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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 對加藤嘉一的2012-10-16核心說詞『釣魚島可由任何人來買賣,這是日本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與主權沒有關係。』的兩個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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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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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10-18 01:19:38

記者報導說:『加藤指出,中國大陸、台、日都宣稱對釣魚台有主權,但釣魚台是日本實質控制,在日本實質控制下,釣魚島可由任何人來買賣,這是日本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只是手續,與主權沒有關係。』

駁一

買賣東西必須合法。如果要談買賣某一件東西是否合法,那麼,首先,這類東西(this category of things/articles/objects/items)必須可以買賣,比方人不能被買賣。然後,這件東西(this very thing/article/object/item)必須可以買賣,比方一具扒竊而得的手機不能被買賣。

一個人當然不能以物主的身份把自己並不擁有所有權的東西拿來賣(這包括委託律師或掮客出面進行)。一件被公開售賣的東西如果被人認為它的所有權有法律問題,而且這個對“當下的合法擁有狀況”的疑問被人正式向司法官府提出了,那麼,司法官府至少會下令懸置這件東西的公開售賣。

1945年二戰結束之後,中國從日本收回臺灣省,大約有六十萬居臺日人被遣返日本,他們在臺灣的財產完全被沒收,衹被允許攜帶現金一千元和簡單的行李。準此,中國方面(ROC或PRC)當然向來明確認定日本人古賀辰四郎和栗原家族都並不擁有釣魚臺的所有權。中國政府的這個認定日本政府當然素所深知,既然如此,日本政府怎麼可以主動從栗原家族“收購”釣魚臺呢?

駁二

在金珠寶貝,通常衹有所有權可談。在房屋,至少多了行政管轄權。在一塊土地,通常有主權歸屬。衹有國家才能擁有土地的主權。對某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屬於該國當地的各級地方政府,最後當然就歸結到該國中央政府。至於對某一塊土地的所有權,在一國之內(在非土地國有/公有制之下),任何法人(包括合於條件的外國政府和外國公民)都可以依該國之法買得或受贈或繼承並擁有,在國與國之間,對土地的主權就是一種所有權,主體是國家,相對於別的國家法人。某國中央政府對某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由該國對那一塊土地的主權自然衍生,有主權才有行政管轄權(除非是託管),一個國家必須先在國際上不受合理質疑地或被認為合法地擁有某一塊土地才能順當地擁有對那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

這幾十年來釣魚臺確實在日本的實質控制之下,但美國一直說得很清楚,說美國政府轉移給日本政府的衹是釣魚臺的行政管轄權,說美國政府對釣魚臺的主權誰屬不持立場。行政管轄權當然包括在當地司法,當然也包括對當地的土地買賣事件的管理,但是當然不宜包括【這整塊土地本身的所有權的轉移】的事件,因為第一)日本政府實質上不過是(很怪異地)從美國接手其最終主權歸屬尚未經有關的二戰反法西斯盟國決定的釣魚臺的託管權、第二)這個獨立於琉球的行政管轄權顯然衹及於這塊土地其內之部份的變動而不及於其全體在更高的層級的整體變動(如改換行政隸屬或歸併)、第三)【釣魚臺本身的所有權的轉移】從日本內部看來是內政行為但從日本以外看來是主權行為(因為釣魚臺孤立海外而且日本政府在施行很強的行政管轄權)。

以上提出對加藤嘉一的核心說詞的兩個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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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WORLD/WOR1/7435195.shtml
日作家:日誤用「國有化」 讓釣島緊張
【2012/10/17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林庭瑤/台北報導】 2012.10.17 03:33 am

日本專欄作家、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客座研究員加藤嘉一昨天指出,日本野田政府錯誤使用「國有化」一詞,造成釣魚台局勢緊張,日本應解釋目的是維持現狀,而非改變現況;而日本也應主導中美日三邊對話,才能解決當前危機。

加藤嘉一將參加外交部於本周五主辦的「釣魚台問題學術研討會」,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野田內閣的「國有化」三個字用得不好,目的為了「維持現狀」,如果是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來買,情況會更嚴重,卻被中國大陸和台灣理解成「改變現狀」。

