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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揭露的釣魚台史實
2013-03-06 02:22 旺報 【文/劉永寧】
當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ECAFE)在1969年10月發表有關釣魚台列嶼的《艾默利報告》後,中華民國、日本、中共、都陷入這個「怒海爭油」的漩渦中。
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的蔣介石,在他的日記中,得知他在這個漩渦裡載沉載浮,使足力道,游得非常辛苦,尤其在1971年6月還生了一場大病,病因其一就是釣魚台問題,另外是聯合國席位問題。
美國侮辱視為國恥
他的日記在1971年,民國60年6月18日有這麼記載:「本日氣候最沉悶,因內心為時局與經歷,相互壓迫煎熬,乃撫今思昔,痛悔無比,此故愁苦萬狀,甚望早死為快,此仍從所未有之現象……」。寫完這段從,第二天他用最不工整的毛筆,寫了5個字:「病不能記事」。行筆致此,甚感蔣真是一位悲劇中註定要失敗的英雄。
蔣介石的病痛是從1969年9月15日就種下原因,那天在陽明山林頭站發生車禍,他頭頂、牙齒、膝蓋都受傷,劉玉章將軍在其口述歷史證實,蔣對他說,這車禍使他少活10年。自此以後,他開始失眠,食慾不振,就在此時《艾默利報告》發表,釣魚台問題已吵到自家大門口了。
蔣介石日記中最早提到釣魚台,起因還是琉球問題,尼克森於1969年11月13日宣布要和日本簽《歸還沖繩協定》歸還琉球,蔣在11月22日,記下:
「研究美日歸還琉球公報,我政府對此公報之處理,應表示應有的態度,此為美國對我又一侮辱無視之國恥也。」
蔣介石還寫下「美日對琉球群島定1972年交還日本,其發表未經應循程序,而遽行決定,引為遺憾,此聲明以保留將來對琉球問題之權利。」
在他的想法,琉球和釣魚台大陸礁層的油礦是兩回事,所以他動作很快,馬上指示中國石油公司和7家美國油商合作探勘。(計美國亞美和公司、美國海灣石油、美國大洋探採、美國克林頓國際、美國康納和、美國德司福太平洋、加拿大緯經等7家油公司)。
但就在探勘進行中,1970年8月10日,日本抗議,蔣在日記中記下:「日本聲明其尖閣群島為琉球所屬,反對我於美國合作探測該區海底油礦。」
4天以後,8月14日又寫下「中美對尖閣群島海底油礦,已經簽字,日本不敢再提異議。」
這就是蔣介石最初的策略,他把釣魚台的問題分開成「主權」和「油權」,不和你日本去為「主權」去花功夫,我捷足先登,先和油公司簽約。
琉球主權亦不承認
8月16日再寫下「尖閣群島主權問題,我國不僅沒有承認,連琉球主權問題,在歷史與政治上,任何政府亦未有承認其為日本的,而且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已明確承認,其所有外島,皆已放棄之事實,以致我政府為和鄰敦睦之宗旨,從未提及主權問題,為此一小島之爭執,危傷和氣而已。但中國政府4百年來之歷史,並未此為日本之主權,亦從來沒有條約規定也。」
9月7日「向伯聰(魏道明)指示釣魚台大陸礁層之探採油礦問題。」
9月9日「主持總動員會報,商討釣魚台主權問題。」
9月11日「釣魚台群島主權和我國防有關,絕對不能承認。」
9月13日「擬定釣魚台群島的政策:甲:大陸礁層全歸我所有權。乙:釣魚台陸地,不爭執、不承認為日本所有,作為懸案。」
決不退讓堅持到底
然後在1970年全年反省錄中,第一條就寫下:「釣魚台探採油礦問題,是大陸礁層主權決不退讓,堅持到底。」
事隔3個月之後,保釣運動在全世界各地展開,「主權不能退讓」已成運動主旨,光談「油權」已不能擺平民氣。
更讓蔣介石喪氣的是,七家美、加石油公司在美、日政府不斷地施加壓力下,紛紛引用合約中之不可抗力條款(force majeure clause),暫停履約。
所以蔣介石在1971年4月7日,就是生大病的前2個月,在日記中留下這段話:
「甲:該釣魚台列島之主權,在歷史及地理上而言,屬於台灣省,乃無問題,亦無可辯解之事。
乙:事實上現為美軍占領,其為屬何國,當由美國決定,但需遵循程序。
丙:如今其臨時交給日本,則我應提交國際法庭,以法律解決之。
丁:此事不可能以軍事解決,以我此時無此能力駐防列島,如我兵力分散,則恐為共匪所乘,對我現有基地,且將不保。」(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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