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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30 13:05聯合報即時報導〈驚爆!吳茂昆當部長前 就是拔管跨部會小組成員〉
2018/04/30 13:42 瀏覽2,628|回應8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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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爆!吳茂昆當部長前 就是拔管跨部會小組成員
2018-04-30 13:05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即時報導

立委柯志恩今在臉書公布拔管跨部會諮詢小組名單,指出早在吳茂昆4月16日接任教育部長前,就已參與4月10日第一次會議,也是「拔管」黑手。


柯志恩公布拔管跨部會諮詢小組名單。圖/截自柯志恩臉書

吳茂昆當時是以中研院院士身分參與。其他名單包括法務部次長蔡碧伸等人,學者專家另有周志宏賴鼎銘

柯志恩指出,今天中午在她逼迫下,教育部終於交出跨部會諮詢小組名單,赫然發現,4月10日第一次會議召開時,吳茂昆部長就以學者專家「吳茂昆院士」出席討論。她要問,請問物理超導專家,是哪一門的法律權威,或對公司治理與獨董聘任具足夠的專業知識,竟能參與管中閔聘任與否的決議?一位涉嫌竊取專利,監守自盜,各種爭議纏身之人,如何奢談用高道德標準審視台大校長的誠信?!

柯志恩說,原來拔管劇本早已寫好,政治染指教育的拼圖也逐漸浮現。潘部長為何4月12日突然閃辭?是否因為聽取4月10日諮詢會議,明知吳茂昆院士想要拔管之心昭然若揭,但陸委會又查不出管赴陸兼職的罪證,潘承受不住政治壓力,天人交戰下只好閃電請辭、置身事外?

她說,4月16日賴清德院長於花蓮證實教長請辭,其實已打定心意讓猶豫不決的潘文忠離開,換上一位手段更快狠的部長接手,果然已在諮詢小組勇於表現的吳茂昆院士自然雀屏中選、脫穎而出、坐上部長寶座!

她說,因此,賴院長說什麼需要科學家來主掌教育,都是粉飾之辭。蔡政府心中哪有教育大計,只有拔管的算計!鋪天蓋地就是要逼迫台大及遴選委員會低頭、要不斷凌遲管中閔、讓他知難而退,推翻整個遴選程序,做掉管的當選資格,甚至斬草除根,不准他再參加遴選!

她說,扯什麼獨董和利益迴避等理由攏是假,真相只有一個:吳茂昆早已將黑手伸入,自己集編、導、演於一身,製作出這齣遺臭百年的現代秦檜拔管醜戲!

柯志恩指出,昨吳茂昆部長受訪說是法務部提供的資料,證明「管先生確實有適法性問題」。大家聽清楚喔、吳部長的意思是說:駁回雖然是教育部,但法律見解是法務部提供的!吳茂昆已經拋出訊息,要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法務部長邱太三必須回應,這份法律見解法務部要背書嗎?邱部長要吞下去嗎?!

她說,誰做的白癡決策,出來面對全國民意!

 

教育部27日晚間宣布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部長吳茂昆28日表示,遴選辦法中明確規定,候選人在過程中如有不妥適處應主動提出,但相關候選人未提出說明,也未把機會讓給其他候選人,已違背規定,再加上的確有適法性問題,教育部才會宣布駁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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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08:00聯合報報導〈法務部次長有沒有主導拔管?看這四回合出手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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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次長有沒有主導拔管?看這四回合出手就知
2018-05-22 08:00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報導

台大校長糾紛,被指為蔡政府「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整個拔管論述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昨天在立院表示,這是不明就裡的人所做的無稽指控。自己身為法律人,就事論事、依法行政,依據認定事實跟適用法令,提供法律專業意見,還是要由跨部會小組去參酌,最後由教育部做成決定。

