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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報導 2015-8-6, 18:13〈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 教職員踢爆「上下交相賊」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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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 教職員踢爆「上下交相賊」黑箱作業
風傳媒報導 2015年08月06日 18:13

日前引發強烈批評的台大教授彭文正主持節目兼職案,在台大校院方強力施壓下,據指出,台大將宣布批准新聞研究所彭文正提出的所謂「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台大教授劉靜怡對7月底卸任的社會科學院長竟發公文要求新研所通過此案,表示不可思議,她直接去信要求台大校長楊泮池,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這個產學合作案的全部資訊。

身為台大新研所合聘教授的劉靜怡質疑,「號稱台灣最高學府,一個連必修課的教學人力都長期不足,必須長期仰賴他所教師協助開授必修課的系所,卻可以撥出人力去主持綜藝節目,這是哪種培養精英的邏輯?綜藝節目咖沒適當的課可教,所以就該去搞違法兼職嗎?就讓綜藝節目咖去教新聞法律啊,他不是號稱最懂新聞自由嗎?」劉靜怡質疑,「有哪一個規定教授申請兼職就要准?」她認為這個案子證明台大高層「法律智障無下限」。劉靜怡在臉書也透露,綜藝節目咖(彭文正)當年違法兼職(TVBS),林萬億老師曾經要求他寫悔過切結書。

彭文正兼職案引起社會爭議,當時教育部認定他已違法兼職,要求台大校方處理,彭文正當時還反擊教育部指「兼差不等於兼職」,唯7月間,彭文正允諾暫停主持節目,待校方將其提出之「壹電視產學合作案」程序完備後再說,設若產學合作案通過,形同彭文正可以大剌剌地以專任教授身份主持壹電視的節目,唯必須遵守教育部兼職不能超過8小時的規定。

與新聞專業不符 新研所否決產學合作案

一群台大教職員致函《風傳媒》表示,台大此舉完全不顧新聞研究所之內部決議、明顯違反該校產學合作相關規定,更將為社會價值觀、台大整體校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信中痛陳,「台灣大學不能再成為另一個社會主要亂源!反智、理盲、民粹、知法玩法…不能成為台灣大學治校的常態!」

台大教職員表示,台大校方會聲稱這個產學合作案是經新研所、社科院審核通過,但事實是,台大新研所曾對彭提出之產學合作案召開所務會議,會中以「5:1」的表決結果,否決了「壹電視產學合作案」。所務會議的否決理由為:「台灣『政論節目』過度追求收視率,同時,是以『來賓』言論為主,電視台/主持人基本上無法『守門』功能,幾乎已經成為台灣造謠與抹黑的主要來源,爭議甚多。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新聞專業」嚴重不符。因此,不同意產學合作。」

此外,台大規定專職教員在外兼職每周有8小時的上限,彭文正之前曾向新研所承諾每周參與「正晶限時批」的節目會遵守「8小時上限」的規定,新研所也曾開會當時對彭文正的「自制」表示樂觀其成,但當時的會議中完全沒有「產學合作案」,只是一再重申盼彭員尊重台大對專職教員在校外的兼職的相關規定。

新任所長王泰俐「挺」彭 強渡關山

但沒想到台大校方從此就一口咬定台大新聞所批准了彭的「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台大教授表示,這種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因為在「產學合作案」被提出後,如前所述,台大新聞所依法另外召開所務會議,並在會議中否決了「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前所長洪貞玲教授據理力爭,還與校方發生了嚴重爭執。

台大教授表示,8月1日後,新所長王泰琍上任(台大新聞所所長派任是輪流制,今年輪到王泰琍教授)。王泰俐是表決中唯一的「挺彭派」,而且,也是彭介紹到壹電視擔任倫理委員,新研所教授儘管多次向王泰俐強調所務會議已否決這個產學合作案,王所仍對外宣稱已經通過,並將該案送出,為此,新研所教授也與王泰俐發生多次口角衝突。

彭文正教學研究績效低 不可能通過評鑑

此外,根據「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三條,在外兼職「須經所屬學院評估合於標準者…但其標準不得低於該系所教師教學及研究之平均績效,且每年均須重新評估」。因此,新研所即使在彭保證遵守8小時兼職上限外,彭還是必須通過社科院院方的「評鑑」合格才行。

