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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兆倫 2017-08-22 12:06〈「證人指林奕含與陳星像情侶」,檢方:不足以認定權勢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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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指林奕含與陳星像情侶」,檢方:不足以認定權勢性交罪
杜兆倫  2017-08-22 12:06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4月在家自殺身亡,外界將矛頭指向是補教老師陳星(本名陳國興)誘姦所導致。台南地檢署接獲民眾告發後展開調查,22日舉行記者會,認為陳星就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的部分,除告發人主觀臆測外,具體犯罪事證不足,因此全案不起訴。

南檢經過113天偵辦,2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案件偵辦過程。南檢指出,林奕含在2008年高二下時到陳星授課的同心補習班補習,當時已滿17歲,且根據通聯記錄,兩人在2009年6月才有第一次聯絡紀錄。因此,南檢表示,即使兩人認識後有發生性行為,但因為林奕含已滿16歲,難以認定陳星是與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所以不起訴處分。

已結束師生關係 難以認定犯權勢性交罪

至於陳星是否犯有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南檢表示,兩人在2009年6月已經結束師生關係;此外,雖林奕含的確有上過陳星的國文課,但陳星為補教老師,並非學校老師,對林奕含的在校成績評等,甚至學測成績也無決定權力,林奕含在同心補習班補習期間,與陳星應該無任何監督權勢、服從配合的關係,所以難認定陳星有利用權勢的可能。

南檢也指出,根據陳星所稱在2009年8月間開始與林奕含約會,再對照通聯記錄,以及林奕含在部落格的文章,還有證人所述,檢方推論兩人發生第一次性交行為最有可能是在2009年8月。檢方表示,當時兩人已結束師生關係,所以也不足以認定犯下權勢性交罪。

檢方:證人、醫療紀錄均未提及性侵

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部分,檢方表示,林奕含自殺遺書內容並未提及遭受性侵,且證人也曾指出林奕含患有精神疾病,常想要自殺,難認定自殺與遭受性侵有關。

檢方指出,在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林女另有完成名為《初戀》的作品,檢方認為應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原始架構版本,而該原版小說並未見有描述任何強制地情節,且書中是以雙方合意交往乃至於合意性交的觀點書寫;且根據多位證人所述,都認為陳星與林奕含互動像情侶,林奕含也曾告知兩人交往中,未曾說過她遭受性侵一事。

檢方調閱林奕含台大醫院、成大醫院、奇美醫院等醫療紀錄,均未提及曾遭受性侵害一事。檢方說,林奕含2009年11月在台大第一次住院,是距離發生第一次性行為最接近的時間點,也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的相關內容。

檢方指出,林奕含心理諮商紀錄雖曾提及「被強迫」及「誘姦」等詞語,但林奕含也表明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願意滿足對方」等語,在內容出現歧異情況下,難依此紀錄認定陳星是否在違背林奕含性自主意願下發生性行為。

南檢表示,本案調查後,除告發人主觀臆測的指述外,無其他客觀證據,基於對被告的無罪推定原則,應認定被告罪嫌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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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438/2656400
林奕含案偵結陳國星不起訴 檢方:性侵部分證據不足
2017-08-22 09:45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作家林奕含輕生案台南地檢署主動偵辦補教名師陳國星是否涉嫌妨害性自主,台南地檢署今天舉行結案記者會表示,陳國星獲不起訴的原因為「性侵害部分證據不足,且輕生與林奕含的病情有關。」因此全案不起訴。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今年4月輕生,補教名師陳國星被控於多年前涉嫌誘姦當時讀高中時的林奕含,導致她罹患憂鬱症,長年無法治癒。陳國星自承曾與林女交往,後來分手,太太也原諒他。台南地檢署今年6月列偵字案偵辦,22日上午10點將開記者會說明偵結情形。

林奕含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房思琪》一書是以林奕含的親身遭遇為藍本,還是納入其他受害女學生經歷?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將在記者會中說明。

據了解,由於時隔已久,加上林奕含過世,南檢除傳喚林奕含雙親、陳國星,還傳林奕含的閨蜜、同學、高中老師等人釐清案情,並試圖從林奕含生前寫下的日記、網誌等抽絲剝繭,也細讀《房思琪》一書。但法界人士認為,網誌、日記屬傳聞證據,更不可能憑小說內容辦案。

新銳作家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真人真事改編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內容描述一名聰穎美麗的女學生遭補習班狼師性侵,最終發瘋。今年4月27日,林奕含留下「對不起家人」內容遺書,在住處上吊輕生,得年26歲。

林奕含雙親於4月28日凌晨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提到:「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纏著她的夢魘,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奕含在年輕時被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書中的女主角,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女兒一人的親身遭遇,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才隱晦分寫。」

外界認為,書中名師誘姦、強拍裸照、性虐待女學生的情節,都是林女曾經歷的痛苦,並肉搜書中狼師「李國華」身分,點名補教名師陳國星。但林奕含雙親於5月4日發表的第二封聲明中,請外界不要將林奕含的作品與林奕含的經歷「百分百」畫上等號。5月5日深夜,林奕含雙親發表第三篇聲明,稱:「奕含把其中一個被黑道威脅,強拍裸照的女學生,代入房思琪的遭遇中,另一個在PTT網路控訴的女學生,代入郭曉奇的經歷中,還有一個受害者是她台南女中的學妹。」與第一封聲明「都是女兒一人的親身遭遇」說詞不同。