律師出身的蔡碧仲原本在法界、嘉義政界就是知名人士,這次捲入拔管事件,更使他的知名度大大擴張。不過到底蔡次長算不算拔管大將?還是要回到4月10日與25日他出席跨部會「管中閔教授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適法性疑義諮詢會議」當中的發言才能有所認定。

「北立雄南碧仲」 挺綠律師成法務部次長

今年60歲的蔡碧仲,是雲林縣元長鄉人。政大法律系畢業後考取司法官,歷任澎湖、雲林、嘉義地檢署,然後轉任律師。由於在檢察官任內就辦案績效卓著,當他轉任律師時,在地方造成轟動。接下來廿多年,他的事務所在南部生意興隆,始終是嘉義地區接案量第一,有「吸塵器」、「流刺網」的綽號。

和許多知名律師一樣,蔡碧仲也和綠營有長年交情,因此有人把他和台北的顧立雄並稱「北立雄,南碧仲」。先後擔任嘉義縣長的陳明文、張花冠,任內多起官司,都由蔡碧仲擔任辯護。2004年總統大選後國親發起驗票官司,他是綠營律師之一。蔡碧仲的太太黃淑英是現任嘉義市小英之友會長,女兒蔡舒景在民進黨中央擔任專員。嘉義縣政壇還有傳言指陳明文想推薦他出馬參選。

2016年11月12日,媒體披露:懸缺四個月的法務部政務次長將由蔡碧仲擔任,當天蔡碧仲也對記者證實,已經獲部長邱太三徵詢,自己也已同意,最快15日上任。沒想到當天法務部立刻以另一位政次陳明堂署名發出新聞稿,表示「有媒體報導已有特定人選並報核定乙節,與實情不合,特予澄清,並請勿訛傳」,使得局面頓時尷尬,直到21日晚間總統府正式公布人事為止。

外界對此有人解讀,這是因為部長邱太三屬於新潮流系,蔡碧仲則與「泛英系」的陳明文交情深厚,所引發的內部角力。第二年,三立電視台報導邱太三欲幫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就又引發傳言,指這是「非新系」意圖打下邱太三,讓蔡碧仲扶正。

當然,對相關人事齟齬傳聞,各方當事者都嚴正否認,宣稱並無此事。

拔管之役 名列法務部代表

今年1月,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但隨即「倒管」勢力發動一波波進擊,但台大仍堅持遴選結果,外界也質疑蔡政府因為政治色彩刻意「拔管」。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將成立跨部會的諮詢小組,討論管中閔是否合法適任。

第一次會議於4月10日召開,除了教育部長擔任主席,以及次長、法制處、人事處之外,並邀請法務部、陸委會、人事總處以「相關部會」身分,中研院、台大、移民署以「列席機關學校」身分參加,「專家學者代表」包括中研院士吳茂昆、台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世新大學前校長賴鼎銘。

第一回合:要管中閔等自證沒有大陸兼職

從會議名為「管中閔教授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適法性疑義諮詢會議」,可知焦點放在管中閔是否在對岸違法兼職上。但中研院與台大都表示,並未發現兼職狀況,廈門大學回函也說並無兼職。蔡碧仲對此表示,無法光憑上述資料就斷定管中閔無兼職行為。他並認為,對於廈大官網上為何有管中閔任職的資訊?是否經管本人同意?廈大、台大或管中閔都應該說明。

第二回合:改攻台哥大獨董

由於是否違法赴陸沒有明確證據,蔡碧仲帶動議題轉向,由「大陸兼職」轉為「國內兼職」。他指出,管中閔除擔任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還兼任公司的薪酬委員會委員,可決定蔡明興(副董事長,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之一)的薪水,兩人有利害關係。

蔡碧仲指出,管中閔與蔡明興之間的利害關係,應由兩人或遴委會來揭露,否則他人怎能得知?究竟不是所有遴選委員都在玩股票,都會知道管是台哥大獨董。在本案中,蔡、管二人100%應該利益迴避。蔡的薪水掌握在管手中,如何能公正執行遴選委員職務?

