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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08000865-260102
洪家痛批: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中國時報 蔡依珍、甘嘉雯、楊明峰/桃園報導 2014年03月08日 04:09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凌虐枉死案,經過8個多月審理,桃園地方法院7日下午作出判決。18名軍士官被告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外,其他包含旅長沈威志、士官陳毅勳、范佐憲等12人,最重僅判6個月,其中6人可易科罰金,另有5人無罪。洪家人哽咽表達不滿,痛批是「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6人可易科罰金
這起牽涉軍中人權的世紀大案,桃園地院昨由資深審判長鄭吉雄與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宣判。
原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和「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起訴的542旅軍官,除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因「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遭處有期徒刑8個月;其他少將旅長沈威志、上校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和士官長陳以人等5人也因觸犯相同罪名,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
在269旅禁閉室人員部分,曾被洪家人批判是「小兵扛罪、高官卸責」中的「小兵」管理士陳毅勳,被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起訴時,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刑責,昨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宣判速度飛快
宣判時,審判長鄭吉雄彷彿繞口令般,以飛快的速度念出10名被告所受刑期,尤其在宣判269旅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管理士侯孟南、黃聖筌和張豐政無罪時,因並未述及案發職稱,快得讓在場人士都無法及時反應過來。
其他如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等4人,則因業務過失致死,各處5個月,禁閉室管理士李念祖6個月,5人均可易科罰金。
擔任禁閉室管理工作的269旅中尉憲兵官郭毓龍,原本被喻為「熱血男兒」,家屬想藉他證詞來定相關人等的罪,卻被審判長拆穿假面,戳破他明知欠缺人評會資料,仍同意將洪仲丘關禁閉的謊話,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處拘役30日。而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部分,則處有期徒刑3月。
被告聆判無語
到場聆聽判決的被告只有沈威志和劉延俊,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沈威志在開庭前就坐在洪爸爸前面,在聽完宣判後快步走出法院,不發一語。
洪家人在聆判時,表情愈來愈沉重,聽完約10分鐘判決後,庭前大方表示選擇原諒的洪母當庭落淚,與女兒洪慈庸相擁痛哭,庭後更是完全說不出話來,眼神空洞無神,直到離去前看到天空飄落綿綿細雨,才突然崩潰大哭。
洪家無法接受
洪家人與委任律師聽完宣判後商討近半小時才緩緩步出法庭,洪慈庸顫抖地說,「完全無法接受!」
胡舅則以「黑心的政府、黑色的國防部」來形容「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然後倏地舉起右手,伸出大拇指朝下比出「倒讚」手勢說:「這個手勢就是我們家屬想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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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3674.shtml
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 18人輕判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楊德宜、呂筱蟬、顏彙燕/桃園縣報導】 2014.03.08 03:34 am