台大教授表示,彭文正早已無心教職,其教學和研究績效在新研所「幾乎年年倒數第一」,根本不可能通過評鑑。他們痛陳現在的情況與台大校方的態度,是非常典型的鄉愿與沉淪,上下交相賊。

劉靜怡表示,她不但去信楊泮池表達不滿,在7月下旬一次開會的場合,對彭延後評鑑獲准,甚至大搖大擺搞違法兼職,直接與楊表達意見,「但楊校長又是一貫笑容可掬以對。」劉靜怡諷刺建議楊泮池,以院士兼校長身份搞個法規大鬆綁,台大教授人人都可「兼差非兼職」去搞月入8、90萬的好差事。

劉靜怡指出,以她法律人的最低標準來開條件,就會先要求「綜藝節目咖」先承認他過去1年多來都是「明知不可違法兼職」卻「違法兼職」(聘書上寫得清清楚楚,兼職需校方書面同意,即使不談公務員相關法令規定,他的行為最起碼也違反聘約規定,除非有人不識字到連台大聘書都看不懂的地步),並且由校方召開教評會議處,而且要求電視台必須針對過去1年多的「事實上兼職行為」和「事實上產學合作契約關係」,先回溯支付回饋金,並且一次付清。把過去的帳都結清了,再針對新的產學合作條件進行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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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報導 2015-8-7, 23:06〈「彭文正產學合作案高度爭議」 台大新聞所校友連署籲校方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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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產學合作案高度爭議」 台大新聞所校友連署籲校方再議
風傳媒報導 2015年08月07日 23:06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彭文正的兼職案,已經鬧得滿城風雨,不但該所教授不以為然,現在一群台大新聞所校友也開始發起連署,要求台大應基於新聞專業及公共利益之前提,且應以所內師生為主體。在新聞所內對此案爭議未解之際,校方不應通過此一社會輿論高度爭議之產學合作案。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0807065455
主旨:一群臺大新聞所校友的連署聲明

連署訴求: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彭文正兼職暨產學合作案,爭議以來已經數月,在各種爆料、黑箱傳聞中,嚴重影響臺大新聞所的所譽及名聲,教職員之間的意見紛爭,更不利所上師生的教學品質。

根據新聞報導以及現任所長的公開聲明可知,新聞所先在6月24日所務會議表決通過彭教授的兼職案,後於7月9日的所務會議又以「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新聞專業嚴重不符」為由,經表決反對臺大校方與壹電視簽訂產學合作合約。由此可見,所內對兼職及產學合作案全案尚未凝聚共識,亦未作出一致的決議。

此外,彭教授兼職與否、以及臺大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在「先有兼職、後補程序」之事實下,考量程序正義及公共利益等,亦有再商榷之必要。

身為臺大新聞所的所友,我們主張,專任教師的兼職案,應透過合法合理之完整程序。至於產學合作案,即便簽約方是校方,然考量實質參與產學合作的主體是所內師生,因此產學合作必須尊重所內多數師生的意願及需求,不應替特定或單一師生量身打造。

因此,在兩次所務會議對「兼職」、「產學合作」有前後矛盾、意見不一的現況下,以及學界與實務界仍存有諸多疑慮,我們提出以下呼籲:

一、基於臺大新聞所的所譽、學生受教品質,以及對新聞專業的堅持,所方應重新討論此爭議案,而非任憑持不同意見者各說各話,傷害新聞所聲譽。

二、良性的產學合作有益教學,惟應基於新聞專業及公共利益之前提,且應以所內師生為主體。在所內對此案爭議未解之際,校方不應通過此一社會輿論高度爭議之產學合作案。

三、此案涉及臺大校方與系所之間處理教學事務的程序爭議,以及兼職認定的問題,校方與所方應對外完整說明認定標準、處理程序及進度,並在新聞所重新討論作出決議後,重新審議全案。

共同連署人:
黃驛淵、陳文信、管婺媛、廖雅琴、陳乃綾、郭芝榕、林舫如、許文貞、林巧璉、李佳欣、張益勤、顏雅娟、施春美、葉冠妤、Fabian Hamacher(蕭若羲)、謝怡縈、邱柏勝、羅毓嘉、程晏鈴、楊念穎、江碩涵、蔡靚萱、李宜芸、賴子歆、馬自明、彭光偉、徐慧倫、林近、李雅筑、鄧寧、郭姵君、周佳勲、周楷、吳曼筠、李名揚、柯喬齡、陳良榕、張庭瑜⋯⋯