加藤指出,中國大陸、台、日都宣稱對釣魚台有主權,但釣魚台是日本實質控制,在日本實質控制下,釣魚島可由任何人來買賣,這是日本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只是手續,與主權沒有關係。

加藤表示,由於野田內閣不當表達「國有化」三個字,又缺乏對中戰略,過於倉促、粗糙決策,造成國際誤會,日本政府是有責任的,國際社會不懂:「野田佳彥為何無法說服石原慎太郎不買?何以首相權力不如東京都一把手?」

他認為,現在日本要做的事有三項:一、日本政府應重新向中國大陸、台灣、國際社會解釋,目的是為了維持現狀,不是要改變現狀。二、日本應以對話和協商方式,共同維持和平穩定。三、日本應把美國拉進來,主導中美日的三邊對話,時間在今年底到明年初。

對於馬英九總統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加藤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也是國際合作的原則和共識,但在外交談判上可能遇到困難,或許剛開始中共不會承認,但可從沖繩舉行中日台三邊的學術研討會開始,有助於維持和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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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5 新井一二三〈橋下妄言與歷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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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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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gurugoogle 發言於2013-06-15 08:45:18

橋下徹:
『沒有證據顯示以國家意志組織性地綁架、拐賣婦女,不承認這一事實,這是日本的立場』

沒有強徵? 日本老兵金子安次:
日本士兵當初幹盡了壞事,強姦輪姦婦女等等,所以日本政府極力掩蓋,但做了就是做了,這是事實,討論是不是“強徵”本身就非常荒謬,但毋庸置疑,我們確實那樣幹了』
http://tv.sohu.com/20110811/n316094509.shtml
(日語,中文字幕)

金子安次又說:
『戰爭結束後,他們沒有殺我們,還給了我們不少的關照,讓我活到了現在,真的很感激!』

獸兵姦殺罪行的回憶:
『當自己太太生孩子的時候,就想起了那件事。然後自己的孩子生孫子的時候,又想起這件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b9HYSLD7Dg
(日語,中文字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A64kIp-Ljc
(日語,中文字幕)

-------------------------------------------------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964870.shtml
新井一二三/橋下妄言與歷史教育
【2013/06/15 聯合報】【聯合報╱新井一二三】 2013.06.15 04:16 am
(作者為日本作家)

日本維新會代表,大阪市長橋下徹有關從軍慰安婦的妄言,把日本歷史教育的失策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畢竟,有當兵經驗的日本作家,很多都在戰後發表的文章裡提到過慰安婦的存在。例如,五味川純平於一九五五年問世的長篇小說《人的條件》,根據作者的親身經驗詳細描述日軍在中國大陸的各種暴行,竟成了銷量達一千三百萬本的超級暢銷書。由小林正樹導演,仲代達矢當主角的影片,則分成六部,花兩年陸續公映,獲得了一九六一年的每日電影獎大獎。

我生於一九六二年,小時候流行的一首民歌就叫做《不知道戰爭的孩子們》。但是在高中的倫理學課上,由老師介紹,全班一起看了原慰安婦寫的手記。我至今記得那篇手記行文具體,很恐怖,導致一個男同學受刺激,當場就抽了羊癇瘋。那是一九七八年的事情。直到當年,戰時日本軍隊對占領地女性的性暴虐,仍可算是人盡皆知的公開知識。

一九六九年出生的橋下徹,是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系畢業的律師,高中則讀了大阪公立的名門北野高中,學識方面該不差於他同代人的。然而,他就讀初中的一九八二年,發生了第一次的教科書事件,乃日本政府下令教科書出版社把中學歷史課本上寫的「侵略」兩個字改為「進出」,即發展。當時我剛上大學不久,認為日本書店裡有很多種關於侵華戰爭的書籍,光光改變教科書上個別的用語,對廣大社會的影響該不大吧!