他強調,討論應該集中在這部分,如果確認瑕疵強度已經到明確不適任地步,其它難以查證的部分就可不計,事情才能很快解決。

第三回合:明確建議不同意聘任

4月25日的第二次會議,原本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的吳茂昆已經轉任部長,成為會議主席。這次的會議長達4小時,其中焦點都放在管中閔與台哥大的關係上。

蔡碧仲在會中代表法務部做出了非常長的發言,同樣將焦點放在管中閔和台灣大之間的利益迴避上,是第一個明確建議「不同意聘任」的與會代表。他指出,管中閔兼任台哥大薪酬委員,未經校長批准,即開始執行業務,明顯違法兼職。管在台大曾擔任多項職務,對相關規定不可能不清楚,因此是明知故犯。以其違法行為,應無法勝任執牛耳地位之台大校長職務,遴委會之組織與結果也明顯有失公正。

第四回合:主張請管說明 給管救濟管道

根據消息人士的轉述,相較於第一場會議主席潘文忠很少對具體內容發表意見,吳茂昆在第二次會議中已轉任主席,他表示,台大校務會議完全沒有管中閔兼職台哥大的相關資訊,所以投票時完全沒有根據,對第一輪就被刷掉的候選人不公平。

在各方發言者立場逐漸傾向管中閔不適任之後,吳茂昆要求法務部「回去再幫我想一下」,如果將全案退回,台大不服,會不會回來挑戰決策適法性?

蔡碧仲回答,受到不利的對象,當然可以提行政救濟,如今應趕快下決定,做了之後還有救濟途徑。他在會中也建議,在做成最後決定之前,請管中閔來表達意見,會比較周延,如果管不願意來,就是另一回事。不過諮詢小組無權作決議,只能儘量提供看法,最後怎麼做還是要教育部來斟酌。

立場鮮明 是否主導可受公評

總之,蔡碧仲在兩次會議中態度鮮明,主張管中閔不適任校長,立場毋庸置疑;蔡政府「拔管」方向由赴陸兼職轉回最早的台哥大獨董,他更是關鍵推手。不過蔡碧仲究竟是法律人,雖然力主「拔管」,同時也強調應該有相關救濟管道。但是教育部採納了他的鷹派論述,卻沒有接受他的「可提救濟」主張,不但從未正式邀請管中閔說明,甚至連拔管是「行政裁定」(是裁定就有救濟空間)都不敢承認。

至於蔡碧仲本人否認主導拔管,是不是事實,或許從逐漸曝光的會議內容來看,可以很容易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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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康戰情室 20180515【完整版上集】拔管跨部會議紀錄曝光 羅織罪名無所不用其極?
2018/05/16 22:20 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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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上集】驚嚇!拔管跨部會議紀錄曝光 羅織罪名無所不用其極?少康戰情室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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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1:14聯合報即時報導〈拔管意見書關鍵人物「綠油油」 獨董利益迴避無事證〉
2018/05/16 09:55 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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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管意見書關鍵人物「綠油油」 獨董利益迴避無事證
2018-05-15 11:14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教育部長吳茂昆日前在一場記者會中表示,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是依據跨部會小組的專業法律見解所作的決定。今天據報載披露的跨部會會議紀錄,知情人士指出,「拔管有3大將」,除了吳茂昆,另兩位是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國北教大教授周志宏,比對兩人在會議中的發言,幾乎就是鋪陳跨部會法律見解的脈絡。

吳茂昆自己告訴媒體,他第一次以學者專家身分出席會議,主要是借重他在學倫方面的經驗。蔡碧仲和周志宏則與民進黨關係密切。

蔡碧仲曾任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及貪瀆案的3位辯護律師之一,張花冠後來獲判無罪。蔡英文總統上台後,法務部政次懸缺,直到2016年11月才由總統府公告總統令,任命蔡碧仲為法務部政務次長。

