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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8 中國時報綜合報導〈台菲同步認定︰8嫌罪證確鑿 廣大興案 殺人罪起訴〉中國時報屏東報導〈菲冷血追殺75分鐘 影片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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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同步認定︰8嫌罪證確鑿 廣大興案 殺人罪起訴
2013-08-08 01:53 中國時報 【林和生、楊明暐/綜合報導】

鐵證如山 機槍狂掃←↓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海巡署公務船槍擊,現場畫面昨首度曝光。左圖為菲國海巡官兵以機槍對準廣大興。下圖則為菲國海巡隊員在瘋狂射擊後,還一度裂嘴大笑。(林和生翻攝)

     歷經長達3個月的調查與交涉,台灣與菲律賓昨日同步公布「廣大興28號」遭射擊事件的調查報告,確認菲國海防部隊辯稱漁船試圖衝撞而被迫開火的說詞不成立,雙方皆依殺人罪起訴船艦指揮官德拉克魯茲及7名開槍的海防隊員。菲方的調查還指控海防隊員涉嫌妨礙司法、湮滅證據等罪名。

明顯欲致人於死

     屏東地檢署7日偵查終結,認定廣船在未對菲艦構成不法侵害下,竟遭對方緊追75分鐘並射擊至少108發子彈,明顯欲致人於死。

     根據屏檢調查,菲艦共有45發子彈射中廣大興漁船船體,其中由阿格拉所持編號5006號的M14步槍所擊發的子彈貫穿船體,不偏不倚打中洪石成頸部並貫穿左頸動脈,導致大量出血及氣血胸死亡。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7日也公布「廣大興28號」遭射擊事件調查報告,NBI局長羅哈斯表示,海防隊員宣稱他們是出於自衛才向廣大興28號開火,但海防部隊提供的錄影畫面並未明確顯示該漁船意圖衝撞海防隊船隻。

     羅哈斯說,這艘編號MCS 3001的菲國漁政船上所有8名海防隊員,都曾朝廣大興號開槍。他指出,海防隊員只有在生命受威脅時,才能使用武器,而調查並未顯示他們面臨這樣的危險。

     羅哈斯補充道,調查報告顯示這起槍擊事件發生在菲國巴坦尼斯群島外海的航道上,屬於菲國領海。

     NBI建議依殺人罪起訴的8人分別是:指揮官德拉克魯茲,海防隊員本多、奧瑞里歐、高爾福、馬桑凱、寇普茲、阿格拉以及所羅門。

指揮官下令開槍

     屏檢起訴書則指出,菲艦於5月9日上午9時41分許,在菲屬巴林頓島東方海域巡弋時,發現橘色信號浮標下掛漁具漂浮海面,懷疑是航行附近的廣船所有,指揮官便下令全體船員就戰鬥位置、進行追捕。

     其中包括阿格拉等7名海巡隊員,隨即攜槍至菲艦上層甲板待命,並同步以擴音器廣播及按鳴船笛方式,通知廣船將登船臨檢,為迫使船長洪育智就範,更多次鳴槍示警。

     當2船靠近時,船員洪介上從駕駛艙走出,並試圖向對方揮手示意、表示漁具不是他們的,不過海巡人員仍執意登船,洪育智突然將船身倒退並轉向通過菲艦船尾,改轉自動駕駛模式、以11節船速朝東北方駛離,船上船員此時全躲在最底層引擎室內。

我漁船一路挨打

     洪育智事後表示,過程中聽到槍聲才會決定加速逃命,但也因此惹惱船艦指揮官,認為廣船不配合攔檢,隨即下令緊追,並要求隊員分持M14、M16步槍及30口徑機槍等武器,瞄準漁船引擎室射擊。

     屏檢表示,追逐時間及過程開槍猛烈程度,所有畫面證據皆顯示廣船一路挨打,且沒有漁船企圖衝撞艦艇情況,顯然非出於正當防衛,所有事證明確。

     屏檢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坦言,8名菲國海巡隊員皆不在台灣,整起案件最終還是得看菲國法院的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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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957/112013080800078.html
菲冷血追殺75分鐘 影片曝光
2013-08-08 01:53 中國時報 【林和生/屏東報導】