然而,後來的歷史證明,那是大錯特錯。就是從竄改一個詞兒開始,逐漸擴大勢力的歷史修正主義,在長時間裡影響到多數日本人的歷史認識。看來,現在四十多歲的橋下徹,高中時代沒有看原慰安婦的手記,否則不可能一點也不考慮受害者的痛楚,說那是世界很多地方都發生過的事情,並不是日軍獨創。

把自己國家不光榮的歷史如何對下一代交代,相信對每個國家的教育當局來說都是棘手的問題。儘管如此,過去卅年,日本的歷史教育總體成績實在太差了。身為律師、政治家的橋下徹,對歷史事實以及國際上對日本戰爭責任的看法缺乏知識的程度令人心寒。再說,他也顯然不懂為何在現代社會裡販賣人口是重大的犯罪,恐怕都是當年在課堂上沒有叫他們正視自己國家的恥辱過去所致的。

一九九六年,東京大學教育學系教授藤岡信勝等人發起的右派團體標榜起所謂自由主義史觀來,批判了既存歷史教科書中充斥的「自虐史觀」。該團體編纂的《新的歷史教科書》受了媒體的大批判,但是他們九七年問世的《教科書不教的歷史》共四卷卻成了銷量一百廿萬本的暢銷書。可見,越被批判越走紅的大眾化社會風氣,上世紀末在日本已經形成,進入了本世紀的網路時代後,更擁有了不可阻止的勢頭。近日,安倍晉三重新上台,橋下徹下流妄言滔滔不絕,都是過去卅年逐漸右傾的社會氣候最後引來的。

橋下徹的例子叫我們看得很清楚:對過去的錯誤從不反省,並把別人的反省貶低為自虐的人,自然會犯新的錯誤而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只好罵記者扭曲了自己發言的內容或者斷章取義,使自己連帶國家在國際社會裡越來越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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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典型的【不能面對自己的父祖兩代本國族先人的對外集體殘暴犯罪史】的當代日本知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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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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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10-22 16:04:14

"主要是那些示威者帶的橫幅上寫的口號,前所未聞地野蠻," -- 新井女士丫~~~那些人真野蠻,確實野蠻,野蠻極了,我替他們向你道歉~~~ Orz ~~~不過~~~七三一部隊對數以千計的中國人做過的那些事讓我對你做一次好不好~~~比方說~~~環境中的鼠疫病菌濃度要多大,暴露於其中的人才必定會感染鼠疫~~~或者我說錯了,那麼請你去翻翻七三一部隊的研究檔案(在美國),隨你的嗜好找出一種比這個已經很文明很溫柔很優雅很有禮的學術研究更文明更溫柔更優雅更有禮的學術研究來讓你自己享用~~~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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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437787.shtml
新井一二三:惡夢裡的日本
【2012/10/18 聯合報】【聯合報╱新井一二三】 2012.10.18 02:02 am
(作者為日本作家)

自去年三月十一日,日本的生活失去了現實感。最初是海嘯造成的損害;看著電視直播,不敢相信正在看的就是日本現實。然後是核電站爆炸。以前都以為那是只有在電影裡面才會發生的事情,正在電視播放的場面會是現實嗎?然後是日本媒體總是太晚報導有關福島的消息。例如,其實福島第一核電站早就發生了爐芯熔毀。怎麼可能是真的?若是真正爐芯熔毀,東京電力公司的發言人說話怎麼可能那麼地若無其事?諸如此類,雖然我知道一切都是真的。

後來的日子,我們一方面怎麼也忘不了在福島發生過、正在發生、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另一方面又盡力不去想那些可怕的事情。因為無論如何,目前在東京的生活還算是安全的,對不對?如果舉家避難,到底去哪裡好呢?需要多少錢?從哪裡弄來錢?究竟值不值得?這些問題都太大,沒想好以前就會精神崩潰的。

說實在,今年在我周圍有好多人心情不好,去看醫生什麼的。醫生告訴她們:「是更年期導致的。先吃中藥看看吧。」然後,中藥不生效,醫生再配睡眠導入劑和抗精神藥給她們。真的都是更年期造成的?會不會是自從去年三月積累下來的精神疲勞,超過了一個人能夠忍受的地步?

