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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31 陳鴻瑜/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系教授〈南海風雲/南海仲裁 判決前的焦慮〉
2016/02/02 21:10 瀏覽8,664|回應32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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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39/1477921
南海風雲/南海仲裁 判決前的焦慮
2016-01-31 02:25 聯合報 陳鴻瑜/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系教授

美國軍艦昨天穿越西沙群島西邊的中建島十二海里內海域,目的未明,一般推測美國是在實踐其在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權利。但時機相當巧合,正好美國國務卿凱瑞結束北京訪問,及四天前美國國務院批評馬英九總統訪問太平島,這些事件有關連嗎?至少從該些事件的發生時機來判斷,美國國務院和國防部仍繼續在南海採取強勢作為。

美國是一海洋強權,前國務卿希拉蕊經常強調美國將會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相關的國際法,也呼籲南海爭端各方依據海洋法公約精神制訂「行為準則」。然而,美國至今未批准海洋法公約,其對領海主張仍為三海里,並經常不顧它國的十二海里領海主張,強行進入它國領海。

回顧美國從一九五五年起到一九七三年止,介入越南戰爭前後將近十八年。前面的九年,美國並未將戰事延伸到北緯十七度線以北,但美國在該線以南的南越戰事始終無法克敵致勝,於是想方法突破日內瓦和約所訂下的南北分界北緯十七度線,所以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二日將其軍艦開入東京灣,進入北越領海十一海里,誘引北越軍艦開砲追擊,美國乃利用此一事件為藉口,由國會通過戰爭授權法案,以後美國開始大肆空襲轟炸北越。北越經不起誘惑攻擊美艦,而遭來橫禍。

同樣地,美國在去年重施故技,將其軍艦「拉森號」駛經渚碧礁領海十二海里內海域,美國宣稱是為了維護南海航行自由,其情況一如當年美軍軍艦駛入東京灣海域的主張。如果中國未能克制,被誘引採取激烈的反應,則雙方衝突勢難避免,所幸中國自我克制。

在兩年前的五月,中國將其鑽油平台九八一號拖至中建島西側海域進行探勘,遭到越南船艦的干擾,引發越南人民燒搶台商工廠事件。當時美國國務院批評中國將鑽油平台九八一號拖至中建島附近海域,是一挑激行為。

從以上事態的發展來看,美國對於台海兩岸在南海的立場,隱然有一個輪廓出現,就是阻擋中國的勢力進入南海,及不希望台灣在南海有太多作為。

美國國務院對於中國擴大解釋南海U形線之性質,及在南海採取實際執法作為,曾期望台灣政府對於U形線做出合乎美國立場的解釋,但台灣並未配合美國演出。

接著,美國支持菲律賓控告中國,希望透過仲裁來拘限中國在南海的擴張行為,但台灣外交部卻在去年十月廿九日仲裁法庭做出初步裁決時,立即在隔天發表聲明不接受、不承認仲裁法庭的任何裁決,此一立場跟北京一樣,看在美國眼裡,自難再支持台灣在南海有積極的作為,其反對馬總統訪問太平島,可以想像得到。

當陳水扁總統在二○○八年訪問太平島時,美國政府並沒有像今天如此的強烈反對,美國立場和態度之所以改變,有兩個原因。第一是馬政府的南海政策較為親中,引發美國不滿;第二是聯合國仲裁法庭即將在今年上半年做出裁決,各方都想影響法官的裁決。

美國除了不滿台灣和中國在南海問題之立場上靠得太近,也不希望台灣對南沙的動作,影響法官的判決。中國近兩年一直在強化在其所占領的島礁上的填土造島建設,試圖使海洋法公約第一二一條第三款有關「岩礁」之定義,難以適用到其所占領的島礁上。

美國在中建島領海內的活動,讓人想起兩年前中、越在該島發生的衝突。這些動作都是一種在仲裁法庭做出判決前的焦慮徵候群的心理反射。

美國批評馬總統前往太平島無助於和平,同樣地,美國在渚碧礁和中建島的作法,自認為是在維持和平,其實也無多大助益於和平。

美國若想客觀中立處理南海爭端,第一要務就是加入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使自己的角色和立論站得住腳;其次是應支持台灣成為參加協商的一方,讓台灣在協商會議時說明當年制訂「U形線」的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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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4日 04:10 連雋偉/綜合報導〈南海仲裁國際角力》拒履行國際仲裁 不加入公約 誰不守法?「美沒資格說三道四」〉
2016/07/14 22:11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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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14000376-260102
南海仲裁國際角力》拒履行國際仲裁 不加入公約 誰不守法?「美沒資格說三道四」
2016年07月14日 04:10 
連雋偉/綜合報導