     廣大興案發至今將近4個月,屏東地檢署昨日首次公布過程影帶,其中3段、共18分鐘錄影畫面中,頻頻看到菲國海巡人員拉動槍機射擊殺紅了眼,還有人在甲板上邊開槍邊笑,似乎在進行一場殺人遊戲、態度相當冷血。

     砲火射擊最猛烈時間約在當天上午10時15分後,當船長洪育智倒退加足馬力準備逃跑時,菲船艦艇指揮官Arnold見狀隨即下令「癱瘓引擎」(Fire for effect to disable the engine),為有效聚集火力,他更於6分鐘後在艦橋門旁邊親自持M14步槍開3槍、示範給隊員們看,瞄準位置正是漁船左側引擎位置。

     當時海象差,浪高約2至3米高,連站立都有困難,使得超過一半子彈無法準確射中漁船,有海巡隊員便站在射擊者後方,企圖穩固射口,提高命中率;雙方追逐75分鐘,直到11時30分看到廣船越駛越遠才下令放棄緊追。

     配合屏檢事後提供漁船航跡圖顯示,廣船並沒有當初菲國所說意圖撞擊艦艇動作;另漁船第一時間被發現位置在東經122度54分、北緯19度59分,約在鵝鑾鼻東南164浬處,距菲國巴林頓島也有44浬,屬於2國重疊海域,更沒有侵入對方12浬領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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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3 何登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取消制裁菲國 同時做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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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 - 取消制裁菲國 同時做四要求
2013-08-13 01:52 中國時報 【何登煌/亞太司司長】

     政府針對菲律賓就「廣大興28號」漁船案之正面回應,宣布兩國關係恢復正常,部分國人對此或有不同意見。

     「廣大興28號」漁船案發生後,政府對菲國提出四項嚴正要求,持續交涉,終獲菲國正面回應而妥善解決。

     「正式道歉」,菲國除授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來台向罹難漁民家屬道歉,並在回應函中表達菲國總統及人民對罹難漁民家屬及我國人民之深切遺憾及道歉。在「賠償損失」部分,罹難漁民家屬及菲方委託律師已達成賠償協議。

     「徹查事實嚴懲凶手」,菲國調查結果建議起訴人數及罪名亦與我國相同。菲國指其海巡人員違反「槍械使用準則」,不當使用武力造成我漁民死亡,須負擔刑事及行政責任。

     「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台菲已舉行「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會議紀錄記載「雙方均應避免使用武力」,乃國際談判及締約之慣例作法(對等原則),非單方損害我國權益,亦應無詭詐之處。

     針對「廣」案,政府取消制裁措施時亦要求菲國:一、盡速完成起訴並嚴懲涉案人員;二、盡速舉行下一階段的漁業會談,加強漁業合作;三、持續加強執行海上執法不能使用武力及暴力之機制;四、盡速修補雙邊合作關係,尤其係經貿方面之合作,並推動洽簽經濟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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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2 胡念祖〈廣大興案落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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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案落幕了嗎?
2013-08-12 01:38 中國時報【胡念祖】(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理事長)

     在菲律賓總統使者8月8日上午來台前一日,媒體即曾報導,政府擬解除對菲之制裁。至8月8日該使者抵洪家表示道歉之後,我外交部立即正式對外宣布,依據「國安會議決議以及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的指示」,「即日起取消」對菲之11項制裁措施。但,這樣急急忙忙地取消對菲制裁是明智之舉嗎?對照菲國拖上三個月才有稍微正式之回應,我國的回應是否會送出一個「急切結案」的錯誤政治訊息給菲國,並進而影響本案的後續處理?

