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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28號血案 談判有進展 菲保證不對我漁船動武
2013-06-16 01:41 中國時報 【鄭閔聲/台北報導】
「廣大興28號」海上喋血案後續談判出現具體進展。台菲兩國前天舉行「漁業會談預備會議」,菲方在會中承諾,未來海上執法船艦將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以防類似「廣大興28號」事件再次發生,並以正式會議結論作為記錄。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會議記錄雖非條約,但具國際拘束力,我國漁民生命安全將因此獲得保障。
「廣大興28號」上月九日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遭菲國船艦掃射,漁民洪石成不幸中彈身亡。案發後我方提出道歉、緝凶、賠償、漁業談判四項嚴正要求,並祭出十一項制裁措施,要求菲方正面回應。
尚不考慮撤銷對菲制裁
林永樂也透露,菲方調查報告目前正在菲國總統府進行最後修訂,近期即可望有明確結果。但我方在菲國全盤正面回應我方要求前,尚不考慮撤銷制裁。
林永樂表示,在我方持續施壓下,菲國上周主動表示願於日內舉行漁業會談預備性磋商,隨即敲定周五於馬尼拉舉行,會後由菲律賓駐台代表白熙禮及我駐菲律賓副代表簽署正式會議記錄,後續我方將持續要求菲方落實承諾。
簽署法律文件具拘束力
有關會議記錄效力,外交部條法司長申佩璜表示,文件雖不能稱為正式條約,但已具法律文件(Legal document)性質,代表政府的公開承諾,若菲方毀約將喪失國際信用、甚至將被視為「非文明國家」,因此具有相當拘束力;文件上承諾不動用武力時是使用「保證」(Guarantee),在外交協議上也是最為明確的用語。
我方代表在會議一開始,就要求菲方承諾,未來無論任何狀況,皆不得對我國非武裝船隻使用武力;菲方代表一開始表示未獲授權,經緊急請示後才表示接受。具體協議文字上,菲方原傾向以「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以防類似事件(incidents)再次發生」,但我方堅持應明確指出是「廣大興28號遭槍擊不幸事件」,菲方最後同意讓步。我方也承諾我國執法船艦不對菲方漁船使用武力。
漁民遭逮付保金即放人
除了承諾不使用武力以外,雙方也認為應於台菲相關海域建立海上執法合作機制,並相互通知該國執法程序。為避免任一方漁船於作業時可能遭對方公務船認定為越界捕魚,雙方也將就可能相應產生的緊追、登臨、檢查、逮捕、拘留、行政與司法程序等各項情況,建立通報機制。
未來任一方漁船被捕時,漁船所屬國政府將能於第一時間獲得逮捕國家政府通知,以便對遭逮捕之漁船提供協助;我方也要求,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精神,遭逮捕拘留的我國漁民,只要籌出保證金,菲國應立即無條件放人。
這次未討論兩國艦艇巡弋水域及合法作業漁場等議題,但雙方同意儘快在後續會談就水域問題商討「臨時性安排」(provisional arrangement),並參考「台日漁業協議」,討論漁撈作業管理、養護計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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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簽署會議記錄 列承諾字眼
2013-06-16 00:5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外交部今天說,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雙方簽署會議記錄屬法律文件,具拘束力,記錄並提及「承諾」字眼。
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14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雙方代表簽署會議記錄,達成未來各自執法船艦對他方漁船不得使用武力及暴力等4項共識。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長申佩璜晚間受訪表示,菲方原本未列入「廣大興28號」漁船遭槍擊事件,經協商爭取,才白紙黑字列入。
他說,雙方簽署會議記錄是「菲方公開對我方做出承諾」,對菲方有拘束力。這是法律文件,經雙方簽署,菲方後續將公布相關執法規則。若對方視為無物,在國際間會喪失信用,尤其廣大興案已受世界矚目。
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菲方執法單位很多,下一步如何貫徹會議記錄的命令需要時間,後續會請條法司關注菲方承諾與如何落實。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何登煌說,菲方原本堅持制裁解決後再談,但在外交部堅持下,經多次談判,菲方主動提出要談,外交部在短時間內召開行前會議,釐清談判重點與策略。
「第一階段目標都已達成」,林永樂表示,基本目標且最重要是建立漁民作業安全、漁船作業秩序機制,預防再度發生廣大興案這類事件,並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如此就可將多年來台菲間發生的漁船事件風險降到最低。1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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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漁談 促菲循國際攔檢規則
2013-06-16 00:5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廣大興28號」案發生至今將近40天,菲律賓在中華民國持續要求之下啟動漁業談判,雙邊達成多項共識,讓菲方未來執法能符合國際規則。
台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14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雙方代表簽署會議記錄,達成未來各自執法船艦對他方漁船不得使用武力及暴力等4項共識,這份會議記錄是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legal document)」。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申佩璜說,台菲雙方在7年之內發生兩起漁船糾紛事件,造成兩名台灣漁民死亡,相較於日本過去曾多次逮捕台灣漁船,沒有一次造成死傷,對照菲方這次以步槍、機關槍猛烈掃射廣大興28號,嚴重違反國際規則,顯見菲方攔檢方式有大幅度改善的餘地。
他指出,菲方在這次談判中也承諾要遵守海洋法公約,對將來若逮捕台灣漁船時,會保障漁民權益。菲方並承諾會修改其攔檢規則,台菲也會交換雙方執法攔檢規則。
這次有參與會談的外交部條法司簡任組長回部辦事蒲國慶指出,菲方對此口頭上也承認這是他們的問題。
另一名參與談判的外交部亞太司代表回部辦事丁干城指出,台灣代表團14日上午7時搭機,約10時抵達馬尼拉,緊接在11時便與菲方代表展開會談,雙方主談時都用感性與理性陳述表達。
丁干城說,菲方起初列出事項並沒有「各自執法船艦對他方漁船不得使用武力及暴力」,甚至會議記錄中想以事件(incident)字眼替代「廣大興28號」漁船遭槍擊事件,但台灣代表團直指這是台灣最期盼與關切的議題,其他都是枝節,菲方隨後進入閉門會議,直到中午前才決定將上述討論列入議程。
他指出,會談進行到下午談到技術性與敏感性議題,如海域巡弋與臨時安排等,這些也都未列在菲方原來議題中,但經過上午雙方良好互動後,菲方也慢慢釋出善意,讓台灣代表團擴大與具體化許多條文中的細節內容。
蒲國慶認為,台菲漁談成果要從國際法角度來看,透過雙方共識建立的機制與國際法一致,雙邊簽署的會議記錄用詞也都是國際法、海洋公約法相關用語。台灣要求後續建立的通報機制等都要符合國際實踐,菲方代表也正面回應表示會遵循。1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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