周志宏並非民進黨員,但他曾任民進黨仲裁委員,也是新科中選會委。

4月27日教育部作出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吳茂昆坦承是依據當日公布的附件二(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E80B242040C8E9C3

知情人士指出,攸關「拔管」的法律意見中,認定管中閔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正是周志宏在跨部會小組中所主張,他也是會中3位學者專家中唯一具有法學專長的人。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周志宏與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都是NCC釋憲案審查會行政院代表。而劉靜怡是台大校內反管大將之一,在這次台大校長遴選事件中,她多次在臉書張貼管中閔違法赴中的「事證」,隔天特定媒體就大篇幅報導。

知情人士表示,照理講小組中3位學者專家,主要角色功能是提供「諮詢」意見,但周志宏在會議中,如同法官問案,尤其針對管中閔任台灣大薪酬委員,有權決定蔡明興的薪水,認定有利益迴避衝突。但在4月25日第二次會議,周志宏有建議教育部,直接找管中閔來陳述意見,否則就參考大家的意見做決定。

但是,教育部並未找管中閔本人做說明,在兩天後、4月27日直接參考跨部會小組的法律意見,作出駁回決定。

針對跨部會小組指控管中閔在8月間就已開過一次台灣大薪酬委員會議但可靠消息指出,兩次跨部會小組會議從未提出台灣大薪酬委員會議紀錄,當天到底有沒有討論台灣大董事會薪資問題,並沒有「具體事證」,而是憑「想當然爾」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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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2次跨部會議「拔管」 3大將主導?〉〈拔管 跨部會議內容機密文件曝光!〉
2018/05/16 01:05 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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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跨部會審管中閔列密件 知情人士:有人刻意引導緊咬獨董兼職
吳尚軒  2018-05-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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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42243
2次跨部會議「拔管」 3大將主導?
2018-05-15 00:00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鄭媁、吳佩旻/台北報導

四月十日、廿五日,教育部召開兩次跨部會「管中閔教授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等活動適法性疑義諮詢會議」。消息人士透露,會中提出最多質疑的三位「大將」,分別是教育部長吳茂昆、台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吳茂昆第一場會議係以專家身分出席,第二場「升格」成為主席。

據了解,代表法務部出席的蔡碧仲幾乎主導整個「管中閔違法」的論述。包括管中閔與台灣大副董蔡明興之間的利害關係,應由管、蔡或遴委會來揭露,否則其他候選人如何得知足夠事實?在本案中,蔡、管二人百分百應該利益迴避。蔡的薪水掌握在管手中,如何能公正執行遴選委員職務?這些論點都是由蔡碧仲提出。

第二場會議中,首先建議「不同意聘任」的也是蔡碧仲。他指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薪酬委員,未經校長批准,即開始執行業務,明顯違法兼職。管在台大曾擔任多項職務,對相關規定不可能不清楚,因此是明知故犯。以其違法行為,應無法勝任台大校長職務,遴委會之組織與結果也明顯有失公正。

同時也是中央選舉會委員的周志宏,在會中也貢獻不少意見。他認為,台大應調查管中閔在台大正式發文台灣大之前,就參加公司會議行使職權。他甚至在會中以一連串追問的方式,要台大承認給台灣大的公函是在十月二日才發出,以及獨董兼職溯及既往合不合理。

吳茂昆以學者身分出席的第一場會議中,發言集中於學術倫理。他對管中閔被指論文抄襲事件表示,老師發表文章可以不列名,但若未註明引用學生資料,就是瑕疵,管中閔很難從此爭議中脫身。至於管中閔的獨董身分,他也贊同蔡碧仲主張,在遴選過程中未揭露利益衝突,不管是否影響結果,都不能被接受。