名單持續增加中。歡迎認同此聲明的臺大新聞所校友以及各界朋友加入連署。(臺大新聞所校友煩請註明,方便更新名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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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7 聯合晚報報導〈挨批「綜藝咖搞違法兼職」 彭文正:人紅流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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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批「綜藝咖搞違法兼職」 彭文正:人紅流言多
2015-08-07 14:42:05 聯合晚報 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台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主持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兼職包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新聞所合聘教授劉靜怡表示,台大忝為最高學府,新聞所連必修教學人力都不足,長期仰賴外系合聘教授,但專任教師卻可以空出人力去主持「綜藝節目」,「綜藝節目咖沒適當的課可教,所以就搞違法兼職嗎?」

對此彭文正回應,自己「人紅、節目紅」,所以流言蜚語多,但新聞界和學術界不能不互動,台大新聞所標榜實務能力,外界應該正向看待社會科系的產學合作案。

劉靜怡指出,台大不顧新聞所其他老師反對,強渡關山,是黑箱作業;她直指新聞所所長王泰俐讓彭文正可以兼差主持節目。

王泰俐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彭文正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是第一件與新聞媒體產業合作的案例,合作對象包括新聞部、節目部、行銷部等所有部門,並非「正晶限時批」單一節目,且產學合作案提供台大學生每年至少四名學生前往支薪實習。

但台大新聞所教授透露,所內其他教授對於產學合作契約反彈極大,認為電視政論節目是台灣抹黑造謠的主要來源,且台大新聞所是培養學生的「編採」能力,和談話性節目不一樣,雙方不該合作,因此第一次所務會議雖然通過兼職結論,但第二次因加入產學合作案被認為不妥,最後否決。

彭文正表示,台大一年有150多個產學合作案,通常只要兩到三天就會跑完程序,從來沒有一個案子拖了兩個月還「卡住」,自己是希望為社科系的產學合作立一個正向的先例,讓新聞界和學術界能有更充分的互動。他還說,劉靜怡是國發所老師,不了解新聞所,「根本是路人甲」,自己要不是顧念同事情誼,就會對劉靜怡提告。

台大教務長莊榮輝表示,彭文正最後是否能否兼職,要等下周校教評會討論,但他強調,企業和學校「雙方都不能吃虧」。台大主秘林達德則坦言,其實新聞所第一次開會同意兼職前,應該先通過產學合作案,先通過了兼職案,後來只是補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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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7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楊泮池 別砸台大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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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楊泮池 別砸台大招牌
2015-08-07 14:42:08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特稿

台大校教評會下周將審查已由台大新聞所、社科院分別通過的彭文正兼職主持電視節目案;一旦通過,彭文正形同拿到「台大背書」的尚方寶劍,可正大光明天天主持帶狀政論節目;面對同僚教授批審查「黑箱作業」的聲音,彭文正回應說,「人紅節目紅,所以流言蜚語多」。

一向以學術地位自傲的台大上下,對如此「人紅節目紅」的「電視綜藝咖」教授言行,如果真是三級三審一路綠燈,不僅坐實了「上下交相賊」的批評,更形同砸了「台大新聞所」,甚至台大的招牌。

台大新聞所在民國80年成立,因為教育法規的限制,從籌備到成立,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在體制外贊助了大量資金和資源,各媒體歷來也提供專業新聞工作者擔任實務師資,支援「從做中學」的創所理念才能挺住。這也是創所之初,產學之間無私無我的合作。

彭文正兼職賺外快的行為,竟然也自我定位為「產學合作」,無異玷辱了創所以來的蓽路藍縷。而台大新聞所、社科院竟也認可其兼職,除了一位合聘教師反對外,無人出面具名表態聲討彭文正「人紅節目紅」的謬誤,同樣也是共犯結構的成員。