之後來了韓國總統登陸獨島(竹島)的報導。好像前一陣子看過首爾的日本大使館對面放置了慰安婦像的報導。對此問題,我的想法估計跟世界大部分人類保持一致,只是日本人正生活在核電站爆炸不久的現實裡,不大可能牢牢記住並日日更新在報紙上看過的外國新聞之最新動態。於是電視上看到韓國總統站在島上的場面,我都愣了:怎麼世界沒等我們而變化得這麼快?但是,那也遠遠無法比由於釣魚台問題而發生的反日風潮帶來的驚訝。

十六年前,在回歸中國前夕的香港,我遇到過保釣運動。所以,這次在日本電視上看到從香港一路來釣魚台要登陸的戰士們,很多我都有印象的。但是,九月中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反日示威,我卻感到特別陌生,甚至異化。主要是那些示威者帶的橫幅上寫的口號,前所未聞地野蠻,而且他們也敢放火、破壞工廠設備。除非有後台,誰敢在中國,在電視攝影機前邊,露著面孔從事那樣的犯罪行為?

當我注意到毛澤東肖像時,真有進入了文革電影,如張藝謀《活著》、陳凱歌《霸王別姬》的感覺。後來,在電視上看到繫著紅旗的一千艘漁船從福建沿岸向釣魚台海域出發的鏡頭時,真害怕透了。我在課堂上每每教學生:歷史上中國從來沒侵略過日本,都是日本老遠去侵略大陸的。是否從此得改變歷史講述了?

我知道,中間發生了石原慎太郎說東京都要買釣魚島,開始有許多人捐款,逼迫了民主黨野田政權出面跟地主直接談判,結果是令中國怒髮衝冠的「國有化」。但是,一切都有點像夢,沒有現實感。恐怕就是過去一年半時間盡量迴避了現實的副作用;除了核電站問題以外的重要問題,都難以進入日本人的腦袋了。

此文並沒有替日本政府辯白的意思。我認為日本不夠重視鄰國關係引起了目前的情況。但我們都很糊塗,像在惡夢裡倒是真的,否則怎麼會再出來安倍、真紀子等早失敗而下台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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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1] 釋“質”之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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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質”之一義
回覆此篇 刪除 2012/10/2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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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2012-10-21 10:38
『嚴肅明銳地問,不可以稀哩呼嚕回答,這個情況叫“質”。』

這個解釋是我現在給的。下面例說~~~

《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侯中也。
《禮.月令》黑黃蒼赤,莫不質良。《註》所染者當得真采正善也。
《禮.聘義》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質。《註》質謂正自相當。

侯鵠至中古仍同音,本指同一物,當為箭靶之外環。“正”當為箭靶之中環。“質”當為箭靶之內環或紅心。質的二字古音同,近今音大。慣用語“的確”和“目的”裡的“的”就是“箭靶紅心”的意思。這個意思後來“質”字也接收了,而且有引申用法。『黑黃蒼赤,莫不質良。』鄭玄釋為『所染者當得真采正善也』,這是“箭靶紅心”之意的初級引申,寫成『莫不的良』還是很自然。君子不敢質問他所尊重的人,這是“箭靶紅心”之意的高級引申,寫成『君子於其所尊,弗敢的』就不對勁了,鄭玄注『質謂正自相當』不是很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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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10-21 11:49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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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例證本欄2012-10-21 10:38『我經常衹是自以為高明,自鳴得意,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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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盜寇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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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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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SCFtw2/6953156


龍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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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懂
回覆此篇 刪除 2012/10/21 01:29
是不懂---->就教高明
不是---->質疑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一戰的德國是戰敗國 ,領土被「托管」自是可以理解,二戰的中國或中華民國應該不是戰敗國吧!為什麼釣魚台主權要閒置呢?

你說有主權才有行政權,應該是此兩者是掛在一起的,我的疑問是,美國怎麼可以把這兩者拆開呢?如果要說:質疑,若您對,那麼我就是在質疑美國的說詞矛盾。

對於主文都滿頭疑問了,後面怎麼讀呢?

大哥,您的文該不是只給學者讀的吧?