針對美方呼籲大陸遵守南海仲裁結果,南海對美經濟十分重要。大陸外交部發言人陸慷12日先是批評,美國口口聲聲要求別人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自己至今卻沒批准加入公約;「美方有什麼資格在南海問題上對別人說三道四?」

接著昨日例行記者會上,陸慷則暗諷美國,稱仍有幾個國家認為「非法的」仲裁庭做出的結論有法律約束力,大陸不會同意這種「奇談怪論」。

仲裁出爐當晚,大陸外交部發言人陸慷12日深夜在官網以「答記者問」形式表示作出回應,擺明針對美方而來。他指出,對於美方言論「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並說美國應反省自己言行,停止在南海問題上「挑事生非」。

他表示,美國歷來對國際法採取「選擇性執行」態度,「合則用、不合則棄」。「我們奉勸美方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行,停止為有關非法裁決造勢,停止在南海問題上挑事生非,停止損害中方主權和安全利益、加劇地區緊張局勢的言行。」

美拒國際仲裁有先例,1986年國際法院對尼加拉瓜指控美金援尼國叛軍,判尼國勝訴,美以該院無管轄權為由拒絕履行判決,並退出此一聯合國所屬最高法律機構至今。美國也未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陸慷說,有3、4個國家不顧國際社會多數成員贊同陸方立場的事實,自說自話認為「這個非法仲裁結果有法律約束力。」希望這些國家嚴肅對待國際法,「不要拿國際法當兒戲,更不能歪曲國際法,選擇性濫用國際法,來為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務。」

日媒詢問,大陸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不接受南海仲裁結果是否符合大國形象。陸慷回答:「不但常任理事國,任何國家都不應接受任何非法的東西。」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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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諸島位置圖」
2016/07/14 21:32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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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諸島位置略圖」。(取自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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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屏 中時電子報2016/7/13 下午 09:01:28 〈菲律賓何苦來哉〉
2016/07/14 20:30 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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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0713006426-262104
資深媒體人:劉屏》菲律賓何苦來哉
2016/7/13 下午 09:01:28 
劉屏  中時電子報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適逢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舉行第6屆南海會議。綜合幾位與會的專家私下看法,判決結果有幾大意外,其中一個是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裁決結果一面倒的偏向菲律賓,讓華府最親菲律賓的學者都感到意外;另一是認為太平島是岩礁,令台灣大吃一驚,台北反應之迅速甚至超過北京。而這兩個意外使台海兩岸同時拒絕接受判決結果,形成了另一個意外。

表面看,菲律賓大獲全勝。然而深一層觀察,這是菲律賓真正要的結果嗎?還是美國希望的結果?或者說,美國在幕後操控,菲律賓在前台演戲?

美國的媒體、專家、評論,一直有人對菲律賓提請仲裁一事不以為然,原因有二,一是技術上的,因為菲律賓違反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也違背了與中國大陸間進行雙邊諮商的承諾,且常設仲裁法院沒有執行力,連無牙虎都算不上;菲律賓花了大筆錢,並無實質成果。第二個原因更重要,是戰略上的,因為仲裁結果即使對菲律賓有利,也只是加深了馬尼拉與北京間的嫌隙,豈是國家之福。

美國要留駐亞太,因為美國認為這是美國血汗打下的江山,別忘了二次大戰期間的美軍浴血奮戰,別忘了韓戰、越戰期間的美軍慘痛犧牲,別忘了美國對亞太國家的軍事與經濟支援。所以其他國家要來南海分一杯羹,就必須尊重我這個老大,按照老大訂下的規則行事。這是何以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亞洲事務資深主任康達在仲裁結果出爐後說的,南海是美國最高的國家利益,「幾十年來,我們一直是太平洋國家。」

康達另幾句談話也反映了美國心態,他說南海國家「希望我們繼續領頭,這種要求只會愈來愈強」云云。可以想見,愈是欲振乏力的國家,愈希望美國助其一臂之力,菲律賓無疑是理想候選人,所以菲國名為提請國際仲裁的當事方,實為美國在此一國際角力中的的代理人。