促成軍法重大變革的洪仲丘案昨天一審宣判,桃園地院合議庭認定洪是意外死亡,十八名被告最重判八月徒刑,五人無罪;聆判後,洪母泣訴「判太輕,無法接受」,白衫軍罵「司法不如軍法」。
「我們也不服!」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聆判後表情淡然,透過律師說「勇於面對,堅持無罪」,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和陳以人等被告的律師也說「沒人要害洪,應該判無罪,我們要上訴」。
桃園地院對「雙方都不滿意」表示尊重,不做評論。桃園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桃園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的關鍵,是法醫石台平作證指熱傷害不會累積,休息兩個鐘頭即不會有事,管理士陳毅勳強行操練洪仲丘是早上七點多,五十分後即正常作息,直到下午三點才又操練,當時是另一管理士李念祖主持操課,洪是下午五點多中暑。
石的證詞等於切斷了陳毅勳與「凌虐致死罪」的因果關係,讓陳由起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變成凌虐部屬的輕罪,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昨天宣判時,法庭外白衫軍聲援,被告中只有沈威志、副連長劉延俊到庭聆判,洪的父母、姐姐、洪家律師團都到場。
聽到宣判結果,洪家屬嘆「很失望」,沈威志和劉延俊很淡定,下庭後洪母眼眶含淚說不出話,洪父和洪姐說「不符社會期待」,將研議上訴。
洪案判最重的是洪的連長徐信正,被判八月,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陳以人、范佐憲等五人都判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議庭認定他們明知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處分,仍簽公文把洪送禁閉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私行拘禁罪論處。
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未經旅長批可就把人關進禁閉室,依兩個職權妨害自由罪分判拘役卅天和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另外,管理士李念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副室長羅濟元等四人均判五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禁閉室室長蕭志明等五人因不在勤,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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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3671.shtml
法官認定:洪案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是洪案「輕判」的關鍵,不少檢察官和法官認為合議庭的量刑是回歸司法理性。
洪仲丘死在禁閉室,但禁閉室管理士均未判重刑,關鍵在於法醫石台平證詞,他直接指出「熱傷害不會累積」,洪仲丘是下午五點多中暑死亡,如果出事當天下午三點後不出操,洪不會中暑死亡,但被認為「操死」洪仲丘的陳毅勳是當天上午七點操課,時間只有五十分鐘,離下午三點還有八小時,於是切斷了陳毅勳和「凌虐致死罪」的連結。
法界人士指出,因為這樣,原本被認為犯行比較嚴重的陳毅勳就只涉及凌虐和過失致死罪,「想判重刑都很難」;進一步言,如果陳毅勳涉凌虐致死,屬惡性重大,陳和其他管理士都難逃重判,連上級長官都不可能輕判。
桃園地院合議庭也認定,沈威志、何江中、徐信正等人「應該知道」資通安全規定「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禁閉,在簽懲處分時「程序嚴重違失」,沒任何一人發現錯誤,但沒認定他們是「集體故意要惡整洪仲丘」。
法官查出,洪仲丘連上的人事女士官曾打電話問旅部資訊官趙志強「士官帶手機能不能關」,趙一句話「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關禁閉」,這一關失守,關關失守,沒人查覺,鑄下錯誤,沈威志、徐信正等人是為「沒把好關的錯誤負責」,而非想整洪仲丘。
合議庭還引述參與士評會的女士官江亭儀、簡心怡證詞,投票是自由意願,沒人干涉,也沒長官指示,士評會中可以自由發言,決議洪送悔過是基於公平性原則,認定沈等人只是公文程序違失,「實在無法重判」。
「有沒有惡意,差很多,如果真的是惡整,不可能判這麼輕。」有檢察官這麼認為。