     案發之後,我政府提出「道歉、賠償、懲凶、漁業談判」四項要求,並在72小時最後通牒而不可得之後,再祭出11項制裁措施。對洪家而言,菲使代表菲總統向其「家庭」道歉,並祕密協商一定金額之賠償後,是可以「結案」了,因為剩下兩項要求並非洪家個人可以得到的。但是,由已公開資訊觀之,菲使者之道歉明白表述為對洪家而為之,堅守菲國原先之立場,即在「一個中國」政策下,不向中華民國或其政府道歉。賠償一事亦似乎成為一般的民事賠償,是肇事方與受害方兩造間的「合意」,我政府的角色似乎完全不存在。至於懲凶之要求,迄今亦只有菲方調查部門的調查報告中「建議」司法部門以「殺人罪」起訴八名執法人員,實際的行政紀律處分及刑事判決均未見到結果,何來「具體」達到我方要求可言?

     值得注意的是,外交部林部長稱,菲使8日攜帶菲國「正式回應函」給外交部,其中菲總統「充分授權」培瑞斯以「總統代表」身分,對受難家屬及「台灣人民」表達菲總統及人民的「深切遺憾及道歉」,然此一「回應函」之內容文字並未公諸於國人之前。《中國時報》8月9日刊出「培瑞斯主席致洪家之聲明」中的用語僅有向洪石城先生之家屬轉達深切遺憾與歉意,並未出現向台灣或台灣人民致歉一語。

     外交互動重在精準表述與代表性之確認,外交部是否應公布菲使之授權文書及所謂向「台灣人民」致歉的文書內容,以昭公信。

     再者,在該英文聲明第三段末,菲使再次表述出第一次台菲會談中之用語,亦即「在漁業法之執法中,雙方避免使用武力」,使得菲方所犯「違法且過度使用武力」之錯誤成為雙方均應避免發生之事,實有拖我方下水之意,其間之詭詐,我外交部及國安高層實不可不查,亦不應讓步。

     台菲之間因漁業而生之衝突的原因有多種,主因在於台菲專屬經濟海域主張之重疊、菲國島礁主張在劃界中之地位、菲國對其群島水域管轄內涵之主張(包括群島海道通過權在內)、以及他國所應享權利之間的不明確,在在均涉及國家主權、主權權利與管轄權之行使。我國切不可將這些海域問題簡化到只有漁業問題,而在漁業談判中喪失了對整體國家海洋權益大格局的關照。

     綜言之,我政府急切於廣大興一案之落幕,而未能階段性地視菲國之確實回應而逐步取消制裁措施,恐已喪失繼續施壓之外交籌碼,並對後續之處理送出一錯誤之政治訊息,實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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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8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綜合報導〈菲總統授權 特使培瑞斯親向洪家道歉〉8-9 聯合報新加坡記者林以君八日電〈培瑞斯:對洪家道歉才重要 同時也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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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總統授權 特使培瑞斯親向洪家道歉
【2013/08/08 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綜合報導】 2013.08.08 08:39 pm

廣大興案持續三個月,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培瑞斯(左),上午以菲律賓總統代表的身分率團抵台,外交部亞太司司長何登煌(右)在空橋門口接機。
記者陳嘉寧/攝影

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船員洪石成5月9日出海時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擊身亡,今日下午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授權特使培瑞斯(Amadeo Perez)親自到訪屏東小琉球洪家表達歉意(apology),並將菲律賓總統的道歉函交給洪家。

菲律賓派經過總統授權的特使、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到屏東小琉球,向洪石成家屬正式道歉,道歉方式依洪家要求以「中外記者會方式」舉行,洪家家屬包括洪石成遺孀洪陳阿崙、女兒洪慈綪等人皆有參加。

培瑞斯道歉致詞中說,經總統授權,親自向洪石成家屬表達菲國總統及人民深切遺憾與歉意(deep regret and apology);菲律賓會記取教訓,保證以後不會再有類似意外發生。

