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子像風一樣,將台北市給掃遍了,連隧道都知道。
現將台北市九條隧道列表如下:(北二高的不算)
1 | 自強隧道 | 北安路通往至善路 | 士林區 -中山區 |
2 | 莊敬隧道 | 臥龍街底至軍功路 | 信義區 -文山區 |
3 | 辛亥隧道 | 辛亥路三段、四段間 | 文山區 |
4 | 懷恩隧道 | 辛亥路五段、六段間 | 大安區 -文山區 |
5 | 圓山隧道 | 中山北路三段底、圓山大飯店下方 | 中山區 |
6 | 金龍隧道 | 內湖環山路 | 內湖區 |
7 | 民權隧道 | 民權東路六段 | 內湖區 |
8 | 象山隧道 | 信義快速道路 | 信義區 -文山區 |
9 | 文山隧道 | 信義快速道路 | 信義區 -文山區 |
另外將本則交通新聞轉貼如下:
自94年8月1日起,亮不亮有關係!!!
為維護行車安全,臺北市政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規範駕駛人駕車行經臺北市自強、莊敬、辛亥、懷恩、圓山、金龍、民權、象山、文山等9條隧道,民權東路(國醫中心至成功路)、民權東路(成功路至民權大橋東側)、永福橋、水源路(永福橋至師大路口)、水源路(師大路口)、研究院路、南港路、承德路、重慶南路、中山北路(福林橋頭至民生東路)、中山北路(福國路至福林橋頭)、萬大路、基隆路、敦化南路、民族東路、新生南路、北安路等調撥車道及北安路、忠孝西路、羅斯福路、林森南路、汀州路、辛亥路、基隆路、貴子坑溪、中央北路、信義路等10條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另外本市仰德大道、格致路、陽明路、陽金公路及巴拉卡公路(縣101甲)也已規範為全日開燈路段,日前,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完成相關標誌之設置工作,自94年8月1日起對於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車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取締,處以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之罰鍰。
為了您的安全與荷包,臺北市政府再次提醒您,自94年8月1日起車輛行經臺北市隧道、調撥車道、車行地下道、陽明山仰德大道及陽金公路及巴拉卡公路(縣101甲)等路段,請依規定開亮頭燈!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4 年 05 月 25 日修正)
第 109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