吳茂昆接任部長後主持的第二次會議則表示自己所看到的最大瑕疵,是校務會議完全沒有管中閔兼職的相關資訊,所以投票時完全沒有根據,對第一輪就被刷掉的候選人不公平。

他也特別詢問蔡碧仲,如果教育部真的決定將案子退回,這項決策的適法性會不會被挑戰?蔡碧仲回答,受到不利的對象,當然可以提行政救濟,如今應趕快下決定,做了之後還有救濟途徑。最後吳茂昆裁示,應該聚焦在遴選過程。

拔管紀錄 藍提案解密遭封殺

【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一月五日公告管中閔為校長當選人後,教部上月召開跨部會小組會議,要求台大遴委會重啟遴選校長,教育部長吳茂昆日前表示「資料會公開上網」,但立委柯志恩發現資料被列為機密,柯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要求解密,遭綠委以人數優勢表決封殺。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福來說,教部已將文件給立委,「這樣的前提下基本就算公開了」,他說此次公文是以文書處理手冊第五十七點規定列為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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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42245
拔管 跨部會議內容機密文件曝光!
2018-05-15 00:40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程嘉文、鄭媁/台北報導

教育部「拔管」爭議延燒。教育部將二次跨部會會議內容列為機密文件,但據知情人士轉述,二次會議中跨部會小組成員最早聚焦管中閔赴大陸兼職疑義,亦提到論文抄襲爭議,但均無法提出具體事證,在法務部主張下,攻管矛頭才逐漸轉向「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爭議。

另外,與會者原本也都主張應該請管中閔前來說明,至少請他提供書面意見,但最後仍未要管說明。而當初會中代表包括法務部,也主張管中閔若對駁回聘任處分不滿,可提救濟程序,但教育部最後卻未採納,還強調自己「未作行政處分」,規避外界可能質疑。

針對管案,教育部曾開過兩次跨部會專案諮詢會議,第一次在四月十日,主席由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召開;第二次四月廿五日召開,由甫上任的部長吳茂昆主持。不過在第一次會議裡吳茂昆就以學者專家身分與會。

據知情人士指出,吳茂昆首次參與會議時,指出管的個人履歷明顯違規,要求查清是否赴陸兼職。第二次跨部會議時,陸委會提出希望對兩岸交流有正面看待,移民署則指出調閱出入境資料須符合規範。法務部所提意見雖多採有罪質疑,不過也曾說「這案件做了決定後,對他(管)有利或不利,都有救濟途徑,未來法院可能用更周延的方式去審視教育部的判斷」。

據可靠消息轉述,第一次開會時,各單位已對管中閔是否赴陸兼職提出頗多質疑,但最後結論都是「查無實際違法證據」或「資訊並不明確」。雖然法務部仍希望先得到確認有瑕疵或不適格的共識,但會議主席潘文忠還是認為赴陸兼職的問題還需要一些時間補充資料。

在強攻大陸兼職問題不成後,法務部政次蔡碧仲改攻台灣大兼職疑義。他批管中閔兼職薪酬委員時,遴選會並未揭露資訊,違法事證明確;以及管中閔正式上任台灣大獨董的時間早於台大正式發公文。這個論點,也迅速成為跨部會小組討論的基調。直至第二次會議改由新部長吳茂昆主持,會中主要討論的焦點仍在此。

不過對於這些疑義,與會的台大代表也回應,追溯上任日期在校內係屬通則,有九成以上案例如此。為此法務部改為建議教育部以遴選會處理瑕疵來處理。但會中仍有其他委員存疑,直指如此處理若成通則,將有一體適用問題。甚至連吳茂昆都擔心駁回後,台大會不會挑戰教育部的適法性。而蔡碧仲則指出,管若不服仍可提救濟程序後,吳茂昆才同意以此理由駁回管中閔的聘任案。