有法官認為,合議庭從被告犯罪動機、手段,加上當庭向家屬表歉意,判三到八個月「算是一般行情」,合乎「司法的刑度」,沒跟著「社會期待」走,如果判太重,反而顯得司法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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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3681.shtml
洪姊哭了 「一條命只判6個月」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鄭國樑、顏彙燕、楊德宜、余采瀅、宋柏誼、陳秋雲/連線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洪仲丘的父母昨天北上聆判,原本打算在宣判後向大家致謝,但在聽完判決後,連話都講不出來,不斷落淚。
記者顏彙燕/攝影
「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洪仲丘案宣判後,洪舅胡世和氣憤地倒豎右手大拇指,洪姊洪慈庸則泣訴「一條人命只判六個月」,洪母洪胡素真也當場落淚,由丈夫洪吉端摟著,步履蹣跚離開法院。
洪慈庸神情落寞步出法庭,一開口就哽咽,哭著說「我們家屬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是不是可以容忍軍中繼續發生這樣的事情?仲丘也不會認同這樣的判決」。
洪慈庸說,整件事已被起訴書切割,院方也是針對起訴書裁量,最重刑期才八個月,到底誰要為仲丘的事負責,到現在還是看不出來。
胡世和則是氣憤吼出「黑心的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他說,他的姊姊洪胡素真原本打算聆判後要向所有人道謝,「她聽到這樣的判決,無言呀,連話都講不出來」。
洪胡素真在聆判前說,她常跟仲丘說希望他能夠放下,「我一路都選擇原諒」,「如果他們有悔意的話,我真的不希望他們人生中留下任何汙點,我真的很心疼他們的父母」,還哽咽說「我自己也是一個媽媽」;但宣判後,她搖頭說不出話,失望寫在臉上。
「對政府的信心到了零點!」洪吉端說,去年馬英九總統到家裡說要還洪家清白,也要還給社會公道,他當時還告訴總統「不要最後都是句句謊言」,「現在我覺得馬總統說的都不是事實」。
洪吉端說,大前晚又夢到仲丘,他靜靜的回來又出去,又折返回來,問他「怎麼出去又回來?」仲丘只回答:「我要去台北了!」後來回想,仲丘臉上沒笑容,看起來心事重重,應該想表達什麼。
洪吉端說,「我一個小老百姓不能左右國家的司法」,他真心拜託洪案義務律師團再次伸冤。洪案律師顧立雄表示,一定會請檢察官提上訴。
前天,洪家特別在判決前全家出遊,洪慈庸也拿下口罩,希望從此回歸正常生活,甚至打算開始找工作,昨天北上聆判後,全家在夜色中回到台中家裡,面對媒體,只留下「心很累、很難過」六個字,隨即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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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08000340-260102
司改會:輕判 檢方應負最大責任
中國時報 林偉信、康鴻志、黃筱珮、楊宗灝、黎薇/綜合報導 2014年03月08日 04:09
桃園地院昨天出爐的判決結果讓外界譁然。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痛批,整起案件是「江國慶的翻版」,軍方上級授意、下屬聽命動手凌虐,是件殺人案,但是檢方卻草率起訴、舉證不足,導致法官輕判,應負最大的責任。
高榮志律師指出,洪仲丘案宛如黑幫動私刑,大哥下令、小弟奉命動手,有犯意聯絡,是共犯關係應論處共同殺人罪;但桃園地檢署卻將禁閉室士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旅長卻只論以私行拘禁罪,無法讓人信服。
高榮志沈痛地說,檢方將虐死洪仲丘的軍士官分別論以不同法條起訴,讓原本應一起連帶負責的涉案人員分散責任,切割因果關係,已造成錯誤。法院審理中檢察官又無法以有利的證據,在法庭上論告,讓法官「判不下去」,只能依起訴事實及法條量罪科刑,再次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
檢方重訴、院方輕判,法界看法兩極。「法官絕對輕判!」洪大明律師說,全案既有犯罪行為,被告又致人於死,且未與家屬和解情況下,量刑實在偏輕。以車禍案件來說,若是被告開車撞死人,鑑定確認被害人沒有過失,被告應負全部肇事責任、在未和解的情況下,法官絕對會判6個月以上徒刑。
他說,害死1條人命,只判5至8個月,「車禍都不只判這樣」,如此輕判,既不符合家屬、社會期待,更會造成百姓的觀感不佳。
李震華律師認為,「應判6個月以上才合理」。針對違紀的軍事人員懲處,應保留軍法審判制度,如今全案均交由一般法院審理,刑度一定比軍法審判輕。