SCFtw2(SCFtw2) 於 2012-10-21 10:38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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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經常衹是自以為高明,自鳴得意,自我感覺良好~~~ ^@@^

二、嚴肅明銳地問,不可以稀哩呼嚕回答,這個情況叫“質”。我經常“質疑”別人,就事論事,這並不嚴重,你當然可以“質疑”我~~~ ^_____^

三、本欄2012/10/19 17:34 ---『1947年聯合國把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釣魚臺被日本政府蓄意混在這片土地裡面。』--- 所以釣魚臺這片土地的主權就被閒置了。

四、本欄2012/10/18 01:37:00 ---『某國中央政府對某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由該國對那一塊土地的主權自然衍生,有主權才有行政管轄權(除非是託管),』本欄2012/10/19 17:34 ---『在被託管地無所謂“國內”或“國外”,衹有“境內”或“境外”,因為被託管地無國可屬。受託國在被託管地行政,司法制度和法律可以看情況或依類別參酌受託國自己的規制和被託管地原來的規制並用。』本欄2012-10-20 21:16 ---『原宗主國對這些被拿走的土地的主權被剝奪。受託國對被託管地當然有管轄權,對被託管地當然沒有主權。這是主權懸置。』主權被高高掛在牆上,行政權還在地上活蹦亂跳,這時候主權與行政權當然是分開的,所以我的話沒有錯&美國的說詞也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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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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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盜寇主義
回覆此篇 刪除 2012/10/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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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加藤嘉一拿出學者的姿態,我就跟她玩學者的把戲,其實她不過是日本盜寇主義(不是軍國主義)的傳承者罷了。

日本人吃原子彈當時看來一點都不冤,現在看來是那時沒吃夠,應該再吃兩顆~~~ ^@@^

地球上沒有出現過這麼無恥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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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10-20 22:03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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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一部隊做過的事讓中國人和韓國人對日本人做一次 --- 如何?

這是很起碼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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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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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此篇 刪除 2012/1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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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帖子不刪不改,有錯就跟帖改錯,需要補充就跟帖補充,原帖不動。有的時候跟帖寫得比原帖還好,那也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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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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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
回覆此篇 刪除 2012/10/20 14:21

如果您說的 :

"某國中央政府對某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由該國對那一塊土地的主權自然衍生,有主權才有行政管轄權(除非是託管)一個國家必須先在國際上不受合理質疑地或被認為合法地擁有某一塊土地才能順當地擁有對那一塊土地的行政管轄權。"

如果成立..

那麼.... " 美國一直說得很清楚,說美國政府轉移給日本政府的衹是釣魚臺的行政管轄權,說美國政府對釣魚臺的主權誰屬不持立場。"


怎麼會成立 ?

SCFtw2(SCFtw2) 於 2012-10-20 21:16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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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針對戰敗國。一戰之後德國和土耳其的殖民地屬地都被協約國拿去託管了(有點像瓜分戰利品)。原宗主國對這些被拿走的土地的主權被剝奪。受託國對被託管地當然有管轄權,對被託管地當然沒有主權。這是主權懸置。

美國說"美國政府對釣魚臺的主權誰屬不持立場",美國這樣說當然沒有問題,因為他當然可以不持立場。

你的問句是"XXX如果成立,YYY怎麼會成立?" --- 我不清楚你是在質疑我那些話裡的"純邏輯"還是"事理邏輯",請補充說明~~~ ^___^

說道理大多時候是在說邏輯,但在實際情況裡經常混著"純邏輯"、"事理邏輯"、和"專業/行業邏輯",這些需要經驗和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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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10-20 21:28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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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了一篇"駁二補強",比開欄帖詳細清楚。你的引句都出於開欄帖,所以我不免要問你一下:我寫的那篇"補強"你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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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9] 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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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導說:『加藤指出,中國大陸、台、日都宣稱對釣魚台有主權,但釣魚台是日本實質控制,在日本實質控制下,釣魚島可由任何人來買賣,這是日本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只是手續,與主權沒有關係。』

加藤嘉一說到“日本國內所有權”,她的意思必須是指日本的主權所及所施所在之地,否則無所謂“日本國內所有權”。【某土地的某國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的先決條件是【該土地是該國的主權土地】-- 否則根本不存在【該土地在該國的國內所有權】這個東西! -- 不是你的國土就不是你的“國內”!