不過,會後教育部卻逕自變更共識,剝奪台大的救濟管道。後來包括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持此論調,認定台大不能提出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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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玆敦聘吳茂昆院士擔任學術界蔡英文後援會顧問
2018/05/03 21:4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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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玆敦聘吳茂昆院士擔任學術界蔡英文後援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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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2018/05/02晚間說,管中閔任獨董無疑義。
2018/05/02 20:26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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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8-04-27晚間駁回管中閔人事案,理由是管中閔在台哥大違法兼職。

蔡昏帝2018-04-28下午説,畢竟它是一個滿專業的決定,由教育部來處理,也應該尊重教育部的決定,「不過,教育部在處理過程中,也有跨部會的協助」。

科技部長2018/05/02上午說,兼職獨董生效日,校長簽了就算。

管中閔在去年五月二日向台大校方申請兼任台灣大獨董,當時的台大校長楊泮池在五月十七日核准。

金管會2018/05/02晚間說,管中閔任獨董無疑義。

六天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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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10:11聯合報即時報導〈獨/教育部說謊鐵證在這! 郭旭崧也任薪酬委員〉
2018/05/02 14:41 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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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教育部說謊鐵證在這! 郭旭崧也任薪酬委員
2018-05-02 10:11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決定「拔管」的最終原因是,管中閔除了是台哥大獨董,還兼任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因薪酬委員有權決定董事的薪酬及福利等,因此認定管中閔和台大遴選委員會委員、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之間涉利益迴避。但依據證交所揭露資訊,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曾任心悅生技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委員,他更是「薪酬委員會召集人」,直到當選陽明大學校長才辭去3兼職。

上述事證,足以證明教育部處理台大和陽明校長遴選案,完全雙重標準。甚至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涉利益迴避問題,比台大更嚴重。管中閔是薪酬委員,郭旭崧是薪酬委員「召集人」;蔡明興是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張鴻仁是校長遴委會「召集人」,也是心悅生技董事。

蔡英文政府動員整個國家機器的力量,處理台大校長遴選案,所耗精力甚於國家大政,除了教育之外,動員跨部會,甚至檢調、監察院,花了3個多月時間,所查到的「具體違法事證」,是管中閔「違法」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3個職務。更指薪酬委員對董事薪資有決定權,屬應迴避之重大理由。因此洋洋灑灑寫了13頁「法律意見書」,認定上述管中閔「違法兼職」事實。

前金管會主委、現任立委曾銘宗指出,所有上市櫃公司的獨董都兼任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教育部處理台大和陽明遴選案,卻是雙重標準,拔管理由完全硬拗。

教育部指台大未核准,管中閔就先兼職,去年8月還開過台哥大薪酬委員會議,認定是管中閔「偷跑」的事證。台大校方表示,依規定,學校一級主管不得兼任營利事業董監事。管中閔當選校長後,已於今年1月12日主動辭去台灣大相關職務。上市公司董獨提名、公布,兩階段都須公告為股市重大交易資訊,台灣大在去年4月28日發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後,才能在證交所公告提名;台灣大董事會通過獨董人選後,再次在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並在去年7月14日發函,請台大同意管兼任獨董、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台大表示,教授兼職案必須經過校、院、校教評會三級三審,校方去年7月接到台灣大正式發函是暑假,因此開學後才走完三級三審流程,並在去年10月2日函復台灣大,同意管中的獨董、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兼職,核准期間為106年6月14日起至109年6月13日。台大表示,這應是全國大學處理教授兼獨董的標準流程,管中閔8月去開會,並沒有違法兼職。

台大表示,上述事項都完整給了教育部,並在臨時校務會議報告過,不知道教育部為何硬要認定管中閔違法兼職。

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在遴選前,也兼任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而且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也身兼心悅生醫的董事。類似案件發生在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為何陽明過關,台大卻卡關?圖/翻攝自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專網

郭旭崧曾任心悅生技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委員,還是薪酬委員會召集人,直到當選陽明大學校長才辭去3兼職。圖/台灣券證交易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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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1 10:44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陳正興/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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