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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黃春明 公然侮辱 有罪 文學界開罵 去年演講蔣舉「可恥」海報起爭執 黃指對方無禮程度已超過一般人容忍範圍 台南地院卻判黃罰金1萬緩刑2年
2012-04-03 01:14 中國時報 【洪榮志/台南報導】
去年五月作家黃春明應邀前往台灣文學館演講時,遭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踢館。蔣為文指黃春明以髒話辱罵他,要求道歉或公開辯論未果後,自訴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罪。台南地方法院二日判決黃春明敗訴,處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此案仍可上訴。
法官鄭銘仁說,黃春明身為台灣知名的文學創作者,也積極參與文化工作,這次犯案係因演講遭蔣為文阻撓中斷,一時心生憤慨,無法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所致,他在犯後也對自己的態度表示很懊惱,顯然已知所警惕,相信沒有再犯之虞,當庭表示給予黃春明緩刑,宣告緩刑兩年。
針對判決結果,蔣為文除表示尊重外,也強調他不是要讓黃春明坐牢或罰錢,只是求個大是大非而已,才主動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他覺得判決結果很客觀,也還給他清白,因此不會再上訴。
去年五月廿四日上午九點多,黃春明前往台文館參加百年小說研討會,主講「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時,蔣為文對黃春明講述的內容有意見,在會場上以海報寫著「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以及「台灣作家要用台灣語創作」表達抗議。黃春明發現後,以「你太短視了、你也很可恥」回應。
隨後,蔣為文又在會場上公開質疑黃春明,打斷演講,雙方進而發生言語爭執。此時,黃春明說了「操他媽的X」、「成大的教授啊,這個會叫的野獸啊,操你媽的X」。
事發後,蔣為文要求黃春明與他公開辯論,不然就要向他道歉,但因對方均無回應,因此在去年十一月底具狀向台南地院自訴黃春明妨害名譽。
庭訊時,黃春明說,因為自己受到蔣為文挑釁,對方無禮的程度已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為由,也稱自己公開說出的「操他媽的X」只是口頭禪,至於「會叫的野獸」則是出於自衛的言論。
不過,法官鄭銘仁認為,黃春明是屏東師範學院畢業,身受高等教育,應該知道這些言論不是一般日常生活用語,已足以傳達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客觀上足以貶損蔣為文在社會上所保持的人格及地位,因此所辯之詞並非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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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2040300500.html
黃春明無奈不上訴 不想再見「他」
2012-04-03 01:14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作家黃春明得知判決後,深嘆一口氣說:「我很無奈!」由於黃春明不想再見到蔣為文,斷然表示不會上訴,就連受訪時也絕口不提「蔣為文」的名字,只用「他」來代替。被視為台灣文學代表人物之一的黃春明,因此留下一筆公然侮辱的前科紀錄。
獲悉遭判有罪,黃春明原本淡然地說「不要緊」,但提及當時的演講過程,他感到懊惱,認為自己被蔣為文高舉「可恥」的海報侮辱,卻又遭法官判有罪,實在無奈。
他說,當時演講還沒結束,他曾在台上勸蔣放下大字報遭拒,加上對方不願上台對談,他才因此衝下台。黃春明說:「聽眾都要他(指蔣為文)出去,要聽黃老師演講。」而他衝下台去是想拿開大字報。
他說,在過程中自己感覺很懊惱,為什麼會遭人曲解、斷章取義?
他強調,楊逵、吳濁流等人用日文創作,從未被人罵可恥,但蔣為文高舉台灣作家用中國話創作可恥的海報,「是無聲勝有聲,這是侮辱!」
他說,現在整個台灣都就只有「愛不愛台灣」,他相信蔣為文也是愛台灣,但語言與文字是兩碼子事,「凸槌」、「喬不攏」、「牽拖」等詞在地人都看得懂,但大陸人看不懂,因為這都已經在地化,而「我的文章能填台語就填台語。」
黃春明表示,他請教律師後得知,兩年緩刑期間內不再犯,罰金就可以不用繳,自己既沒時間也沒那麼多錢去台南出庭,也不想再跟「他」見面,因此放棄上訴。
他指出,他並沒有反告蔣為文,也沒讓蔣跑來宜蘭開庭,因為「告了又要見面」、「我真的不想再見到那個人了,判了就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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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2040300499.html
人格詆毀 有比「幹」更汙穢的玩意 張大春:我不會罵蔣狗雜碎…
2012-04-03 01:14 中國時報 【邱祖胤/台北報導】
蔣為文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一案,台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黃春明有罪,黃春明低調,這個判決卻引發了文學界震怒,包括張大春、駱以軍、吳鈞堯等作家都表達憤怒。張大春在部落格上寫:「如果我罵蔣為文是狗雜碎,那麼,我就既侮辱了狗、也侮辱了雜碎,也侮辱了狗雜碎;所以,我不會這麼罵…如果我罵蔣為文龜日的,那麼,我就既侮辱了龜、也侮辱了日,也侮辱了龜日的;所以,我不會這麼罵。──那麼,我好像只能罵蔣為文:你真是太蔣為文了呀!」
張大春受訪時補了句,這是他首次發表新詩,「寫得不好,敬請包涵」。
黃春明與蔣為文在台南交鋒當時,吳鈞堯人也在現場。吳鈞堯表示,法官看到的是一個「幹」字,他當時看到的卻是比「幹」字更汙穢的玩意。蔣為文在現場舉牌「無恥、可恥」的表達,對一個人的人格詆毀要比「幹」這個字更勝幾百倍。
「老先生當時極力保持風度,請他把牌子放下,等演講完再表達意見,最後實在忍無可忍,才會跳下場和蔣為文理論。面對無恥的無聲辱罵,黃春明的國罵難道不是一種自我保護與捍衛?」
吳鈞堯表示,蔣為文當天的行為擺明是來踢館及挑釁,如果挑釁者的無理行為不但得逞,還可以告贏受害的人,「從此有謀之輩可以高舉可恥、無恥的牌子,天天以挑釁為業也不會有事。」
駱以軍表示,如果換作他在當場,也同樣會被激怒,甚至會用更激烈的字眼。事件發生後,創作圈人大部分私下議論,卻無人公開發言,旁觀著黃春明為台灣小說建立的龐大資產掉進一個文學退化的陷阱裡。「如果連黃春明寫的都不算台灣小說,那我們這些晚輩寫的難不成都變成外國文學?」
昨天台南法院判決傳出後,在網路臉書等媒介上立刻引發文學界的反彈,包括紀大偉、廖玉蕙、伊格言、王盛弘、宇文正等多位作家都表達關切以及對黃春明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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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寫新詩,寫得不好,敬請包涵 ──── 如果我罵蔣為文
2012-04-02 20:15 |迴響:0|點閱:2691
如果我罵蔣為文是狗雜碎,
那麼,我就既侮辱了狗、也侮辱了雜碎,也侮辱了狗雜碎;
所以,我不會這麼罵。
如果我罵蔣為文是王八蛋,
那麼,我就既侮辱了王八、也侮辱了蛋,也侮辱了王八蛋;
所以,我不會這麼罵。
如果我罵蔣為文是龜日的,
那麼,我就既侮辱了龜、也侮辱了日,也侮辱了龜日的;
所以,我不會這麼罵。
─── 那麼,我好像只能罵蔣為文:你真是太蔣為文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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