現在,燙手山芋在台大校長楊泮池手中,下周校教評會決定是否通過彭文正兼職案,請楊校長回頭看看台大新聞所成立的初衷,別賠上台大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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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報導 2015-8-7, 12:15〈彭文正兼職案 台大教授:新聞所應該捍衛學術專業 不能再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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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兼職案 台大教授:新聞所應該捍衛學術專業 不能再軟弱!
風傳媒報導 2015年08月07日 12:15

台大教授彭文正兼職案再起爭議,因為彭文正提出與壹電視產學合作案,最近將簽請校方簽約,台大教職員強烈抗議黑箱作業,而台大新聞所新任所長王泰俐強調,新聞所於7月召開第2次所務會議否決產學合作案,不符法規,不予認可唯熟悉法律的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直言,只要新聞所堅持,第2次會當然沒有不符法規的問題,她也表示,新聞所應該捍衛自己的學術專業,不能對所內專任教授違法兼職的事如此軟弱。

劉靜怡在臉書上公開質問,「原來新聞所所長權力如此之大,可以違反該所其他老師的集體意願行事,就像院長校長可以批准延後評估案一樣威力無窮,真是了不起。讓人真想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去看看她批准的公文到底長什麼樣子。」劉靜怡表示,既然主張此案可受公評,那麼台大校方當然應該把所有產學合作案併同此案的所有資訊全部公開,讓大家比較一下,「這就是政府資訊公開法的基本功能啊。」

台大教授:彭文正是延後評鑑,哪來的通過評鑑?

對王泰俐聲稱彭的教學與研究績效於2014年3月經新聞所初審之徵送社科院接受教授與研究績效評鑑正式合格通過,因此符合申請兼職的要件。劉靜怡質疑,去年3月,彭文正申請的是以育兒為由「延後評鑑」吧,哪來的通過評鑑?

事實上,根據今年3月26日台大社科院召開的教師評鑑委員會議紀錄,當時即說明彭文正「原須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覆評,彭老師於該學期申請延後至103學年度第2學期接受評鑑。」該次會議儘管併同其他全部11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都通過評鑑,但特別就彭文正案做成「臨時動議」:

一、建請學校修訂臺灣大學教師評鑑準則,對於通過評鑑之教師,如有違反教師法或聘書所定教師應負義務時,可取消該教師通過評鑑之決議。

二、針對彭文正教授在壹電視主持節目是否有違相關法令之疑義,建請校方依相關程序調查處理,以釐清爭議。

同樣身為評鑑委員的劉靜怡坦言,她曾經當面問過校長楊泮池,社科院評鑑委員會能否取消通過彭員評鑑的決議?

對彭文正身為專任教授卻支領高額的「來賓出席費」主持節目,劉靜怡等台大教授非常不以為然;他們更不理解新聞所為什麼要急著為彭文正產學合作案簽約?這有什麼校務的急迫性?

教書21年 彭績效較其他教授低

至於彭的教學研究績效到底好不好?或許見仁見智,唯根據科技部學術補助獎勵查詢,彭文正從1995年教書迄今21年,只拿過三次國科會(科技部)的計畫,包括:選民偏好與民意臆測的互動關係探究、犯罪新聞之報導對於「檢察官追訴」、「法官判決」以及「民眾態度」的影響、台灣氣候變遷調適與社群媒體在防疫危機處理之應用與成效評估,最新一個計畫的繳交期限為今年7月底,不知交出與否,相較其他教授的學術研究計畫,確實相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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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7, 11:30 風評〈取媚於名嘴,莫怪台灣教育衰敗台大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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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評:取媚於名嘴,莫怪台灣教育衰敗台大始
主筆室 2015年08月07日 11:30

台大,這個台灣唯一擠進全球大學百大排名的頂尖學府,在今年三月間發布的《泰晤士教育專刊》,排名從五十一到六十名群組,一掉就掉到了六十到七十一群組,學校排名下滑,當然是個警訊,不過,台大恍若未覺,對於教學與研究似乎有著獨樹一格的見解。

就在暑假期間,無視系所教授的決議,準備通過教授彭文正提出的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產學合作案並不稀奇,稀奇的是這個合作案,是為了替彭文正在壹電視主持談話性節目涉嫌違法兼職解套。彭文正以專任教授,在電視主持常態性的帶狀政論節目,遭人檢舉,教育部已經認定違法,要求台大處理,彭文正因此暫停主持棒,沒想到一個月後,台大的處理竟下一不做二不休,准了他以產學合作模式繼續主持,且不追究過去一年他違法兼職之責任。

