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網檢毫無道理。“經人檢舉”就構成罪名啊?“審判”在那裡?他認定就算嗎?這跟共產黨不是一模一樣嗎?我倒很奇怪他居然敢。。。
如果你去真實法庭告他一狀,説他不公平、沒道理,應該 ignore 該檢舉人某的話,我想即便法曹 get involved,事情最後還是會變成“讓你上 UDN 是一種 privilege,不是 right,我們大可將你 kick out”。
商營企業用雄厚財力構建一個網站,讓大家隨意參加發表意見,是為一種公共服務或大眾回饋。有人在裡頭作威作服搖身一變儼然以太上判官自居是一種永遠避免不了的弊病。有權力一定有濫用,獨裁黨的狗屁官員如此,公司裡吃得開的小人如此,大企業裡恰好在某崗位上“謀其政”者亦如此。我前面用“冒險”有其深意。UDN 根本不知道,也不會管這種芝蔴小事。除非 UDN 體會到私營網站也得有公平正義,並確實 enforce 一如真實法庭,這種異常現象不會消失。
現象有主動有被動。主動的像你此回冤枉,被動的譬如文章的 promotion。你寫得再好,再擲地有聲,他也可以名正言順的 ignore 你,轉而 promote 一些別説言之無物、詞語不通,錯別字都一堆的狗屁文章。主事者個個都林語堂嗎?非也;他們該林語堂嗎?不必;所以怎麼樣?所以就“名正言順”了否則你待如何?
有人偷偷來告訴我他自己的想法:第一、他們在“提攜後進”,第二、你已經不必再 promote,第三、你曲高和寡。我自己的想法倒簡單得多:你有很多“主前科”,我有很多“從前科”。
這種東西只有放在更高、更大的團體裡來被更多、更廣無權但有識的一般人來評斷時才有可能獲得公平正義。現階段事情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