陳國星沉默十多天後,於5月9日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否認自己是狼師,坦承自己曾在林奕含準備北上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時交往2個月,林奕含的雙親知情後要求兩人分手,他太太得知後選擇原諒。

林奕含案引起社會檢討補教制度,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正補教法,補習班老師執行業務、招生宣傳等,都要用真實姓名,違者罰補習班5萬到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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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2 11:55:00台南報導〈無性侵事證!?南檢:林奕含住院非遭性侵 與父母爭吵吞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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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侵事證!?南檢:林奕含住院非遭性侵 與父母爭吵吞藥
2017/08/22 11:55:00
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才女作家林奕含之死一度引發社會輿論!甚至有多位民眾帶著林奕含生前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向檢方舉報補教名師陳星涉嫌誘姦,但台南地檢署經過113天偵辦後,最後認定具體犯罪事證不足,全案不起訴。而南檢長達20分鐘的記者會中,有關於林家人的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南檢調查誘姦案,林奕含父母超級不配合。

不起訴的新聞稿中,除了多次提及「林女家屬均表明不願提出告訴。」之外,有關於林奕含生前所遺留的個人日記、手札文件與電腦等相關資料,經承辦檢察官多次請求家屬提供,家屬均表示:「無法提供」,而當警方前往林奕含住處時,林家父母表明請檢警毋再打擾教署,且表示無意願讓員警進入林女陳屍處進行相關日記、電腦紀錄及其他文書等有關性侵害資料之蒐證。檢警當事人家屬碰壁後,檢警只能從其他方面下手,但整起案件發生至今卻也無任何相關受害人出面指控。一度陷入膠著

4/27林奕含輕生現場,現場留有一封遺書,根據檢察官轉述,內容僅提及向親朋好友訣別,完全沒有提及性侵害內容。而檢方另外查明,林奕含早在98、99年就有未出版著作「初戀」、「死情書」兩本著作,只是當時完成時,林奕含被父母要求必須刪除!但林奕含早就把著作電子黨轉給閨蜜(代號A4),檢方傳喚A4時,取得「初戀」的著作內容發現,就是描述一名高中女生愛上補習班國文老師,相戀且合意性交的愛情故事。情節與檢方拼湊林奕含與陳星案件有百分之80雷同。但「初戀」裡頭林奕含並未提及遭性侵。

而檢方偵辦過無數性侵案件,最可靠的證據莫過於醫療院所的就醫紀錄。檢方從此方面調查結果發現,林奕含生前並沒有任何有關性侵的醫療紀錄。從97年開始就醫紀錄有偏頭痛以及憂鬱症病史,檢方根據陳星供詞,以及比對兩人通聯記錄後研判,最有可能發生性行爲的時間點是98年8月份,而兩人發生性行為後,林奕含第一次住院的病歷不是因為性侵,而是因為與補習班老師戀愛被家人反對,加上想當作家卻不符合家人期望,與家人爭吵過後吞下藥物企圖自殺,被送往醫院急救,當林奕含醒來,被安置在台大醫院的精神病房。

檢方調查補教名師陳星誘姦案,卻意外扯出林奕含與家人的關係撲朔迷離,這結果也讓外界更加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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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2 17:55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是誰傷害了林奕含?〉
2017/08/22 21:17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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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是誰傷害了林奕含?
2017-08-22 17:55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輕生,引爆補教名師陳國星是否涉誘姦性侵疑雲;事件喧擾4個月,陳國星獲不起訴,但已是「千夫所指」,宛如過街老鼠,付出代價。林奕含呢?她選擇結束生命,卻因被迫得接受社會自以為是的人幫她討公道,結果是如「鞭屍」般被揭露她生前隱私,傷害林奕含的,又豈只是陳國星。

回顧整起事件,林奕含今年4月輕生,因出版社轉發林奕含父母聲明,指林輕生是因走不出遭補習班老師性侵陰影,事件就此野火燎原;不只鄉民憤慨,更有許多自以為是的「正義之士」跳出來,瘋狂追殺陳國星。大家義憤填膺,不理性的情緒性動作紛紛出籠,就連案子偵結了,還是有人「王八蛋」、「報應」出口,繼續滿足鄉民和自己的情緒宣洩外,什麼忙也幫不上。

撇開道德層面,林奕含的死幾乎確定和陳國星無直接關聯,檢察官查的鉅細靡遺,不可能違背良心和職責做出起訴處分;至於家屬為何不願提告、不肯提供林奕含日記、電腦紀錄供查,當然是不希望更多林奕含的隱私被攤在陽光下,答案其實早就很清楚了。

林奕含的人生故事,只有她最清楚,沒有人是神,不可能還原她在世時的所有事實原貌,司法給我們的答案,或許不可能滿足所有人,但卻最趨近事實;繼續妄加批判,只是凸顯理盲和無知。

賴清德說的沒錯,陳國星已經付出代價了,他因為多年前的一段不應該有的感情,幾乎身敗名裂、無臉見人;但除了陳國星,林奕含的父母因那紙聲明,付出的代價又何嘗不大,拜託那些自以為正義,大放厥詞的別人別再說三道四,繼續在傷口灑鹽的人,才真的應該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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