照彭文正的模式,游梓翔真要感嘆自己所屬的學校世新大學果然太嚴格,否則何須辭洪辦發言人呢?洪辦發言人的角色即使有所得,大概只是彭的三分之一,更別提基本上沒有明天;而黃國昌更要感嘆,為何選擇中研院任職,到台大任職豈不就不用辭職?黃國昌要搞第三勢力新政黨,別說沒薪水了,還得幫時代力量募款,選不選得上立委還很拚哩。

更奇特的是,台大新研所召開所務會議以五比一表決否決了這個合作案,而且,否決原因直指:「台灣『政論節目』過度追求收視率,同時,是以『來賓』言論為主,電視台/主持人基本上無法『守門』功能,幾乎已經成為台灣造謠與抹黑的主要來源,爭議甚多。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新聞專業」嚴重不符。因此,不同意產學合作。」台大依然故我,核准了事,堂堂高學府取媚於「名嘴」,這已經不是「鄉愿」二字可以形容。

教育部認定兼職主持節目違法,台大卻縱容彭文正繼續違法,甚至跟著彭文正無視校內規章,根據台大專任教師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在外兼職必須經所屬學院評估合於標準者…其標準不得低於該系所教授教學驗研究之平均績效,且每年須重新評估。」過去一年,彭文正兼職顯然未經評估,去年他以育兒為由申請「延後評鑑」,院校前腳才准延後評論,他的節目後腳就開了,鑽了法規的漏洞,迴避評鑑不過的風險;今年三月評鑑會議中,已有評審委員要求就彭違法兼職事「重新評鑑」,但校方顯然並未正視評鑑委員的意見,不能不讓人驚嘆:彭大教授果然來頭夠大。

彭教授來頭到底有多大?很難定論,他曾經是名主播,現在應該是名持人或名嘴(照他的說法他是以來賓通告而非主持人身份兼職),這樣就可以超越所有的法規限制享受兼職特權嗎?別的教授是否因此爭相仿效,不得而知,倒是彭文正本人樂此不疲,當年他在TVBS兼職,同樣被抓包,據台大教授指稱還簽下悔過書,堂堂教授簽悔過書已讓人咋舌,竟會一犯再犯,而且理直氣壯,能怪彭文正理直氣壯嗎?當年不准今年准,不知台大從哪裡找來的兩套標準?莫怪大學排名江河日下,師道尊嚴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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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綜合報導 2015-8-7, 10:19〈彭文正壹電視兼職案 台大新聞所所長: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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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壹電視兼職案 台大新聞所所長:一切合法
風傳媒綜合報導 2015年08月07日 10:19

針對風傳媒報導「台大通過彭文正兼執主持,上下交相賊黑箱作業」一文,台大新聞所所長王泰俐昨日聲明回應指出,台灣大學產學合作相關規定,簽定產學合作約的主責方為學校,並非系所,而台大新聞所先同意兼職,後反對學校簽約,前後矛盾,「本人於8月1日甫上任,依照6月 24日所務會議既定決議、社會科學院以及學校的合法決議,簽請學校完成產學合作約的簽定,一切合法。」

以下是王泰俐的聲明:

內容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澄清如下:

1. 彭文正教授與壹電視的兼職產學合作案,是在台大新聞所前所長洪貞玲任內,於6月 24日所務會議,前後歷時七小時,嚴謹檢視所有兼職相關法規,最後以四票同意,一票反對,一票棄權的投票結果,正式通過。會議記錄全程錄音,過程完全公開透明,會議記錄也經過全體老師確認後送校,絕無任何所謂「黑箱作業」。

因此,所謂未具名的「台大教職員」表示,「新聞所所務會議以5:1否決壹電視產學合作案」,嚴重與事實不符。

2. 新聞所6月 24日所務會議通過彭教授的兼職產學合作案在先,但又於7月 9日重新召開臨時所務會議,「不准」台大校方與壹電視簽訂產學合作合約。由於台灣大學產學合作相關規定,簽定產學合作約的主責方為學校,並非系所。系所權責僅在審核進行產學合作教授的兼職案,是否影響其研究與教學、是否合於兼職八小時規定以及兼職工作是否與老師的專長領域相符。因此新聞所先同意兼職,後反對學校簽約,前後矛盾,於程序與法規均有不符。學校因此退回新聞所前後矛盾的會議決議,要求回到6月 24日所務會議的合法決議。