不久前,美國撥交幾艘巡邏艦給菲律賓,雖然老舊,菲國仍樂不可支,稱對提升戰力大有裨益,因為菲國戰力實在太弱了。美國日前有意出售較佳的戰機給菲國,但遭婉拒,原因是菲國無錢保養。菲律賓向日本訂製海軍巡邏艇,日本廠商做到一半,菲律賓問,能否改為贈送?因為籌不出錢了。

菲律賓在80年代趕走美軍,如今歡迎美軍重返,其中有戰略因素,也有經濟因素。美國一些專家同情菲律賓,直言菲律賓提請仲裁有美國的影子。蓋民窮國弱,菲國沒有太多籌碼。這些論述提及,1980年代,菲律賓的平均國民所得是中國大陸的6倍,如今中國大陸是菲律賓的4倍。

菲律賓曾被視為「東亞之星」,自然資源豐富,教育水準高,美援充沛,也是台灣學生出國留學的目的地之一,不料後來竟然成為勞工的輸出國。30年前,菲律賓的平均國民所得與南韓差不多,今天連南韓的九分之一都不到。

美媒體有云,提請仲裁,除了菲國本身實力孱弱,當時的總統艾奎諾是關鍵,他曲意巴結日本,又形容中國大陸是納粹,難道他忘了是誰在二戰時占領菲律賓,是誰強徵菲女從事性奴隸,是誰強逼「巴丹死亡行軍」造成數萬人喪生,不都是日本這個納粹的同夥嗎?領導人見識如此,國運可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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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娟 2016年07月13日 13:17〈南海仲裁案》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仲裁庭擴權,有損國際法治〉
2016/07/14 20:08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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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torm.mg/article/141388
南海仲裁案》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 仲裁庭擴權,有損國際法治
石秀娟 2016年07月13日 13:17

中國依據「九段線」劃定的南海版圖,以及南海島礁是否構成島嶼要件,向來是南海爭議核心,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12日就菲律賓指控中國未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行使海洋權利作出裁決,認為中國依「九段線」主張的「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依據,也判定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對此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認為,法院就這2點做出的判決恐將使其威信受損,對國際法治反將有害。

九段線歷史性權力存在於習慣國際法 不會因《公約》沒有規定就消失

問:菲律賓要求仲裁庭解釋「九段線」的主張與《公約》違背,仲裁庭曾決議要暫時保留不裁決,然而最後卻否定了「九段線」。

答:仲裁庭把自己的權力擴張的太大。

首先,仲裁庭對主權及海洋劃界沒有管轄權。中國從沒說過「九段線」內的權利是什麼?有人說是涉及主權概念的「歷史性權利」(historic rights)或「歷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s),有人說是觸及劃界問題的「海域外界線」。顯然菲律賓以中國的「九段線」只是單純主張擁有線內島嶼未對水域進行排他性主張說服仲裁庭,如此仲裁庭就可處理海洋權利的問題。然在沒有搞清楚「九段線」是什麼,仲裁庭居然自己判斷,做各種推演,否定它的法律效益,這部分有點令人不解,會使仲裁庭的權威受很大的挑戰。

其次,「九段線」的內容是什麼並不清楚,而仲裁庭推論,「九段線」是指中國主張在線內曾享有「歷史性權利」,因為1982年通過的《公約》沒有把這個權利納入,該權利就在《公約》通過後失效,這樣講也有點問題,《公約》內沒有規定,不代表這項權利不能跟《公約》並存。「歷史性權利」存在於習慣國際法,不會因《公約》沒有規定就消失,從學者的角度,我認為這個推理有問題。

問:「九段線」到底合不合法?

答:中國不會放棄「九段線」,沒有理由放棄,法律上也沒有當然要放棄的必要,不過我這麼講不代表「九段線」合法,只能說它沒有違反《公約》,因為它先於《公約》存在,但是,是否合於習慣國際法關於「歷史性水域」的概念是另一個問題。中國必須證明其他國家接受或承認,難度非常高。

傳統上至少有四種不同的「九段線」學說:「歷史性水域外界線」、「島嶼歸屬線」、「國家疆界線」、「國家海域外部界線」,中國官方至今沒說過是那一種。

仲裁庭只能就《公約》的適用與解釋進行審理,《公約》內排除「歷史性水域」的概念,而仲裁庭卻以《公約》來否定九段線效力,顯然已踰越職權,有損仲裁庭的權威性。

島嶼新解:維持一個穩定人類社群

問:太平島不是菲律賓的15項訴訟標的之一,為何仲裁庭也裁決?

