 Las Vegas 註冊結婚. 因為在加州結婚必須等一個禮拜才能拿到結婚執照. 而我需要結婚執照,才能轉換身份成為他的眷屬與他在一起. (那時他也是留學生)沒有多想便答應了.
我們打電話通知在臺灣的雙方家長後, 穿著短褲涼鞋便出發了(在這之前,我爸媽才看過我老公一次 ; 我公婆看過我兩次. 可以想像他們是多麼驚訝!!! )到了法院要辦理登記時需要見證人,只好請不認識的法院職員作我們的見證人. 在這沒有親友祝福,沒有鮮花,沒有結婚戒指之下,我們結婚了. 本以為年底回臺時,會補辦婚禮和我的家人分享我的喜悅, 女人嘛結婚總是要穿一次白紗. 我又是我爸媽唯一的女兒. 哪裡知道因為辦身份,足足讓我等了了五年才能回臺灣. 現在回想起來整個結婚過程好像在私奔. 真是一個遺憾!!! 還好老公及婆家對我都不錯, 否則真的是虧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