培瑞斯道歉後,向家屬致上菲律賓總統親筆簽名的致歉函,並向家屬洪陳阿崙及洪慈綪握手致意。

菲律賓媒體報導,在這封總統的道歉信中,提到了賠償事宜。

菲特使赴洪家 表達「深切遺憾與歉意」
【聯合晚報/記者陳嘉寧、陳怡秀、張進安/連線報導】

等了三個月,廣大興28號事件中受害者洪石城的家屬總算獲得菲律賓官方的正式道歉。馬尼拉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菲律賓總統特使培瑞斯上午抵台後,就直接轉往小琉球,帶著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的授權層級,表達對洪家「深切遺憾與歉意」 (deep regret and apology)。

培瑞斯上午以菲律賓總統代表的身分率團抵台。培瑞斯下機後沒有發表任何談話,直接驅車南下到屏東小琉球洪家公開道歉。培瑞斯班機降落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何登煌在空橋門口接機。

據了解,培瑞斯帶著有「道歉」(apology)的字眼的授權文件前往洪家。培瑞斯並提到,上次5月份來台時無法傳達的哀悼之意,如今仍未消減,也將承諾洪家,會依據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昨天公佈的調查報告,把案件交由菲律賓國家檢察署依法處理。菲方司法部會全力、儘快起訴相關人員,也保證在執行漁業相關法令避免使用武力方面,兩國持續對話溝通。 另外,培瑞斯也會對先前海巡署營救3位菲籍漁民,以及送回另一名幾周前因船難死亡飄到台灣海域的菲籍漁民遺體,表達感謝之意。

相關人士指出,培瑞斯這次帶來的文件與素材都具備完整授權與相對層級,我方瞭解菲方有其司法程序,必須花時間作評估與檢視,菲國政府經過相關斡旋交涉後展現的正面誠意,回歸理性來做妥善解決,我國給予高度肯定。將來在兩國互信的基礎上,除了鞏固台菲海上執法合作機制外,也將朝共同開發海資源努力。

培瑞斯探視洪家後,也將轉回台北,跟外交部長林永樂會面。雙方交換意見後,預計將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

培瑞斯信函內容,及屆時菲國代表團展現的態度與誠意,洪家人都在等著看。洪石成妻子洪陳阿崙上午說,菲律賓方面願意懲兇、道歉、賠償,「已經可以感受到他們的誠意。」昨天晚上並沒有看電視上公布的菲國公務船開槍、追逐的畫面,「我怕自己承受不了殘酷的事實。」光聽別人的轉述,就讓她怕得手腳發抖。

洪慈綪12點30分左右回到小琉球,即直奔洪家祠堂,燒香告慰父親之靈。請父親安息。她說,昨晚看了檢方公布的菲方開槍掃射的鏡頭,感到很難過但不意外,因這「是討海人的悲歌」。她表示,取得正式道歉後,後續洪家的求償,及政府該協助的懲凶、漁業談判都是重點工作。

洪慈綪表示,下午的道歉洪家由她與媽媽、弟妹共4人,與裴瑞茲、菲方駐台的代表官員也是4人進行,屆時她會發表相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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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085037.shtml
培瑞斯:對洪家道歉才重要 同時也要起訴
【2013/08/09 聯合報】【聯合報╱新加坡記者林以君/八日電】 2013.08.09 03:33 am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八日接受菲律賓媒體訪問表示,「對他們(洪石成家屬)來說,重要的是道歉,同時要讓該負責的人面對起訴。」

菲媒ABS-CBNnews.com報導,培瑞斯接受電視台ANC的「頭條新聞」訪問時說,「他們很高興,也接受了我們的道歉」。

培瑞斯也在訪問中說,已與洪家談及死亡漁民的賠償,但還未決定最後金額,「我們很坦白告訴他們,我們政府可以提供損害部分,另將由菲律賓商人提供資金給家屬。」

培瑞斯電話連線時,未等主持人開口,就主動補充說,「對他們(洪家),道歉才重要,也要讓該負責的人面對司法起訴。」他也說,台灣目前的氣氛對菲律賓外勞「很溫和(peaceful)」。