答:太平島不是訴訟標的,但菲律賓在訴訟過程中補上太平島不是「島」的看法,仲裁庭可否就此判決,有爭執的空間。仲裁庭也認定菲律賓佔據的中業島和西月島,及越南佔據的南威島、以及北子島及南子島都不是島,這些也都不是原先訴訟標的。

仲裁庭判定太平島等地物時,提出該島礁是否有「客觀承載力、自然狀態下是否能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等要件,釐清《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須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定義,從國際法的角度,對未來判斷島嶼或岩礁的爭議,有參考價值,但這次比較特殊的是,仲裁庭加入「維持一個穩定人類社群」的概念,意義仍是相當模糊,然這也只是這個仲裁庭5名法官的看法,不代表所有人都這樣認為。

太平島是岩礁,感情上雖吞不下去 但我並未執行200海浬專屬經濟區

問:我們說過要遵守《公約》,但又不接受太平島不是「島」的判決是否矛盾?

答:過去國際司法實踐中判定島或岩礁的爭議時,都只會解釋《公約》第121條,不會針對特定地物,這次很特殊,不管是不是訴訟標的地物都做判決,顯然值得檢討,會有問題,所以我們不會接受,更重要的是,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

對我們來說,太平島就是島,被認定為岩礁,感情上吞不下去;但是稍微沈澱一下,或許會有不同想法。南沙群島的島礁都判定為岩礁,在這些地物的12海浬外都可捕魚,將產生一定範圍的公海。我們認為太平島是可擁有200海浬專屬經濟區的「島」,若有人進入200海浬內捕魚,要不要趕人?從以前到現在,我們都沒這樣做,事實上也不可能,旁邊有其他國家的島礁,不太可能去那巡邏。

我們要遵守《公約》沒錯,但對我國來說,仲裁庭根本沒有依《公約》處理,特別是從頭到尾都沒讓我們參與,仲裁結果僅拘束當事國,我國既然沒有參加,根據法律,當然對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因此我們並沒有不遵守《公約》,我們也願意遵守《公約》跟國際法。

問:仲裁庭的判決是最終結果嗎?誰是《公約》的最終解釋者?

答:《公約》最終解釋者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ITLOS),依公約所規定程序設立的仲裁庭對《公約》的解釋當然也被承認,該仲裁庭的判決是終極判決,但是它的看法不會是唯一的觀點,下個庭可能有不一樣觀點,可能我們提供的證據(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提出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不足證明符合這個仲裁庭認定島嶼的要件,但證據認定有很強的法自由心證。

問:如果說法庭有越權判決之慮,中國指控背後有美國的政治力介入有道理嗎?

答:這5名法官認為他們是公正的,案子交給法官後就是由法官審理,這也是為何國際訴訟很少的原因,一般國家都不願把這麼重大的權力交給沒辦法控制的人去判決。

從頭到尾未讓我方參與 可以不接受不利我方的判決

問:我們不服判決能怎麼辦?

答:判決無法拘束訴訟外的第三方,而我們也已否定判決的效力。不過,我覺得我們應該不要全盤否定,而是仲裁庭不依法判決而侵害我們權利的部分,我們一概不承認。

仲裁庭判定黃岩島等是岩礁、美濟礁等是低潮高地,或許我們可以接受。我們歷來都主張黃岩島有12海浬領海、24海浬鄰接區,仲裁庭的判決與我們的主張沒有衝突。

問:前政府主張南海諸島自漢朝以來就是我國固有領土,新政府主張內政部1947年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後即宣示南海諸島主權,有何差別?

答:前政府的主張表示主權是中國的,民進黨的主張則是中華民國的,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差異。

問:民進黨以1947的「南海諸島位置圖」作主權的主張基礎,但又說不再提「十一段線」(或稱U型線),U型線根據「南海諸島位置圖」而來的,難道沒矛盾?