【某國實質控制某土地】當然並不實質等於【某國擁有某土地的主權】-- 否則在國際上做強盜做土匪做小偷做騙子多好!

加藤嘉一認為【在日本實質控制下的釣魚臺可以由任何人來買賣,這衹是日本國內所有權發生變化,與主權沒有關係。】-- 【國內所有權變了】當然並不導向或意味著或強制【主權變了】,東京市內任何一塊土地的買賣當然與東京市的土地的主權沒有關係(除了適用的法律必須是日本法律之外),問題在任何一塊會被人談到它的“日本國內所有權”的土地都必須是日本的主權土地!加藤嘉一說什麼『與主權沒有關係』那是藉著顛倒邏輯來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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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9] 補強前文中的【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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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有主之地的所有權分為兩層:國際所有權、國內所有權。國際所有權就是主權。主權是一種特殊的所有權,所有者/擁有者/持有者是而且衹能是某一國的國民全體 -- 相對於而且衹相對於任何別的國家的國民全體。國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國民全體,但是衹有在這種擁有狀況是相對於別的國民全體的時候這個所有權才是主權。一個國家的領土範圍之內的所有的土地當然都是這個國家的“主權土地”,這裡指涉的是土地依國際傳統或規約的國際所有權,但外國的公私法人可以在這個國家的領土上依法擁有土地,這裡指涉的是土地依當地法律的國內所有權。

在二十世紀的國際政治,針對國際大戰的戰敗國的殖民地有所謂的託管制度,被託管地(mandates, trust territories)不屬於哪一國,也就是沒有主權歸屬,而受託國對被託管地有行政管轄權。在被託管地無所謂“國內”或“國外”,衹有“境內”或“境外”,因為被託管地無國可屬。受託國在被託管地行政,司法制度和法律可以看情況或依類別參酌受託國自己的規制和被託管地原來的規制並用。在土地所有權,被託管地的土地衹有“境內/當地所有權”,沒有“國內所有權”,衹有“境際所有權”,沒有“國際所有權”。

官府有權力依法徵收民地。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有權力“國有化”這個國家的主權土地上其國內所有權不屬於本國國家法人的土地,但當然不可能擁有把別國的主權土地上任何一尺一寸土地“國有化”的權力。甲國政府在乙國的領土上依法購得一塊土地,這塊土地於是成為甲國政府的國有財產,但這當然不叫做【甲國政府把這塊乙國的土地“國有化”了】。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把一塊土地“國有化”的先決條件是這塊土地是這個國家的主權土地。

財產的擁有者當然可以隨意處置 -- 當然包括破壞、分割、和銷毁 -- 這些財產,因為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在他的手上。房地產的擁有者當然可以委託或僱用別人代為看管照護或經營利用這些房地產,這時這些受託者受僱者當然沒有出售這些土地或燒掉這些房屋的權力,因為這些人不是這些東西的主人。層次最高的事衹有所有權擁有者才有權力做。受託受僱照管經營者的權力是受限制的。

在國際政治,在託管制度,受託國並不擁有被託管地的主權,因此受託國沒有權力把被託管地境內的任何一尺一寸土地“國有化”。受託國對被託管地有行政管轄權,因此受託國在被託管地的駐在官府為了當地人民的公共利益可以出錢徵收民地,但這衹是把土地“公有化”而不是“國有化”,而且被徵收的土地衹可能是部份土地而不可能是“被託管地整體”,而且擁有這種徵收民地權力的衹能是受託國在被託管地的駐在官府而不能是受託國的中央政府。

1947年聯合國把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釣魚臺被日本政府蓄意混在這片土地裡面。1972年美國把得自聯合國的【琉球群島的行政管轄權】轉移給日本,【釣魚臺的行政管轄權】被美國政府蓄意包括在這次行政管轄權轉移裡面,但美國政府多次宣稱就釣魚臺這片土地而言美國轉移給日本的衹是行政管轄權,因此,美國政府所轉移的是【獨立的對釣魚臺的行政管轄權】,因此,接受轉移的日本政府不應該做或者不被允許做哪些事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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