因此,所謂「上下交相賊」的新聞標題,僅引用匿名新聞來源,完全未跟相關當事人求證,與事實嚴重不符。

3. 彭文正教授的兼職產學合作案在前所長洪貞玲任內通過,但產學合作約遲遲未能議定。本人於8月1日甫上任,依照6月 24日所務會議既定決議、社會科學院以及學校的合法決議,簽請學校完成產學合作約的簽定,一切合法,竟然被匿名人士指稱為「強渡關山」,非常遺憾。

4. 彭文正教授的教學與研究績效,在新聞所前所長洪貞玲任內,於去年(2014年)三月經過新聞所初審之後,送社科院接受教學與研究績效評鑑,正式合格通過。也因此符合申請兼職的要件。文中指稱彭文正老師的教學研究績效低,不可能通過評鑑,背離事實。

5. 台灣大學每年約有150件產學合作案,彭文正教授與壹電視的產學合作案,是第一件與新聞媒體產業合作的案例。產學合作的對象是壹電視,包括新聞部、節目部、行銷部等所有部門,並非「正晶限時批」單一節目而已。此產學合作案提供台大學生每年至少四名同學(不限新聞所)前往壹電視進行電視實務工作的支薪實習。

台大新聞所創所逾二十年,強調新聞實務工作的訓練與學習。此產學合作案希望增加傳播學界與實務界互動的機會,除了批評媒體之外,也能夠以實務參與的方式,為改善電視新聞媒體環境,貢獻一份心力。

然而,部份台大老師以造謠抹黑的方式,全盤否定此產學合作案的簽定,甚至誣指全案「黑箱作業」,不但嚴重扭曲事實,也有違程序正義。

懇切希望,此案不要再成為「造謠與抹黑的來源」。未來如果再有不實的謠言指控本人或本所老師,本人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維護個人以及新聞所名譽。

台大新聞所所長
王泰俐
08/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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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7 聯合報報導〈彭文正兼職過關? 台大新聞所內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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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14/1105419
彭文正兼職過關? 台大新聞所內鬨
2015-08-07 03:21:54 聯合報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

台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主持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六月間被教部認定違法兼職,要求台大處理,台大校方認為,彭兼職「要件」須簽訂產學合作契約。有台大教授近日向網路媒體爆料,台大不顧其他新聞所教授反對,通過彭文正提的「壹電視產學合作案」,直批黑箱作業。

台大校方則表示,此案「行政程序還沒走完」,兼職案須通過系所、學院以及校方三級同意,目前程序只走到「院」;未通過前,彭文正不得上電視主持節目。

六月廿四日台大新聞所所務會議以四比一的票數通過彭文正兼職案,且要按照教育部兼職規定,每周不得超過八小時。不過,台大認為兼職「要件」必須簽訂產學合作契約,新聞所需補正程序。

據了解,台大新聞所其他教授對於產學合作契約產生極大反彈,認為電視政論節目是台灣抹黑造謠的主要來源,台大不應該與之「產學合作」,上月新聞所務會議中否決此產學合作案。

某新聞所教授透露,所務會議中教授意見分歧,但八月四日暑假期間,甫上任的新聞所長王泰俐以電子郵件詢問所上教授意見後,未公開結論就同意此案,逕行送至社科院審查。

台大發言人林達德表示,台大新聞所同意彭文正可以「兼職」,又否決兼職要件(產學合作案),前後兩次會議完全矛盾。

王泰俐說,產學合作契約需由台大與壹電視簽訂,並非新聞所代表簽約,新聞所沒有權利否決。她甫上任就接到校方要求「程序補正」,她也將「正反意見並陳」送交到社科院決定。此案在上一任決定,假如有教授反對彭兼職,應該光明正大反對,而非同意兼職案後卻一直「卡」學校簽約。

她說,產學合作是跟壹電視集團合作,提供台大學生「有薪實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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