答:的確很難將1947的「南海諸島位置圖」與「U形線」完全切割乾淨,但「南海諸島位置圖」是宣稱對島嶼的主權,「U形線」是什麼?是「島嶼歸屬線」或「歷史水域線」?這是不同的。沒有人知道「U形線」是什麼,1947年公布後就未曾再出現,直到1990年討論《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草案時有一個版本出現「歷史性水域」時有提到「U形線」,1993年制定的《南海政策綱領》講到「U形線」內是「歷史性水域」,但政府已在2005年停止適用了該綱領。

問:仲裁庭稱台灣「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對台灣地位有何不利後果?

答:外交部已表明我們不承認、不接受,因為這樣的稱呼貶抑我作為主權國家的地位,我們沒有認諾,對我們就不會有影響,這樣做是對的。

菲律賓對中國提出訴訟後,整個訴訟過程就用這樣的用語,前國民黨政府知情,但都沒有說話,沒有反駁,現在我們表示反對,將來就不能說我們認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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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南海仲裁結果 大陸官方聲明全文
2016/07/14 18:47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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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1/1824010
南海仲裁結果 大陸官方聲明全文
2016-07-12 18:04 聯合報 記者李仲維、郭玫君╱即時報導

大陸官方傍晚五點四十七分透過新華社發布聲明,重申對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擁有主權。

以下是聲明全文:

為重申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加強與各國在南海的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

一、中國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歷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確立了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相關權益。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收復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曾非法侵佔的中國南海諸島,並恢復行使主權。中國政府為加強對南海諸島的管理,于1947年審核修訂了南海諸島地理名稱,編寫了《南海諸島地理志略》和繪製了標繪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並於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來,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以及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決定》等系列法律文件,進一步確認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三、基於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長期歷史實踐及歷屆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根據中國國內法以及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包括:

(一)中國對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擁有主權;

(二)中國南海諸島擁有內水、領海和毗連區;

(三)中國南海諸島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四)中國在南海擁有歷史性權利。

中國上述立場符合有關國際法和國際實踐。

四、中國一向堅決反對一些國家對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非法侵佔及在中國相關管轄海域的侵權行為。中國願繼續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南海有關爭議。中國願同有關直接當事國盡一切努力作出實際性的臨時安排,包括在相關海域進行共同開發,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五、中國尊重和支持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願與其他沿岸國和國際社會合作,維護南海國際航運通道的安全和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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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島顯然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
2016/07/13 18:57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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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礁是廣義上的島嶼,但並不是那種在國際法意義上可以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島嶼。

不是所有的島嶼都有能力產生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那些「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島嶼」沒有能力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依一般的普世定義和名詞用法,沖之鳥當然“衹是”一個岩礁。
然而,依海洋法公約的定義,沖之鳥當然是一個島。
沖之鳥這個【海上地物】在海洋法名義上是一個島,事實上衹是一個岩礁。

依海洋法公約的定義,太平島當然是一個島。
依一般的普世定義和名詞用法,太平島當然是一個島。
依海洋法公約條文來仲裁的判官,太平島衹是個「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因而沒有能力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岩礁。
這五個判官說理偏頗,顯然站不住腳,因為太平島顯然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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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國彥 2016/7/12 下午 09:37:16 〈南海風雲太平島篇:魏國彥》西方學術霸權 指島為礁〉
2016/07/13 17:46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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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0712007080-262105
南海風雲太平島篇:魏國彥》西方學術霸權 指島為礁
2016/7/12 下午 09:37:16 
魏國彥

「太平島是礁不是島」,海牙國際法庭傳來的仲裁結果讓很多人大失所望,也有些許人如釋重負。別急,不要急著望文生義,判定生死,這其中夾纏著中英文間翻譯的歧義,也有著海洋地質名詞與海洋法名詞間因學門隔閡而衍生出的仲裁邏輯辯證。

海洋島嶼有多種生成原因,有火山噴發所成(如冰島、蘭嶼、綠島),有地殼變形折皺所致(如小琉球),也有古老地殼殘餘所遺(如太平島),無論哪一種生成,在海洋地殼冷卻而逐漸下沉的過程中,不免終要沉淪於海水面下。但是有些島嶼在珊瑚的協助下,能掙扎求存,苟延殘喘。怎麼說呢?過去200萬年來,地球因為冰川的發育與消融,致使海水面不斷上升下降,珊瑚必須在透光的海水中生存繁衍,因為氣候及地殼運動的升降速率洽適匹配,個別的熱帶島嶼的珊瑚始終能與海平面升降共舞,保持一致步調,在原來的岩塊島嶼周邊形成環礁或及頭頂形成頂礁。