不過,萬峰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志峰則認為,「結果可以預期」,法官判決講求證據、犯案動機及過程,不能因輿論壓力就判處重罪。倘若一昧訴求民意或擔心社會觀感不佳而判重罪,是否被告的人權也遭剝奪。
林鈺雄律師認為,洪案主要爭議在於禁閉操練當時是否有故意傷害行為,這也是檢方重訴、院方輕判的關鍵。若操練過程符合正當程序,並無故意傷害犯意,例如原定3小時課程延長至5小時,就不符過失致死罪定義。
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表示,法院判決讓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民眾感覺輕判,但站在專業律師立場,仍認為判決過重。綜觀洪案各被告主客觀有無致人於死犯意?軍中長期積弊仍需持續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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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08000344-260102
審判長鄭吉雄 震懾一竿子被告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2014年03月08日 04:09
全國矚目的洪仲丘案,合議庭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及陪席法官許菁樺3人審理。鄭吉雄曾多次於庭上怒斥包括少將旅長沈威志等人在內的多名被告,作風強悍,甚至上士范佐憲因答不出話而結巴,還有人庭上打瞌睡,被他斥責。
審判長鄭吉雄為10年資深法官,43歲,司法訓練所第43期,為桃園地院最年輕的審判長。審理洪案思緒清楚,面對被告模糊回答,他總能以卷證先「提示」,兜一圈問題後再問被告,讓被告不得不將答案說出。
像是憲兵官郭毓龍明知《國軍資通安全獎懲》無懲處義務役士官的規定,洪、宋2人送執行時沒有附人評會資料,且旅長楊方漢未批核,質疑郭「昧於自己的認知逕自執行可以嗎?」郭啞口無言。
又有一次郭毓龍害怕與269旅旅長楊方漢當庭對質,謊稱自己在營「長官不批假」。鄭吉雄當庭要求郭的委任律師打電話外,並傳訊郭指稱的「不批假長官」到庭說明,還強制拘提郭毓龍到法院。
相較於鄭吉雄的強悍,丁俞尹與許菁樺就顯得安靜許多。8個月的審理,2人並未對被告發問,但會在庭上與審判長交換意見,並且適時提供堆積如山的證據做為佐證。
丁俞尹,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任法官5年,曾審理中油油汙處理工程隊管理員採購招標弊案;陪席法官許菁樺,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主攻美國的商標侵權研究,司訓所第50期結業,也有上千件案的審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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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3673.shtml
審理倒帶/從旅長到小兵 法官罵很凶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4.03.08 03:10 am
司法界有句玩笑話「罵得愈凶、判得愈輕」,洪案審理期間,從旅長到小兵,大部分被告都被法官罵過「太混」、「胡搞」等,有人打瞌睡,還被如小學生般斥責「下次再這樣就罰站」,昨天判決結果真的應驗了這句話?
洪案審理期間,審判長鄭吉雄問案口氣嚴厲,言詞犀利,五四二旅副旅長何江忠被罵急了,曾淚灑法庭說「我愛開玩笑,『不關他就關你』也是玩笑話」,開庭中還有很多法官罵人語錄,而且罵得很凶。
「懲處洪案的公文流程不嚴謹、太草率」,合議庭兩度訓斥旅長沈威志「簡直錯誤連篇、亂簽、怎麼管的,大家都說不清楚資通規定、那誰懂」,當證人的二六九旅長楊方漢也挨刮「你只是蓋章,一世英明不就毀於一旦?」
副連長劉延俊開庭打瞌睡,被罵「太過分,下次再這樣就要你罰站!」好像老師訓小學生。
憲兵官郭毓龍被罵「如果把關嚴一點,就不會有事」,上士范佐憲被斥「錯誤離譜,超乎一般人想像」。連長徐信正在法庭交頭接耳,馬上被警告「不要當著我的面串證」,也有證人被問到「差點哭出來」,有人庭訊時說記憶模糊也被罵。
禁閉室長蕭志明、被指整洪仲丘的陳毅勳、李念祖等人,無一不挨罵,用語有「太混、亂來、胡搞,簡直不把人當人看」。
當證人也照挨訓,人事官石永源把印章交給人事經辦人簡芸芝用印,被斥「太離譜、太混」,資訊官趙志強挨罵「一分鐘看完懲處令,有這種看法嗎?」法官還訓心輔官廖益儀「沒重覆檢核、太草率」。因此,出庭沒挨罵的被告或證人都說「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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