八日晚上台灣方面宣布解除對菲十一項制裁後,菲國媒體也陸續更新新聞動態。大量菲媒引用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指「台灣同意(菲律賓)國家調查局以殺人罪起訴海岸防衛隊人員、官員」。GMA News Online報導,「經過三個月後,台灣在周四終於取消停止雇用菲律賓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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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8 中國時報綜合報導〈海巡隊員 意圖滅證 刪關鍵畫面 改射擊報表〉聯合報記者屏東縣報導〈菲官兵辯正當防衛 屏檢一一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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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海巡隊員 意圖滅證 刪關鍵畫面 改射擊報表
2013-08-08 01:53 中國時報 【楊明暐/綜合報導】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7日公布「廣大興28號」遭射擊事件調查報告,除了8人被建議依殺人罪嫌起訴外,NBI還指控另外4名海防部隊人員(包括漁政船上兩人),因涉嫌對提供給調查人員的錄影等證據動手腳,將被依妨礙司法罪起訴。

     NBI局長羅哈斯表示,這幾名海防部隊人員偽造射擊報告,把事件中擊發的子彈數目減少。他們還對提供給NBI調查人員的事件當時錄影進行竄改,刪去一些重要畫面,後來才交出完整影片。

     NBI建議依妨礙司法罪起訴的4人則是:德拉克魯茲、本多,以及海防部隊人員拉米瑞茲、柏納貝中尉,他們涉嫌將射擊事件當時的8段錄影畫面刪除德拉克魯茲還下令竄改子彈射擊月報表,將108發減為36發,以便將事件中射擊的子彈數量減少。

     NBI並建議對負責監督管理菲國海防部隊的交通通訊部提起行政訴訟。菲國海防部隊司令伊索瑞納少將表示,他們尚未接獲NBI的調查報告,不過他們會尊重調查結果。他說:「我們的人員要為他們的所作所為面對一切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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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082509.shtml
菲官兵辯正當防衛 屏檢一一戳破
【2013/08/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陳崑福、林巧璉、蕭雅娟/屏東縣報導】 2013.08.08 03:04 am

菲國海岸巡防隊官兵開槍射擊手無寸鐵的廣大興廿八號漁船,官兵辯稱是正當防衛,屏東地檢署搬出菲國的「海上執法接戰守則」等規定,一一戳破。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菲國官兵都承認緊追廣大興號漁船,並持槍接續射擊,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漁船逃離時,曾先後三次靠近菲艦顯露敵意及威脅,他們才開槍自衛。

屏東檢方調查認為,菲國官兵明知當時浪大,根本無法瞄準,加上漁船駕駛室已空無一人,船員可能藏身下方引擎室,可預見如向引擎室開槍,可會能擊中船員導致死亡。

但海巡隊員仍不顧船員死傷,分持步槍、機槍朝無武裝的漁船射擊,發彈著點遍布漁船左舷、船尾、駕駛艙等處,彈著散亂,足證被告在無法精確瞄準下仍大量射擊,造成船員死亡。

檢方說,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即使確認他國船隻入侵經濟海域,沿海國亦只能登臨、檢查、逮捕並進行司法程序,不得監禁或體罰船員;執法時儘可能避免使用武器,即使無從避免,亦不能逾越合理程度及必要性。

依菲律賓「海上執法接戰守則」規定巡邏艦執法時不得以發射警告槍方式試圖攔停船隻;除遭遇生命、身體立即重大威脅,不可使用致命武力,且應依比例原則並選擇最小的侵害方式處理,以免傷及無辜。

檢方說,案發地點屬我國與菲律賓的重疊海域,菲國官兵在兩國尚未判談劃定漁權海域執法,不應逕將我國漁船以盜捕視之。菲國指揮官誤認廣大興非法捕撈,為登船臨檢竟發射警告槍,已違反海洋法公約及菲國法令。

巡邏艦後來緊追漁船時,指揮官命令隊員射擊引擎室,還親自示範,更違反執法規定;官兵明知命令違法仍執行,有共同犯意連絡,加上錄影帶也證實漁船並未衝撞巡邏艦,正當防衛的說法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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