太平島的表面土壤(最厚處約30公分)之下就是珊瑚礁,珊瑚礁鑽下去,可以看到以前的古土壤,以前的珊瑚礁,層層疊疊,循環往復,這樣的滄海桑田已經重複了很多次。仲裁法庭說太平島是「礁」,沒錯啊!我1月下旬隨國際海洋法學者專家登島踏勘,薄薄的土壤之下就是珊瑚礁;那珊瑚礁的厚度厚到深未見底,至少中油公司1981年6月鑽探的「太平島一號井」鑽到了523公尺,還沒有打穿。

太平島一帶年雨量大約為1800~2200毫米,土壤下方厚層的珊瑚礁岩有許多孔隙,成為下滲雨水極好的儲存層,更下方的珊瑚礁岩因岩化作用形成膠結良好的白雲岩,像個堅硬的碟底,承載了豐富的地下水,水質雖然較硬,多含鈣質,並含有一些古代的鹽分(氯),基本上,是可飲用的淡水了,養育了島上的樹林、蟲鳥與官兵。這是一個能夠自給自足,基本維生的島嶼,它被認定是礁,又怎樣?

世界上這樣的礁島多了,都受到一樣的國際海洋法待遇嗎?美國占領或託管的一大堆,英國也有,凡是靠珊瑚造礁而殘存的島都不能聲請200海哩的專屬經濟區嗎?礁島一定要像大西洋的大陸邊緣延伸的島嶼才能聲請海洋專屬經濟區嗎?太平島這樣一個在「古大陸邊緣」的殘存島嶼就不算嗎?國內的國際海洋法和海洋地質學者聯席來研究處理,盡早提出反擊,別讓西方霸權以其偏狹自利的學術觀點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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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19:12 聯合報即時報導〈南海仲裁案 裁決全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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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10023/1824178
南海仲裁案 裁決全文
2016-07-12 19:12 聯合報 記者林秀姿╱即時報導

考慮到《公約》對強制爭端解決的限制性規定,仲裁庭強調,它既不對任何涉及陸地領土主權的問題進行裁決,也不劃定當事雙方之間的任何邊界。

島礁的地位:仲裁庭接下來審議了海洋區域的權利島礁的地位。仲裁庭首先評估了中國主張的某些礁石在高潮時是否高於水面。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能夠產生至少12海里的領海,而高潮時沒入水中的島礁則不能。仲裁庭注意到,這些礁石已經被填海和建設活動所嚴重改變,重申《公約》基於島礁的自然狀態對其進行歸類,並依據歷史資料對這些島礁進行評估。

然後,仲裁庭考慮了中國主張的任一島礁能否產生超過12海里的海洋區域。根據《公約》,島嶼能夠產生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仲裁庭認為,這項規定取決於一個島礁在自然狀態下,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不依賴于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的客觀承載力。仲裁庭注意到,現在很多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依賴于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

仲裁庭認為歷史證據更具有相關性,並注意到歷史上小規模的漁民曾經利用南沙群島,且有若干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

仲裁庭認定,這種短暫的利用並不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且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據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無一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仲裁庭還認為南沙群島不能夠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在認定中國主張的島礁無一能夠產生專屬經濟區之後,仲裁庭認為它可以在不劃分邊界的情況下裁定某些海洋區域位於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內,因為這些區域與中國任何可能的權利並不重疊。

下文為仲裁庭裁決的擴展摘要。

仲裁庭關於管轄權和菲律賓訴求的實體問題的裁決摘要

4. 仲裁庭對菲律賓訴求的實體問題的裁決

b. 南海島礁的地位

在2016年7月12日的裁決中,仲裁庭審議了南海島礁的地位以及中國根據《公約》可以潛在地主張的海洋區域。

仲裁庭首先進行了對部分中國主張的珊瑚礁在高潮時是否高於水面的技術性評估。根據《公約》第13條和121條,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至少可以產生一個12海里的領海,而高潮時沒入水中的島礁不能產生任何海洋權利。仲裁庭注意到南海的許多礁石被最近的填海和建設活動嚴重改變,並指出《公約》以自然狀態為基礎對島礁進行分類。仲裁庭指定了一位水文地理專家協助評估菲律賓的技術性證據,並在評估島礁的過程中大量依賴了檔案資料和歷史水文地理調查。

仲裁庭同意菲律賓關於在自然狀態下黃岩島、赤瓜礁、華陽礁和永暑礁為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以及渚碧礁、東門礁、美濟礁以及仁愛礁為高潮時沒入水中的島礁的觀點。然而,仲裁庭不同意菲律賓對南薰礁(北)和西門礁地位的界定,並判定他們均為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

仲裁庭之後審議了中國所主張的任一島礁是否可以產生超過12海里的海洋區域的問題。根據《公約》第121條,島嶼可以產生一個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權利,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仲裁庭注意到,這項規定與創設專屬經濟區之後沿海國管轄權的擴張密切相關,其意圖在於防止微不足道的島礁產生大面積的海洋權利而侵犯有人定居的領土的權利或者侵犯公海以及作為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保留的海床的區域。

仲裁庭對第121條進行解釋並得出結論,認為對一個島礁的權利主張取決於(a)該島礁的客觀承載力;(b)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c)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d)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

仲裁庭注意到南沙群島的許多島礁目前正被不同的沿海國控制,且這些沿海國在其上建立了設施並駐紮了人員。仲裁庭認為這些現代化存在依賴于外來資源和支持,並注意到,通過包括填海和建設基礎設施如海水淡化工廠等方式,許多島礁被加以改變以便加強其可居住性。

仲裁庭認為,目前官方人員在許多島礁上的駐紮並不能證明它們在自然狀態下維持穩定的人類社群的能力,並且認為關於人來居住或者經濟生活的歷史證據與這些島礁的客觀承載力更為相關。在審查了歷史記錄之後,仲裁庭指出南沙群島在歷史上被小規模的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漁民所利用,並且在1920和30年代也有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

仲裁庭認定漁民對這些島礁的短暫的利用不能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以及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

仲裁庭還認為,《公約》並未規定如南沙群島的一系列島嶼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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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7 17:55 聯合報 記者李京倫╱即時報導〈太平島是島 馬投書外媒:國際社會不應允許違反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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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島是島 馬投書外媒:國際社會不應允許違反公約
2016-05-17 17:55 聯合報 記者李京倫╱即時報導

華爾街日報網站16日刊登總統馬英九的投書,標題是「台灣在西太平洋的重大利益」(Taiwan’s Stake in the Western Pacific),馬總統主張太平島是島嶼,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而日本的沖之鳥礁只是礁岩、不是島嶼,日本逮捕台灣漁民違反海洋法公約第87條。菲律賓已就南海主權爭議,向荷蘭常設仲裁法院控告中國大陸,馬總統呼籲仲裁法院,其裁決不應抹煞太平島作為島嶼的地位。國際社會不應忽視日本對沖之鳥礁違法、過份的主張,不應允許任何國家違反海洋法公約。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總統馬英九投書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出,國際仲裁法庭即將做出仲裁,他呼籲不應否定太平島的島嶼地位,也不應對日本在沖之鳥礁海域違法擴權主張視而不見。

馬總統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投書「華爾街日報」,談「台灣在西太平洋的權益」。

總統指出,太平島是島,應享有廣大的專屬經濟區,惟日本的沖之鳥礁無法類此適用。他說,台灣目前陷入兩項有關西太平洋島嶼法律地位的爭端。各方主張實則取決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於島嶼的定義,其結論將影響全球對於海洋事務的處理。

總統說,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庭,菲律賓與中國大陸的仲裁案正在進行中。菲律賓在其主張中,試圖將台灣所屬的南海太平島(英文又名Itu Aba)降格為岩礁。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必須能維持人類居住及其自身之經濟生活,才能主張大陸礁層及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任何不符合上述兩項準則的岩礁,只能主張12海里的領海。

總統指出,在常設仲裁法庭去年11月底的聽證會上,菲律賓聲稱太平島沒有淡水、無法農耕,倘若不輸送補給品,人類無法居住,因此太平島只是一個岩礁。這個主張明顯錯誤。

他說,太平島面積0.51平方公里,是南沙群島中最大的自然生成地物,不僅擁有豐沛的淡水,還有可耕地,土壤天然肥沃,生產10多種蔬菜水果,並畜養雞、羊、犬。島上有樹齡逾百歲,高度10至20公尺的茂密熱帶喬木。歷史遺跡證明,人類在島上居住及經濟活動已將近一世紀。

另一方面,日本也聲稱,沖之鳥是島不是礁,因此享有大陸礁層及專屬經濟區權利。總統說,日本擬在該海域確立國家主權的意圖明顯。但沖之鳥礁僅由兩塊岩礁組成,漲潮時僅露出水面16公分,總面積僅達9平方公尺,約兩張特大雙人床的大小。沖之鳥礁上無淡水或可耕地,無法維持人類居住或經濟生活。現有100名日本國會議員入籍為沖之鳥「居民」,惟事實上,這些岩礁未必能擠上100人。

總統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陸礁僅能主張12海浬的領海,以外區域均須視為國際海域,非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日本於此豎立鋼筋建築物、填海造陸,惟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些人工島與人工設施均不能據以主張主權或海洋權益。

總統說,日本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係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有關各國可自由於公海捕魚規定。此違法行為已重創日本在國際社會作為負責任夥伴的形象,並斲傷台、日兩國人民,在近來強震襲擊時,所相互展現的深厚情誼。 就日本在沖之鳥礁鄰近海域違法擴權、濫權,中華民國政府已向日本提出正式抗議,而台灣立法院也正式予以譴責。

總統表示,日本已於1996年7月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不應違反公約規定。他因此在5月1日派遣巡護船隊,到該海域維護台灣漁民權利,積極捍衛所有國家於公海自由捕魚。

最後,總統提到,仲裁法庭即將做出仲裁,他也呼籲法庭不應否定太平島的島嶼地位,以及太平島擁有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海域的必要權利。同時,國際社會不應對日本在沖之鳥礁海域違法擴權主張視而不見,任何國家都不應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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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173&aid=5481350
2016-05-17 20:39 中央社 馬尼拉17日專電〈台提太平島立場書 南海仲裁將延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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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1/1701314
台提太平島立場書 南海仲裁將延遲宣判
2016-05-17 20:39 中央社 馬尼拉17日專電

菲律賓把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一般猜測仲裁結果會於5月底以前出爐,但因中華民國已就太平島地位提交相關證據,仲裁庭可能會因此延後宣布結果。

菲律賓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奧(Antonio Carpio)昨晚在GMA電視台政論節目中說,由於台灣向仲裁庭提交太平島立場書,致使菲方再於4月22日回應台方的立場,這段過程拖延了仲裁庭宣判結果的時間。

卡皮奧說,「仲裁庭現在可能要等到6月、甚至7月才會宣布結果。」

這位大法官是菲國南海仲裁案法律團隊成員之一。

菲律賓於2013年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訴訟對象為中國大陸,主要目的是希望仲裁庭裁決大陸南海9段線無法律效力,且大陸占據的海洋地物全都只是「礁」,不能享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權利。

太平島是南海面積最大的天然海上地物,菲方於2015年上半年提交補充事證時,竟把太平島也列為仲裁標的,試圖藉由減損太平島的島嶼地位,達成「通殺」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目的。

為反駁菲方論點,捍衛太平島是島非礁,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除親自登島之外,還邀菲律賓政府及仲裁庭派人實地勘查,菲方已正式拒絕邀請,仲裁庭則暫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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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6656/1692690
南海仲裁案將宣判 我再邀仲裁員登島...菲拒絕
2016-05-13 14:49 聯合晚報 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陸菲南海仲裁案將宣判,外交部表示,因我國未能獲邀參與本案程序,也未被仲裁庭諮詢意見,對於菲國的錯誤論述,為向國際社會展現有關事證,外交部數度公開邀請5位仲裁員及菲國代表實地參訪太平島,以瞭解事實真相,但仲裁庭至今未有正面回應,菲方已於近日內函覆拒絕我方邀請登島外交部將再度鄭重邀請5位仲裁員實地赴太平島考察。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菲律賓法律團隊除致函仲裁庭指稱我非本案當事方,請仲裁庭忽視我方提出之事證外,還扭曲事實、曲解法律,再度貶抑太平島僅為岩礁,而非島嶼。

外交部逐條駁斥菲國「各項經不起實證檢驗之謬說」,並指菲方為貶抑太平島法律地位,自行為該條文附加許多未獲國際公認的要件,不具公信力。

外交部表示,菲方聘請所謂「專家」,採用不為國際廣泛接受、或過度嚴苛不客觀標準,貶抑太平島淡水水質及原生土壤,卻對包括國際媒體代表及學者在內之第三方人士親自飲用該島淡水及食用由當地生產的農作物等情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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